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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31)
目录
政策要闻 2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开源鸿蒙欧拉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2
通知/公示 2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23新型显示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的通知。 2
国家部委项目 3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
政策要闻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开源鸿蒙欧拉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日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开源鸿蒙欧拉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计划提出,到2025年,操作系统技术能力全体系增强,关键卡脖子技术清零,推动鸿蒙欧拉比肩全球领先操作系统,持续引领全栈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构筑面向多样性计算的全球信息技术体系,实现我国操作系统技术创新和高水平自立自强。到2025年,鸿蒙欧拉产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集聚产业主体超千家,推动大批设备厂商开发鸿蒙、欧拉产品,全国在用设备规模达十亿台。
创建鸿蒙、欧拉特色软件产业园区,积极引进鸿蒙、欧拉生态企业、创新研发机构及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入驻,引导园区内企业加入鸿蒙、欧拉生态。
鼓励各区优化园区内外环境,支持各区对园区内鸿蒙、欧拉生态企业给予租金补贴。
落实深圳市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空间布局规划,支持在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布局鸿蒙、欧拉制造业项目。
实施重大开源项目商业发行版企业培育项目扶持计划,每年对产业起引领作用的发行版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相关区对引进的发行版企业予以落户奖励及运营资助,对新入驻的鸿蒙、欧拉软件企业给予租金补贴,对享受市、区相关人才政策的发行版企业核心团队成员给予子女入学、人才安居等优待政策。
培育壮大鸿蒙、欧拉硬件产品厂商。实施开源终端产品智能化项目扶持计划,推动产品鸿蒙化,鼓励企业采购相关芯片模组等。
推动深圳设备企业开发鸿蒙终端、欧拉工业一体机等产品。
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力度,支持鸿蒙、欧拉硬件产品开发适配、测试认证,推动打造500款以上鸿蒙、欧拉硬件产品。
详细见附件1:深圳市推动开源鸿蒙欧拉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8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示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23新型显示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要求,为发挥我省新型显示技术与产业优势,持续推动我省新型显示产业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将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23新型显示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
本专业赛重点围绕新型显示关键材料与制造装备、面板及模组、终端产品3个方向的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着力推动新型显示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企业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报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郭昳琦,020-83163891马 旭,18514566686 许志超,13942466533
附件2: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2023新型显示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组织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部委项目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8日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摘要: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持续推进“揭榜挂帅”、青年科学家项目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着力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项目不下设课题,参与单位不超过3家。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专业机构受理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1。各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8.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项目不填写预申请书,直接填报正式申请书。请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8:00至9月15日16:00。
2. 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9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36,010-88225128
(2)“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9,010-88225153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