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研发 >> 科技资讯 >> 正文

科技资讯 2023.03.22

发布时间:2023-03-22 18:09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3.3.22)



目录


政策要闻    2        

1、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2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3        

通知/公示    5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5        

国家部委项目    5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3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5        

广东省市项目    6          

1、基于航空影像的DEM及DSM更新技术研究(项目编号:YL202303062)招标公告。    6        

2、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审计科研重点课题的通知。    7         


政策要闻

1、科技部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规范健康发展,科技部研究制定了《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科技部有关负责同志对《办法》的制定背景、基本考虑、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等解读如下。

1.《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社会科技奖是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2013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社会科技奖登记事项,要求切实加强后续监管。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明确鼓励社会科技奖健康发展,坚持公益化、非营利性原则,引导设立目标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遵守国家法规、维护国家安全、严格自律管理的科技奖项。2020年10月国务院公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要求对社会科技奖的有关活动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并制定具体办法。202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公布,明确国家鼓励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对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目前,社会科技奖初步形成数量规模较大、主体结构多元、影响力持续提升的发展态势,但是也存在少数奖项设奖定位不够清晰、办奖运行不够规范等情况。近年来,随着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科技奖发展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亟需研究建立统筹规范机制。制定出台《办法》,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管理方式,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对社会科技奖有关部署和要求的必然举措,也是进一步鼓励引导规范其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2.制定《办法》的基本考虑是什么?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相关要求,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构建结构合理、导向鲜明的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培育高水平的社会科技奖品牌,推动社会科技奖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三是贯彻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构建“鼓励+引导+规范”三位一体激励约束机制。社会科技奖按照“谁办奖、谁负责”的原则,自主运行、自律管理;政府部门依规履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职责,管方向、管原则、管底线。

四是贯彻落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好社会科技奖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的有机衔接。社会科技奖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有关规定设立,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接受书面报告后编制目录,并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双方同时公布目录。

3.《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主要从社会科技奖的设立、运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基本要求。

一是鼓励设立社会科技奖,引导扶持培育品牌。支持在重点学科和关键领域创设高水平、专业化的奖项;鼓励面向青年和女性科技工作者、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人员设立奖项;引导社会科技奖坚持学术性、荣誉性,坚持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突出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走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道路。

二是规范社会科技奖运行,促进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公益化、非营利性原则,规范承办机构资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奖励受理、评审、监督等机制;坚持精简规范原则,科学设置奖项,明晰奖励范围与对象,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坚持“谁办奖、谁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完善公开机制为前提,做好政策衔接,社会科技奖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以构建监督合力为重点,发挥社会监督、公众监督、行业监督、部门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以倡导行业自律为目的,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引导推动自律发展。

4.《办法》实施后的有关考虑?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办法》宣贯实施,确保平稳过渡、有序衔接。面向社会科技奖承办机构等适时组织广泛深入宣传和重点内容解读,开展《办法》落实工作调研和指导推动,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根据《办法》编制社会科技奖目录,并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由双方同时公布。《办法》出台前已经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对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三是通过定期评价和及时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对社会科技奖的基本信息公开情况、年度报告提交情况、公开授奖情况等加强监督,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引导推动社会科技奖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0日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简称大型仪器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技厅制定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制定背景

  大型仪器设施是用于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的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加,新建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快速增加。为提升大型仪器设施创新效能、管理水平和开放共享,减少财政资金的重复浪费,特别是做好对中小企业科研活动的支撑保障,需要通过政策性文件进行引导和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6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47号)等法规政策,特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强化落实。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顶层设计、技术支撑、管理要求和考核奖惩等方面提出八条措施,具体为:构建开放共享体系架构、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义务、完善开放共享平台网络、开展新建新购查重评议、明确开放共享规范要求、便捷开放共享办理流程、合理收费及规范开支用途、落实评价考核与奖惩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体系架构。大型仪器设施的管理单位普遍跨部门、跨地域、跨领域,《若干措施》明确成立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信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开放共享工作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提出以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为核心目的,查重评议和评价考核为重要抓手,共享平台网络为技术支撑,构建配置优化、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大型仪器设施开放共享体系架构。分别明确了大型仪器设施管理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和用户单位作为受益主体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二是完善共享平台,强化对企服务。完善全省统一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有利于减少重复建设和浪费,并拓展其服务功能,使用户获取更全面的资源信息。平台面向各类园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精准征集大型仪器设施使用需求,并提供使用建议,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用户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引导支持建设全省多层次、宽领域、专业化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网络,并向上对接国家科技资源网络管理平台。

  三是明确共享要求,理顺管理流程。围绕大型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全过程,《若干措施》对购置、验收、退出、服务和收费提出总体要求,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实现高效的服务对接。明确使用省级财政资金和省属国有资本新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新购大型科研仪器须开展查重评议。规范大型仪器设施安装或购置后的开放共享要求,明确闲置机时应对外开放共享,并对管理单位报送共享信息作出规范。鼓励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下或非省级财政资金出资建设、购置的大型仪器设施报送相关信息。对大型仪器设施发生转移、损毁、报废等不再符合开放共享条件而退出共享的也作了相关规定。

  四是规范双方权益,适时评价监督。提出管理单位的服务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收取的费用可由管理单位依规使用,按规定用于弥补开放共享成本。突出以“用”为主,建立以用户满意度为主要导向的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评价考核,结果公开、择优奖励、奖惩并重,引导和支持管理单位做好大型仪器设施的开放共享和服务。已参加国家组织的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单位不重复评价,可采信国家评价考核结论。

、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当前,我省大型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工作存在一些难点、堵点,如对大型仪器设施重复建设购置缺少源头控制的问题,管理单位共享意识不足、开放积极性不高、实验人才队伍配置不齐的问题,缺少相关管理规范,企业需求对接服务难的问题等。《若干措施》将这些问题作为研究制订政策的起点,着力破解难题、攻克难关。

  二是突出协同整合。我省大型仪器设施的管理单位较为分散,总体呈现跨部门、跨地域、跨领域的特点。《若干措施》结合广东工作实际,成立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信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统筹规划全省大型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工作,协调解决大型仪器设施跨部门、跨地域、跨领域开放共享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三是突出考核评价。突出以“用”为主,建立以用户满意度为主要导向的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评价考核,通过结果公开实现公众监督,通过择优支持实现对管理单位和个人的激励,全方位引导和支持管理单位长期做好大型仪器设施的开放共享和服务,确保政策实施形成良性循环,应共享尽共享。

四是突出暖企助企。提出重点保障中小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的试验测试需求。面向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精准征集用户单位大型仪器设施使用需求。针对用户单位特别是企业用户实际问题,开展线上咨询,提出大型仪器设施使用建议,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等用户单位与管理单位的高效服务对接。服务费用方面,管理单位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适当收取,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

详见附件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入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通知/公示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落实《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有关规定,深圳市工信局起草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工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民中心C区3137室,邮编518035,联系电话:881016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yupf@gxj.sz.gov.cn。

附件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22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3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0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

摘要: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优化地球科学前沿布局,地球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3年度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一、定位及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 2023年度下半年和2024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 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 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会议培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本期拟资助不超过5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科学传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8万元,本期拟资助不超过5项。“战略研究类”项目资助强度根据研究所覆盖的地球科学领域及其下属一级、二级申请代码自行拟订。

“会议培训类”项目中,2023年度下半年召开的会议培训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召开的会议培训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科学传播类”和“战略研究类”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注意事项

(一)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0日16时。

(二)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7157,电子信箱:ghc@nsfc.gov.cn。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960.htm


广东省市项目


1、基于航空影像的DEM及DSM更新技术研究(项目编号:YL202303062)招标公告。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0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

摘要:

项目概况

基于航空影像的DEM及DSM更新技术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202303062

项目名称:基于航空影像的DEM及DSM更新技术研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基于航空影像的DEM及DSM更新技术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0日 至 2023年03月27日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0日9时00分-9时30分。

5.最高限价:¥800,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    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

联系方式:020-89814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37889367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区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话:020-37889367

详见附件4:基于航空影像的DEM及DSM更新技术研究招标文件


2、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审计科研重点课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1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

摘要:

2023年度深圳市审计局6项审计科研重点课题已经确定,现予以发布。

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及其审计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现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的发挥及其影响因素;如何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审计如何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有效发挥作用等。

二、新时代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系统总结近年来深圳市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和成果经验,深入研究审计质量控制面对大数据审计的新形势新要求在目标建立、责任体系、对象内容、时间节点、管控方式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构建新时代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方法和路径。

三、审计服务民生发展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全面总结近年来审计在促进民生福祉方面取得的成效,查找当前民生审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研究审计在促进民生发展过程中的路径和方法,按照政策、资金、资产、资源、人员、项目分类研究。

四、审计促进党的自我革命的路径与作用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有关党内监督和自我净化要求为指引,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主要对象,总结审计在推进党的建设中的作用并查找不足,研究提出党在干部管理任用和权力运行过程中作用发挥和机制路径的建议。

五、深圳审计人才培养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立足于深圳审计人才现状调查、供需匹配性,基于本地高校审计人才培养视角,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路径等方面开展研究,从校政校企联动等方面为审计培养人才提出优化建议和落实举措。

六、助推集团化国有企业管控力提升的审计策略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以国企对分子公司的管控审计为例,研究国有企业分子公司管控审计中,如何利用审计发挥母子公司纵向和分子公司之间横向沟通协调作用,并从制度体系、信息系统、管理协同等探讨助推集团化国有企业管控力提升的审计策略。

  上述课题委托深圳市审计学会组织实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有意向承担上述课题的单位填写《深圳市审计局(2023)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于4月5日前将申请书的word文档电子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zssjxh@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洪琪琪,联系电话:88631304)

附件5:深圳市审计局(2023)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