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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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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2
1、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扎实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2
通知/公示 3
1、广东省科协关于重新组建广东省科普讲师团的通知。 3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4
国家部委项目 4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等2个重点专项2023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要闻
1、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扎实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6月2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三十六项重点工作,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三农”新篇章。
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关键。《实施意见》提出,要抓深抓实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深入实施“南粤良田”工程和“粤强种芯”工程,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综合保险。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探索产销区利益补偿办法。
在建设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能级提升,打造更多百亿元级、千亿元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支持发展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提档升级县域商业设施。培育乡村新业态,实施“粤字号”农产品出口促进工程。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作用,优化组团帮扶机制和帮扶队伍,实现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45个县(市)帮扶协作全覆盖,同时实施结对帮扶“双向赛马”考评。深入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研究过渡期后低收入人口城乡一体化帮扶救助机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攻坚行动,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资源,设立公司法人,开展经营活动,承接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及各类中小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此外,对于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结合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科学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农房改造和风貌提升。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施基础设施通村入户便民利民提升工程,以县为单位建立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如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稳又活推进“三块地”改革。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多层次市场主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有序流转,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健全农业农村多元投入机制。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持续推进金融下乡、金融助农。
此外,《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重点。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力广东“三农”高质量发展,加快把县镇村发展的短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
通知/公示
1、广东省科协关于重新组建广东省科普讲师团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科普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网络、人才智力和科学技术优势,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省科协决定对成立于2018年的广东省科普讲师团进行重组,对讲师团成员进行重新认定,并根据实际需要吸收部分新成员,使广东科普讲师团规模达到200人左右。
一、主要任务
围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专题,广泛开展科普系列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实施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提供智力支持。
深入城市学校、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开展科普讲座、科技创新及科学教育普及活动;指导和帮助群众了解科学,依靠科学技术解决工作、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积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组织编写科普宣传资料;承担省科协交办的其他科普工作任务。
二、讲师团成员的基本条件
(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较强的科普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二)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突出的成果或较高的业务水平,具有丰富教学或科普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科普工作者;
(三)有较强的知识沟通与传授能力,有较好的语言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面对文化层次不同的居民、村民、学生,能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科普知识;
(四)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积极承担科学传播任务,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三、宣讲重点内容
(一)青少年:科学家精神、前沿科技、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生态文明、身心健康、防灾避险等科普知识,科技创新、科学教育、科技实践以及校内外“第二课堂”等研究性学习的研讨、交流与培训等。
(二)农民:各类农村生产和农产品贮藏加工、销售等实用技术,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
(三)产业工人: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就业培训、职业教育、技术提升、安全生产、创新创业等。
(四)老年人: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健康知识、智能技术、反诈骗等。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前沿科技知识、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等。
四、组织管理
(一)推荐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提名相结合的办法,各地市科协、各有关单位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推荐(见附件1);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专家在征得其同意后可采用提名推荐方式(见附件2)。
(二)推荐材料。推荐表或提名表的纸质版一份报送省科协,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推荐的候选人还需提交一段3分钟以内,最能展示科普工作业绩的视频到指定邮箱(可以是最有代表性的科普工作视频或科普成果展示)。所有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省科协。
(三)推荐名额。广州、深圳两市科协各推荐10名,其余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推荐5名,每个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2名。
(四)评审。根据自荐及推荐情况,由省科协科普部进行初审,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定、省科协党组审定后,择优邀聘为广东省科普讲师团成员。
(五)评估管理。省科协将定期对讲师团成员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优秀、业绩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奖励。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要求,现向社会征集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
将案例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案例推荐汇总表和电子光盘,于6月20日(星期二)下班前,通过邮政EMS寄送至我局(联系人:谢招禹,电话:88101259,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C3067办公室)。6月20日为收件截止时间,请抓紧申报。
(联系人:企业上云、典型服务模式方向:谢招禹,电话:88101259;
工业软件方向:陈微波,电话:88101037;
工业互联网方向:张烁祥,电话:88101610;
区块链方向:易刚,电话:88101345)
(发布时间:2023年6月5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部委项目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等2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
摘要: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持续推进“揭榜挂帅”、青年科学家项目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着力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发布“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地球观测与导航”2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1。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8.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8:00至7月24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定向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正式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8:00至7月24日16:00。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7月27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2)“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77340。
相关指南请登录科技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