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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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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2年“学会学术项目”验收的通知。
国家部委项目
1、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2年第4期应急管理项目
《数据要素流通与治理的机制与政策研究》申请说明。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科协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
2、大鹏新区环龙岐湾片区发展规划研究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要闻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根据2022年3月5日发布的《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规〔2022〕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市科学技术奖增加提名环节,并对提名制度、提名单位和个人条件资格、专利奖提名条件以及对被提名人或者组织、提名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评审有关工作人员监管等作出相关规定。为严格依据新的《奖励办法》开展我市专利奖有关工作,我局在现行的《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深市监规〔2017〕8号)基础上,启动修订工作,形成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修订依据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规〔2022〕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深市监规〔2017〕8号)。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三十三条,设置了总则、提名、受理、评审组织、拟奖与授奖、监督管理、附则共七章。现对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提名
本章主要包括提名人的资格、提名数量限额、提名人的责任和义务、被提名项目的条件、项目申请材料。
1.申请方式由原来企业自行申报改为提名制度,赋予相关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专业性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两院院士、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近年获得国家、省、市三级专利奖的相关单位及个人相应的提名权,具体为:
(1)市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
(2)我市高等院校、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
(3)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专业性行业协会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社会团体;
(4)全职在我市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和学者;
(6)其专利项目近三年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或深圳市专利奖,且归口深圳市管理和统计的专利权人或第一发明人(设计人);
(7)符合《奖励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完善申请条件,取消特定限制条件,降低申请门槛,同时增加生态环境评价维度。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制度要求,修订深圳市专利奖项目申请主体条件,取消专利权人深圳市注册及深圳市户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优化我市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建设。结合《奖励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态环境效益要求,在项目申请材料、评审标准中增加对专利项目的生态环境效益要求和评价维度。在不得申请专利奖的情形中增加“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明确申请人及项目的合法合规要求。
(二)受理
本章新增项目受理单位职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并明确了异议处理要求。
(三)评审组织
本章包括评审委员会的组织、具体评价指标、项目初评规则、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
1.优化评审组织,提高评审效率。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提出在抽取评审专家时额外抽取2-3名专家作为候补专家,以便在应对突发情况时可启用候补专家递补的方式,保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正常运转;考虑到评审专家一般为9名,将各专业评审组专家数量要求由4名或4名以上调整为3名或3名以上专家。
2.明确回避情形及相关工作责任。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被提名单位、提名单位或者个人有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四)拟奖与授奖
本章对对评审后产生的拟奖项目和候补项目进一步明确了后续审查环节和递补程序。同时,明确了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拟奖项目将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公示,且审核、公示期间发现拟奖项目不应授奖的,不再递补。并规定了专利奖奖金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办理。
四、文件性质
本实施细则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予以发布,并且以深圳市市场的监督管理局的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22年“学会学术项目”验收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条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深圳市科协2022年度“学会学术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采用书面审查验收的方式,即市科协工作人员及市科协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3名或以上的单数专家对各立项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验收,经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
二、验收时间
根据国库支付要求,应于2022年结项的项目拟于2022年10月下旬-11月中旬集中验收,2023年结项的项目拟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
三、验收程序
(一)各立项单位完成项目后,于验收时间开始前10个工作日提交验收材料给市科协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验收阶段;审查未通过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和存在问题一次性反馈给立项单位,立项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修改并重新提交验收材料,重新提交验收材料只进行一次。
(二)市科协工作人员及市科协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对项目验收提出合格、不合格的验收意见,第三方机构将验收意见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科协。
(三)市科协审核验收总结报告后,将验收意见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市科协进行核实处理。
(四)公示期满后且无异议的,验收意见合格的由市科协拨付合同尾款;验收意见不合格的经限期整改后结论为“合格”的项目,扣除全部间接费用,在合同金额以内审定实际支付金额;验收意见为“不合格”,除停止后续拨款外,立项单位限期退回全部已拨付项目经费。
四、验收材料清单
请各立项单位将电子版验收材料文件名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于2022年10月31日前以word+pdf版本形式发送到市科协政务邮箱:kxxhb@shenzhen.gov.cn,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项目总结报告(含新闻报道、研究建议、成果报告等)、活动签到表、满意度调查表、项目发生期间产生的合法合规费用票据或专项审计报告、其他证明材料等,纸质版材料在首页加盖公章以及内页盖骑缝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后提交到验收机构。
五、其他事项
项目合同约定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一概不允许申请延期举办,各立项单位应及早规划、准时完成。如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的,请提前提交有关放弃的申请并按要求退回项目首款。
六、联系方式
市科协联系方式:罗先生,83671478.
验收机构联系方式:郭小姐,13423877555.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国家部委项目
1、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摘要:
为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创新,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工作安排,现发布2023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请指南(见附件)。
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25日。
一、资助原则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贯彻国家科技政策和出版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指示精神,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打造精品,走向世界”的发展目标,按照“自由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科技学术著作,繁荣科技出版事业,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二、资助范围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在我国国内出版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活动产出的优秀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范围包括:
1.学术专著: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 基础理论著作: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深入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理论创新的,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 应用技术著作: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撰写的能促进产业进步并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著作。
2023年度资助重点:
1. 新一代人工智能:前沿基础理论突破,专用芯片研发,深度学习框架等开源算法平台构建,学习推理与决策、图像图形、语音视频、自然语言识别等领域创新。
2. 量子信息:城域、城际、自由空间量子通信技术研发,通用量子计算原型机和实用化量子模拟机研制,量子精密测量技术突破。
3. 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设计工具、重点装备和高纯靶材等关键材料研发,集成电路先进工艺和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微机电系统(MEMS)等特色工艺突破,先进存储技术升级,碳化硅、氮化镓等宽禁带半导体发展。
4. 脑科学与类脑研究:脑认知原理解析,脑介观神经联接图谱绘制,脑重大疾病机理与干预研究,儿童青少年脑智发育,类脑计算与脑机融合技术研发。
5. 基因与生物技术:基因组学研究应用,遗传细胞和遗
传育种、合成生物、生物药等技术创新,创新疫苗、体外诊断、抗体药物等研发,农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等重大新品种创制,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6. 临床医学与健康:癌症和心脑血管、呼吸、代谢性疾病等发病机制基础研究,主动健康干预技术研发,再生医学、微生物组、新型治疗等前沿技术研发,重大传染病、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7. 深空深地深海和极地探测:宇宙起源与演化、透视地球等基础科学研究,火星环绕、小行星巡视等星际探测,新一代重型运载火箭和重复使用航天运输系统、地球深部探测装备、深海运维保障和装备试验船、极地立体观监测平台和重型破冰船等研制,探月工程四期、蛟龙探海二期、雪龙探极二期建设。
8. 其他科研热点和前沿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以及绿色可持续发展相关领域等。
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
1. 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同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著作,从正式出版之日起5年内再次出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著作);
2. 科普读物;
3. 教科书、工具书;
4. 丛书。
附件2: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请指南(2023年度)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2年第4期应急管理项目
《数据要素流通与治理的机制与政策研究》申请说明。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摘要: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了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为党和政府高层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7年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该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研究基础上,运用规范的科学方法进一步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应急管理项目每年启动3-5期,资助若干方向的研究。
根据管理科学部对于应急管理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管理项目应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方面对政府决策进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研究方法要注重科学方法的应用和实际数据/资料/案例的支撑,切忌空洞的讨论和没有实证根据的结论。应急管理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深厚学术成果和数据/资料/案例的积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成果的专家。
应急管理项目实行滚动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专家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应针对立项课题的国家现实需求、迫切性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预期研究目标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观点、证据和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
二、2022年第4期应急管理项目《数据要素流通与治理的机制与政策研究》申请指南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把数据作为生产要素,五中全会进一步确立了数据要素的市场地位。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研究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等战略性任务,并提出在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同时,还要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了要“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治理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的战略任务。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了“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要求。2022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该意见对于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举旗定向的重要意义。
数据要素是指那些以电子形式存在的、通过计算的方式参与到生产经营活动并发挥重要价值的资源。数据要素的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是我国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促进要素价值发挥的核心任务,而完善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是数据要素流通使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前提保障。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各类制度文件的出台, 2022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探索进入了关键时期。自2014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建立了几十个数据交易机构,但是数据要素市场整体呈现出自发无序的特点,导致数据要素的流通使用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确权难、定价难、入场难、互信难、监管难”等难题。同时,由于数据要素相比于传统生产要素而言具有一系列独特之处,导致数据要素的流通使用、治理领域依然存在理论体系不健全、要素市场顶层设计缺失、数据安全保护挑战大、流通使用成本高、参与者动力不足等难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关于数据要素流通和治理的机制、规则设计和政策的出台。因此,本项目立足于我国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战略需求,充分认识和把握数据要素的新特征及其流通与治理的规律,对于构建数据要素的基础制度、构建我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大市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面向数据要素流通和治理体系,为加快我国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构建、促进数据要素作用发挥的政策设计提供有效支撑。具体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顶层设计(总课题)
建设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大市场,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党和政府推动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重要部署。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之初,需要加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顶层设计。在总结我国已有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国外数据交易市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国家战略为导向,遵循数据要素的基本特性和市场体系发展的规律,建设一个高标准、多层次、合规高效、可信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比较分析我国传统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的历程和特点,总结国外数据交易市场的经验与启示;(2)分析数据要素与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的新特征,研究数据要素市场与传统生产要素市场之间可能的联动关系;(3)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总体架构及其总体布局方案;(4)多层次数据交易机构设立的必要性、功能定位、体制机制及其区域布局的考量依据;(5)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的管理策略和政策研究。
(二)数据要素总量测算、结构分析与统计体系研究(子课题1)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理清概念、摸清数据要素资源的家底,正确测算数据要素的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情况,不仅是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相关决策和政策的现实需求,也是构建数据要素制度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基础。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数据要素的概念和内涵,数据要素的统计指标体系;(2)从数据要素资源存量、数据要素资源增量、以及数据要素资源结构等方面,研究数据要素多种统计抽样路径、统计和测算方法;(3)我国数据要素的总量测算及其结构特征分析;(4)我国数据要素的统计体系框架和发展路径。
(三)数据要素权属结构性分置及其在若干重点场景中的实现机制(子课题2)
当前对数据要素的认识已经从“资源”拓展到“产品”和“资产”。数据要素权属的界定方式和实现机制,将决定数据产品的流通效率、数据资产的计量范围,更重要的是构建我国数据要素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需要进一步研究不同类别的数据要素权属结构性分置的具体内容、流转规范、实现机制、权益保护机制等,为我国制定数据要素产权结构性分置的政策提供理论支持。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结合数据要素在交通、金融、医疗等重点应用场景中的流通实践,研究数据要素的权利主体、客体和权属结构性分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互关系;(2)结合重点应用场景,研究数据要素权属的确权方式,以及权利的取得、转让、消灭等流转规范;(3)数据要素权属结构性分置在重点场景中的实现机制与权益保护机制。
(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与方案设计(子课题3)
公共数据是我国数据要素中最重要的资源,是数据要素市场中高质量数据的供给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盘活公共数据要素资源、释放公共数据价值的重要途径,对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需要结合公共数据的公共属性与作为数据要素的市场价值属性,以公共利益为价值导向,以安全保护为基本前提,探索出一条兼具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与公平配置的新型授权运营之路。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概念、内涵和模式,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经验及启示;(2)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设计,包括主体责任、授权条件、产品形式、定价方案、收益分配机制等;(3)公共数据运营的基础设施建设思路和建设方案;(4)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政策支撑体系,包括推进制度法规、试点示范、生态发展等。
(五)企业数据资产的价值实现路径和估值方法(子课题4)
企业将数据作为资产来管理并实现其价值,是企业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重要基础,也是影响数据要素流通的重要因素。研究企业数据资产的价值实现路径和估值方法,是以满足数据要素流通的需求、实现数据资产的增值为目标,结合典型的实践场景,提出企业数据资产价值创造的典型路径和估值方法,从而明确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价值形成机制,为数据资产相关管理制度的构建提供支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企业数据资产的概念、特点及其分类,企业数据资产化的意义和挑战;(2)结合典型的数据产品与服务实践以及数据资产化等发展趋势,研究企业数据资产的价值分配方法;(3)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包括数据资产的衡量指标、估值框架和计量方法;(4)针对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登记存证、数据资产增值开发应用等与数据资产相关的管理和政策提出建议。
(六)数据要素市场参与者的培育机制及其政策研究(子课题5)
参与者是数据要素市场的基本组成要素,也是市场形成的决定因素。数据要素有效供给不足、参与者不足是造成目前数据要素市场不活跃的重要因素。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参与者(包括数据要素型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等),需要在理解数据要素市场及其参与者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满足激励相容约束的政策加以引导。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参与者类别及其动力机制分析;(2)数据要素型企业的内涵、评价指标及其培育机制;(3)参与者的市场准入条件及其监管机制;(4)参与者的培育机制及其政策建议。
(七)数据要素可信可控可计量流通交易机制和实现路径(子课题6)
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环境复杂,面临着流通交易效率低下、需求多元化与不确定、隐私泄露和安全风险的挑战。厘清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机制,建立安全可信、集约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环境,对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并被有效用于生产和创新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可控可计量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机制;(2)面向事前、事中、事后全链路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可追溯体系;(3)隐私计算、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中的可行应用方案;(4)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全流程合规可信体系及实现路径。
(八)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建设的战略研究(子课题7)
兼顾效率、公平与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建设,不仅是我国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基本保证,是我国占据国际数字竞争制高点的迫切需要。中国、欧盟、美国等多国都颁布了一系列数据安全与治理的相关法案,对数据的收集、流通与使用加以约束。如何发挥我国的数据优势和社会优势,构建有特色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对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国际范围的数据治理体系的比较研究;(2)数据要素市场的安全风险分析与数据治理策略;(3)多方协同共治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模式的体系架构设计;(4)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建设的路径及配套制度体系。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申请限项规定
1. 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含应急管理项目)。
3. 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或参与人申请此次应急管理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6时。研究期限为10-12个月(2023年1月—2023年12月)。项目启动6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应急管理项目的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政策建议报告、媒体报道、研究报告、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形式。应急管理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将以政策报告作为评价的重点,最终形成的研究报告应围绕所形成的政策报告进行撰写,具体内容应包括:提出的政策报告或建议,支撑政策结论和建议的理论、方法、数据、逻辑等。
2. 鼓励并优先资助团队整体申请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将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其中包含1个总课题和7个子课题,并分别提交项目总体申请书和各子课题申请书,在研究内容中应明确说明本课题与其它相关课题之间的关系,加强各课题之间的合作。总负责人需在申请书中介绍子课题分工情况,并附上“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附件),子课题无需提供承诺函。对不能组织团队整体申请,但对某一子课题确有研究优势的单份申请也有可能获得资助,该申请获准立项后申请人将归入整个项目团队。
3. 管理科学部将采取项目总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研究的形式,由总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研究。基金委接受申请书后将组织预评审。接到答辩通知的项目团队,总负责人须亲自参加答辩,不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评审组专家评议,管理科学部计划择优资助一个团队(评审组专家可能会择优组合团队)。每个子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20万元,总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25万元。
4. 拟申请项目的申请人到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2022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选填“G04”,资助类别选填“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填“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填“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正文部分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课题内容撰写,项目名称应与上述8个课题名称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5. 申请人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要求,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报项目预算。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务必在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16时期间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总课题提供的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和各课题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7.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6时)前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项目申请清单和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若当年集中申请阶段已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则不用再重新提交),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材料不完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四、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10-62328591。
3.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
联系人:朱战国、吴刚
电话:010-62327153、010-62327152
电子信箱:yjyj@nsfc.gov.cn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科协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提升学会学术活动质量和水平,提高学会服务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申报省科协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要求
(一)学术交流项目
1.岭南科学论坛
项目目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作用的重大科技课题和广东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战略部署,在引领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打造广东科技界高端学术交流平台。
项目数量:10项
经费额度:1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鼓励各级学会共同承办,与国家级学会、地市科协、学会联合体、领先企业联合承办的项目,以及与各地市产业发展结合开展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基础学科领域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3)举办地限广东省;(4)鼓励在论坛上征集交流论文、技术案例等;鼓励论坛与技术展览、赛事等结合;(5)鼓励线下线上方式结合举行,会期不超过连续3天,线下活动按时间累计规模不少于300人;不同细分领域报告专家不少于3人;(6)各单位限申报1项;(7)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其他要求:(1)论坛结束后1个月内梳理与会人员学术观点、相关建议并形成不少于1份产业(学术)发展报告(建议、意见);(2)论坛结束后1周内按要求提交相关统计数据。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邓梅,电话:020-83543079
2.科技创新助力工程传播计划
项目目标:按照《岭南科学论坛》管理办法(修订),依托各主流媒体,通过专业的策划组织,对省科协有关学会学术项目进行全媒体传播,打造品牌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进一步提升省科协及相关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4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与广东省或国家主流媒体有良好合作关系或有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者优先考
(2)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其他要求:(1)按照《岭南科学论坛》管理办法(修订)和《岭南科学论坛》项目实施要求等有关规定,负责对学术项目实行舆论导向审核把关等工作;(2)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传播数据分析报告;(3)项目相关图文及音视频资料必须统一保存以备后用。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邓梅,电话:020-83543079
3.第二十一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月开幕式暨主题活动
项目目标:围绕“科技创新引领中国式现代化”主题,采取“1+1+X”模式,即启动仪式+主论坛+若干分论坛,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多学科、多领域、多行业的综合性学术交流活动,在全省各级科协营造浓厚的学术创新氛围,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3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配合省科协制订学术活动月开幕式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订主论坛和分论坛方案并组织实施,主论坛邀请高层次报告专家不少于3人,分论坛不少于4场;(3)举办地限地级市,精准对接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广泛汇聚各方面人才和科技项目,助力地方政府和企业引才、引智、引项目,引入国家级、省级专业服务团(包括院士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省级学会科技服务站),开展技术咨询、建言献策和科技公共服务等活动的优先考虑;(4)鼓励开展技术展览、赛事等形式多样的科技科普活动;(5)鼓励线下线上方式结合举行,会期不少于2天,线下活动按时间累计规模不少于500人;(6)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其他要求:按要求收集汇总各省级学会和地市科协2023年度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邓梅,电话:020-83543079
(二)学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4.学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项目目标:(1)以科技评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程技术领域职称评价和水平评价、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方面为重点,鼓励科技社团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拓展科技类公共服务;(2)支持科技社团开展公共服务平台或学术交流平台建设,推动省级学会开展标准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技术创新服务;(3)支持科技社团面向省科协团体会员开展公共服务能力成功案例经验分享交流活动,优势互补拓展科技社团公共服务能力。(4)支持省级学会以“学会科技服务站”为依托,组织科技专家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深入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推动科技经济融合。(5)支持省级学会发挥信息资源和人才优势,举办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展示、对接、路演、征集、发布等,开展双创服务活动,打造科协系统服务双创活动品牌。
以上目标可任选一项。
项目数量:16项
经费额度:5-1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根据《广东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科协关于印发2020年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郭庭茂 ,电话:020-83549473
5.广东省科协科技社团综合能力评估和年度报告信息统计
项目目标:对省科协科技社团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对省科协所属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整理,合计10万元。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1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郭庭茂 ,电话:020-83549473
6.秘书长沙龙
项目目标:贯彻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要求,加强省级学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科协对科技社团的政治引领及学会党建工作,推动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学会发展。支持省级学会承办,全年组织举办2次。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6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郭庭茂 ,电话:020-83549473
7.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资格互认
项目目标: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及工程师资格互认工作,开展工程师交流活动。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5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郭庭茂 ,电话:020-83549473
(三)助力工程项目
8.南粤科创平台运营
项目目标:(1) “南粤科创平台”系统优化;(2) 加强对“南粤科创平台”推广应用;(3) 为使用“南粤科创平台”的学会免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和网站通讯带宽流量及技术支撑服务;(4)“南粤科创平台”的维护、运营和管理,并做好网络安全措施。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2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承担过省科协相关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申请单位有配套资金支持的优先考虑;(3)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邵宝杭,电话:020-83544682
(四)科技社团党建强会项目
9.党建强会组织力提升
项目目标:根据《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广东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科协挂钩联系省科技社团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要求,组织各科技社团党务工作者和机关各支部人员不少于30人赴有关教育基地进行1期教育培训。
项目数量:1
经费额度:1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结合《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关于加强广东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科协挂钩联系省科技社团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要求;(2)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饶恒,电话:020-83517695
10.党建强会教学能力提升
项目目标:根据《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和《关于加强广东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基于广东省科技社团一体化智慧党建平台,开设《广东省科技社团大讲堂》,组织专家讲授不少于24场党课和业务课;组织科技社团专职党支部书记录制党课、业务课等内容不少于20小时;组织学会工作人员录制学会相关知识不少于20小时;负责平台的设备维护和内容运营。
项目数量:1
经费额度:1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结合《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广东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饶恒,电话:020-83517695
11.党建强会宣传力提升
项目目标:根据《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和《关于加强广东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党建工作信息传播质量,扩大学会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率,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宣传省科技社团和学会党组织动态,提升科技社团党建的影响力。全年在省科协网站等宣传报道科技社团党组织各项活动新闻不少于5篇,编辑《广东省科技社团党建信息简报》不少于24期,新闻覆盖不少于150家。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结合《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和《关于加强广东省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提交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饶恒,电话:020-83517695
二、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经费来源是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拨款,应独立核算,原则上按核定的项目预算进行开支。
(二)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三)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南粤科创平台提交电子版,网络系统登录路径:https://www.nanyuest.cn/xmsb/Project_CategoryList.aspx?classId=1058经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报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系统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逾期均不予受理。
(四)未完成上一年度项目目标以及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均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五)项目完结后请按省科协项目总结通知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可参考上一年度项目总结通知)。
(六)按照省科协财务管理要求,所有项目需进行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的项目将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七)各团体会员的初始账号、密码和项目申报系统技术问题等请咨询省电子学会,联系人:戴凯琳、林聪,联系电话:020-87291183、87293673。
(联系部门: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40)
附件3:广东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请书
2、大鹏新区环龙岐湾片区发展规划研究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发文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谋划大鹏新区生态、旅游、海洋三大篇章,重点推动环龙岐湾片区文、旅、体、商融合发展,高水平编制大鹏新区环龙岐湾片区发展规划,现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大鹏新区环龙岐湾片区发展规划研究。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课题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市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课题研究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视野开阔,科学研判环龙岐湾片区未来发展趋势,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龙岐湾片区发展基础、国内外案例分析、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和目标、重点方向和策略建议、重点项目库等。
(五)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鼓励创新专栏、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对涉及地理空间布局的必须附上相关图件。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课题服务期限为2个月,课题研究经费50万元以下。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7365、88125842(窗口电话)。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摘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240号)、《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要求,现开展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择优遴选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分为试验检测、信息服务、创新成果产业化三类。
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应主要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产业信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产业技术基础服务,主要服务领域应属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短板领域。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四、请于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前将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EMS寄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47室,邮编518035,庞小姐,88101573。
附件4: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具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