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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8 19: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科函规财字[2015]1053号,广东省科技厅现开始组织申报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 申报领域

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型科技研发,以及计算与通信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等9个省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核心技术的后续研发和转化应用。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前景明确、能尽快转化应用”的项目。优先支持领域和方向设置见附件1。

二、申报事项:

1、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制定的任务目标要明确。

2、本专项支持和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分为两种合作申报方式:

(1)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实施: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技研发实力强、应用型科研成果储备多的优势,通过与企业共同开发、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牵头,利用其拥有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合作实施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共同实施:由企业发起,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企业技术水平,请学校老师尽快与龙头企业、行业单位联系参与申报。

3、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资助强度:重大项目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左右:重点项目分为300万元、500万元两档。

5、立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6、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3),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7、本专项实行限项申报。由各地市根据地区限项申报项目总数推荐上报。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 网上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2015年8月7日20:00—2015年8月21日17:00。

2、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下午16:00前。请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完成申报书网上提交工作,首次申报项目负责人请将姓名、手机号码及邮箱发送至wtj@ xmusz.cn以便创建用户名及密码;已有账号密码的申报人可直接登录填报。

联系人:吴天婧

联系电话:0755-26017755转115/18566250938

e-mail:wtj@ xmusz.cn

附件1: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预通知

附件2: 广东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优先支持领域和方向

附件3: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的申报书

附件4:合作协议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