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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1)
目录
政策要闻 2
1、广州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2
通知/公示 2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项审计报告和经费决算表模板的通知。 2
征集类 3
1、关于公开征集广东省能源局研究课题评审专家的通知。 3
2、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4年“揭榜挂帅” 研发项目榜单建议书的通知。 3
政策要闻
1、广州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近日,广州市印发《广州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将南沙科学城打造为有全球影响力原始创新策源地、创造创新创业驱动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新引擎,并构建以南沙科学城为核心的粤港澳大湾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
《规划》提出,至2025年,基本建成南沙科学城核心功能区,集聚一批顶尖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探索取得重要进展,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日益显现;至2035年,成为产出深邃思想、卓越人才、重大成果、未来产业的一流科学城。
聚焦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原始创新策源地,《规划》提出以建设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为主线,着力创建海洋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室,聚焦海洋、能源、信息、生命、空天等领域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前沿交叉研究平台,着力建设顶尖科教融合创新主体,着力拓展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发展新空间,系统提升南沙科学城原始创新能力。同时,《规划》还提出实施创新创业“育苗造林”工程,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以科技创新育创新创业之苗,以创新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厚植南沙科学城创新基因,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产业策源地。
在产业发展上,《规划》提出将充分发挥南沙科学城原始创新策源地的优势,提升源头创新能力,高水平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超前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以生命健康为主要方向打造广深联动未来产业创新示范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为重点打造万顷沙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以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为重点打造黄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以海洋科技产业为重点打造龙穴岛海洋科技产业发展区,创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科创合作,《规划》提出将充分发挥南沙科学城作为广深港和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交汇点的区位优势,建立广州创新合作区“一区三城”(广州中新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科技创新合作新机制,强化广深“双城联动”,支持南沙科学城与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联动协同发展,打造粤港澳创新合作生态,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以此统筹构建以南沙科学城为核心的广州协同创新圈、粤港澳合作创新圈和全球合作创新圈“一核三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
据了解,南沙科学城规划总面积99平方公里,按“一体两翼三支点”空间布局思路规划建设。其中,“一体”是指科学城核心功能区域,包括明珠科学与创新园、全球海洋科学与工程创新中心核心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聚区、明珠湾高端科学和金融服务区、南沙枢纽粤港澳创新创业深度合作区。“两翼”是指庆盛产教融合数字创新示范区和广深联动未来产业创新示范区。“三支点”是指万顷沙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黄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和龙穴岛海洋科技产业发展区。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6日 发文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项审计报告和经费决算表模板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项审计报告、经费决算表模板进行了修订。自2023年7月15日起,未完成审计/决算工作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请按照修订后的模板提交审计报告/决算表,不符合要求的科创委将予以退回。
附件1: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模板.zip
附件2: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xls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9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征集类
1、关于公开征集广东省能源局研究课题评审专家的通知。
为提升我局研究课题质量,做好研究课题评审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聘请能源相关领域(附表1)专家加入我局课题评审专家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要求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能源相关业务与课题评审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尽责,公正履职;
(二)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担任过副处级及以上相当职务,熟悉国家政策、产业发展、行业动态、技术规范等,并熟悉能源部门业务工作相关领域,在业内有比较公认的实践经验和知名度、认可度;
(三)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且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延长至70周岁。
二、专家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我局组织开展的研究课题评审工作,提供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二)参与我局组织的其他研究项目评审工作。
三、推荐和申报要求
(一)评审专家入库需填写《课题评审专家入库信息表》,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二)请推荐单位或申请个人于7月10日前将《课题评审专家入库信息表》word电子版及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nyjzhc@gd.gov.cn。
(联系人及电话:曾鹏骁,020-83138729)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4年“揭榜挂帅” 研发项目榜单建议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3〕1号),建立健全“产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机制,协助我市骨干企业围绕创新链的特别需求,凝练提出自身暂无能力解决或只能解决部分问题的科研攻关任务,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向全社会发榜公布,征集揭榜方开展重点攻关或共同攻关解决技术难题,推动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4年“揭榜挂帅”研发项目榜单建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榜单主要领域
面向经济主战场,以“突破企业有需求、技术有基础、发展有前景的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支撑产业做大做强”为基准,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创新需求。
二、项目榜单提出单位
(一)项目榜单提出单位为项目“发榜方”,应为市内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联合体;
(二)项目榜单提出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应具有一定的基础科研条件和场地应用条件,能承诺并有能力保障项目研发的科研投入,能提供实施项目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
(三)项目榜单提出单位为项目资金主投入方,单个项目资金总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含)。
(四)项目榜单提出单位应明确项目指标参数、时限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需求内容。
(五)项目榜单提出单位应为技术的最终用户或用户代表,在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本单位推广应用。
(六)项目榜单应明确:“谁有能力谁揭榜”。凡具备资格的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或其他各类创新平台均可主动揭榜。鼓励产、学、研、用组成协同创新联合体揭榜。
三、项目榜单征集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镇街(园区)通知并组织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认真填写《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4年“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建议书》(详见附件)。
(二)材料填写:项目榜单申报形式为网上申报,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填报单位线上填写项目榜单申请书,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选择申报管理——填写项目征集——新增项目征集——市重大科技项目2024年“揭榜挂帅”研发项目榜单建议书。或通过“企莞家”(https://im.dg.gov.cn/pt/dgesp/dg-cus/#/home)政策一站享——政策查询,搜索“关于征集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4年“揭榜挂帅”研发项目榜单建议书的通知”,点击一键申报。若填报单位为首次参加项目申报,则必须于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新账号。填报单位须于2023年7月31日17:30分前完成线上填写并提交的项目榜单建议书。
(三)镇街(园区)推荐:填报单位网上填报并提交项目榜单建议书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推荐(2023年8月4日前17:30分前)。
(四)项目榜单有保密要求的,可形成书面材料,经镇街(园区)确认后,直接送交市科技局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
附件3: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2024年“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建议书.docx
(联系人:市科技局 肖驰宇,联系电话:22831375;市工信局 黎坚桢,联系电话:22220125)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0日 发文单位:东莞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