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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2023.04.03

发布时间:2023-04-03 17:44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3.4.3)


目录


政策要闻    2        

1、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        

2、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        

通知/公示    3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结果的公示    3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科技重大专项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的通知。    3        

广东省市项目    4          

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    4        

2、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海洋六大产业管理委托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6        



政策要闻

1、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型储能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发力点。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发展,提高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推进电子信息与新能源技术融合应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电子先导示范区,结合广东省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锂离子电池储能优势。提高关键材料生产水平。

二、积极培育新兴储能产业。推动钠离子电池产业化。

三、前瞻布局未来储能产业。开发新型环保、长寿命、低成本铅炭电池,开发高导电的专用多孔炭材料。

四、提升储能电子元器件产品供给能力。

五、开发安全高效的储能集成系统。

六、打造储能产业发展集聚区。以深圳、佛山、韶关、清远、惠州、东莞、肇庆、梅州等地市为依托打造新型储能材料生产集聚区。佛山、韶关、江门、清远重点布局正极材料;深圳、惠州、东莞、湛江重点布局负极材料;珠海、佛山、肇庆、东莞重点布局隔膜材料;惠州、珠海重点布局电解液专业园区;梅州、韶关、惠州重点布局建设辅助材料。支持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肇庆、江门等地市打造新型储能电池生产集聚区。在广州、深圳、惠州、东莞、阳江、肇庆等地布局储能系统及装备生产集聚区。在佛山、广州、中山、云浮、肇庆、汕头布局氢储能产业集聚区。在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肇庆、江门、韶关、惠州、汕头建设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

七、引进建设重大项目。

八、高标准建设储能产业园。

九、建设储能产业创新平台。

十、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推动新型储能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领域重点突破,锻造产业长板,补齐基础短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抗风险能力。

十一、开展电池高效综合利用。突破储能电池安全高效回收拆解、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等技术,开发高效、高精度废旧电池快速检测评价装备,支持开展万吨级废旧电池精细回收等工程示范,鼓励广州、深圳等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

十二、深化行业交流合作。策划举办中国国际能源电子大会,组织召开锂离子电池、智能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对接会,支持地市和行业组织举办能源电子相关高层次会议、展会活动,搭建行业前沿技术成果展示和产业合作交流平台。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1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工信厅


2、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质量,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22〕5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圳市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

附件1: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doc

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财政局

通知/公示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0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1〕1102号)要求,我厅对2015年认定并经2018年动态评估通过的92家机构及2018年认定的25家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3~9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刘佐菁、张开升

  电 话:020-83163230、83163947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附件2: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结果

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厅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科技重大专项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的通知。

   为提升深圳市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从根本上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并组建各专项咨询专家组。为提高咨询专家组组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现面向国内征集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

一、征集的专项

  本批次征集以下专项的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智能机器人、工业母机、精密仪器设备、网络通信、网络空间安全、智能传感器、激光与增材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海洋产业、空天技术、区块链、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元宇宙、低空经济、数字货币;合成生物、生物育种、健康诊疗、新药与疫苗、细胞与基因治疗、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战略电子材料、新型显示材料、先进生物医用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电化学储能、新能源汽车、氢能、核能、风能与太阳能、深地深海、量子信息。

二、咨询专家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各专项咨询专家组由7-9名知名或资深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专项的研究方向和任务布局提供决策咨询,对专项项目课题建议进行论证,指导编制课题建议书,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等。

  咨询专家组成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相应专项项目课题,但不影响所在单位正常申报。

三、备选专家条件

  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德良好,身体健康,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一流的学术水平、专业的学术判断力和良好的科学道德,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三)掌握相应专项相关领域或行业的世界科技前沿知识、最新科技产业发展状况,熟悉本领域或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与规律。

  (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咨询论证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咨询专家组专家主要由深圳市内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高层次人才构成。深圳市外专家需保证来深履行咨询专家组专家职责的时间。

  科技界专家应是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专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一)全球知名奖项(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或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以色列等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国内外知名专家。

  (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或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完成人,或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的科研人员,或海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审稿专家,或香港、澳门高校和科研机构科学家,或论文高被引科学家及其他专家。

  产业界专家应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及其创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经济界专家应是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者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的首席分析师。

四、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填报《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征集表》(附件1)和《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征集表扫描版》(附件2),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4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zengxp@sticmail.sz.gov.cn。

五、注意事项

  (一)一个单位每个专项最多推荐3位备选专家,《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征集表》由单位汇总后发送电子版,《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征集表扫描版》需经专家本人签名、单位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专项咨询专家组只有7-9名专家,请各单位在客观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征集。

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12048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四楼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1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31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科普服务能力,现就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3年度“科普项目”包括科普管理、科普资源、科普人才、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竞赛5大专题,下设多个项目(详见附件)。

二、组织方式

  实行公开招标,按照项目征集、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择优选取一定数量的立项项目,分批次实施并予以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国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格的单位不能申报。

  (二)申报的项目应当具备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的实施方案、合理的支出预算和测算依据。项目内容应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项目内的同一支出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支持,已获财政资金支持或有经营收入的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说明。

  (四)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统筹执行,严禁转包或分包项目中的主体工作内容。多个单位共同申报一个项目的(联合申报),应当明确一个牵头申报单位以及各协作单位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五)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在项目申报书第九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手写签字盖章),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同一申报单位(含联合申报,不同申请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同申请单位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均视为同一申报单位)可累计申报最多3个科普项目,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日常开放接待不纳入科普项目申报范围。

  (七)对于曾承接市科协项目,截至申报前属于到期但仍处于未验收,或者已验收但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且不按规定退回已拨付项目经费等情形的项目承接主体,市科协可视情况暂停新项目申请。

  (八)项目申报单位在执行市科协科普项目时,不得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合法权益。市科协科普项目一经立项,即视为项目申报单位独家、免费、长期授权市科协行使该项目形成的各种合法权益。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至市科协:

  (一)《深圳市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加盖公章、骑缝章);

  (二)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三)(一)和(二)及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四)《深圳市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

  请申报单位工作人员现场递交申请材料(不接受邮寄和跑腿闪送)至市科协收文窗口(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二楼200室),可编辑电子版提交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kxkpb@shenzhen.gov.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7:00。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立项

  市科协按有关规定评审立项,立项项目在市科协网站发布。项目立项后,市科协与项目承接单位签订合同,分两次将项目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接单位。其中,项目(2023KP02)首期款为5万元,其余项目首期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验收评估完成后视合同整体履行情况拨付尾款。

六、联系电话

1.市科协收文窗口(综合性业务咨询)

刘老师:0755-83699167

2.市科协科普部(专题业务咨询):

刘老师、吴老师、程老师:0755-83671490、0755-82550276、0755-83550411

  附件3:2023年度市科协“科普项目”申报要求


2、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海洋六大产业管理委托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文单位: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31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

摘要:

项目概况

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海洋六大产业管理委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3109FC069F

项目名称: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海洋六大产业管理委托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为止,项目服务期详见各子包。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 ,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3室(响应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3室(响应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联系方式:020-89255779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5-7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20-83187196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婉容    电话:020-83187196

具体详见:http://nr.gd.gov.cn/zwgknew/ygzj/zfcg/content/post_4146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