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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2023.04.10

发布时间:2023-04-10 17:43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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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2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    2        

通知/公示    4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专家(第二批)的通知    4        

国家部委项目    6        

1、2023年度社会领域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6        

2、关于征集“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8        

广东省市项目    11        

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    11        

2、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6        



政策要闻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高层次人才服务,完善高层次人才保障机制,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本办法。

一、背景及依据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自201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有效期已届满。试行办法对我省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稳定本土紧缺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赋予了广东新的重大机遇、重大平台、重大使命。2021年11月召开的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对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作出新部署,要求营造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人才优粤卡制度。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发挥优粤卡服务人才、保障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作用,我省修订完善试行办法,出台《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按照科学设定对象、优化便利措施、加强省市贯通、优化办理程序的思路,《办法》在保持试行办法五章体例的基础上,条款数量由原来的16条调增为18条,作了全面优化升级。

(一)科学设定对象,涵盖新时代战略人才。一是聚焦国家战略所需高层次人才群体。在服务对象上新增战略科学家、卓越工程师,以及在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在粤国家级创新载体及科技研发领域工作的战略科学人才、关键技术专家。二是加大对本土中青年人才扶持。不再以国籍作为申办依据,将国内户籍科研型中青年人才纳入服务对象。

(二)优化便利措施,增强持卡人获得感。结合高层次人才关切需求,进一步丰富优粤卡服务内容,提升服务事项含金量。一是优化对A卡、B卡共同的服务事项10项,涵盖户籍办理、社会保险、便利出行等人才较为关注的领域。在户籍办理方面,明确落户方式,即视同落户地人才引进政策中“高层次人才”办理落户;社会保险方面,新增“社保尊才”专属服务,由社保专业团队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全流程服务;便利出行方面,将原A卡专属的便利出行服务扩大至B卡持卡人。二是优化升级只针对A卡的服务事项7项。在医疗便利方面,通过专属预约通道在指定医院就医;新增职称申报服务,持卡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本人资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申报相应职称;新增配偶就业服务,持卡人配偶可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持卡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人才管理服务部门协调安排就业;新增子女教育服务,持卡人子女享受升学优惠政策,特定人群结合本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学位。

(三)落实全省通用,促进省市服务融通。一是确立全省通用原则。明确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对优粤卡持卡人的服务。二是促进省市政策服务有效衔接。要求各地做好省市人才卡和人才优惠便利服务的衔接,保障人才优粤卡持卡人享受当地的优惠便利服务。

(四)完善办理程序,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相较试行办法,《办法》将申办方式由个人申请改为由人才所在单位申办、属地受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便于人才属地化服务。同时,新增了变更、核查、注销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卡片管理。

三、申领指南

(一)受理机构:属地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二)申请材料:

1.经申领人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

2.劳动关系证明:申请时全职工作单位已在我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职证明,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申办日期前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纳税记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申请时已与我省单位签订柔性引才合作协议的,提供合作协议且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关系、工作鉴定等相关材料,和申请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单位证明;

3.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守信承诺;

5.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以受理机构要求为准,如奖项获得者、人才计划、人才项目入选者需提供证书、入选通知、项目批准通知或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实验室及科研平台人才:提供申报单位批准成立或注册证明、人才认定材料等;企业类管理人才:提供申报企业资质材料、能体现申报人才职位的聘书或任职通知书等文件;学历类人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证件照:一寸白底个人正面免冠证件照(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用于制卡(申请人工作单位为省直单位及中央驻穗单位的发送至gdrc@gd.gov.cn,其他按工作单位属地发送至受理窗口指定邮箱)。

(注: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在审核过程中,受理单位如对材料存疑,可要求申领人继续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请程序:

1.个人向工作单位提出办理需求,工作单位核对;

2.工作单位向属地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工作单位为省直单位及中央驻穗单位的,径直向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提出申请;其他按申请人工作单位属地向当地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3.受理窗口受理申请,对提交材料进行核实;

4.受理窗口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部门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进行资格确认;

5.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确认名单制作发放优粤卡。

四、重点关键词及专业术语释义

在粤工作:指申请时已在我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申请时已与我省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且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因奖项条件设置导致获得者拿奖时已退休的,不受“在粤工作”条款限制,由其在粤退休单位负责申办。

在粤国家实验室及基地:以科技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国家级创新平台清单(科技部):

(1)国家重点实验室(2)国家技术创新中心(3)国家临床研究中心(4)国家应用数学中心(5)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6)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7)“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8)P3、P4实验室 (9)国家植物园(10)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

(1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信部)

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以英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英国《泰晤士报》(The Times)、《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US News)、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权威性高校排名榜单发布的近三年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符合任一榜单均可)。

在粤世界500强总部企业:总部设立在广东省,且在申报当期最新入选美国《财富》杂志“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企业总部。

我省年度重点外资企业:以省商务厅当期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在粤中国200强总部企业:总部设立在广东省,且在申报当期最新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排名前200的企业总部。

社保尊才专属服务:以省社保局发布的“社保尊才”服务行动的通知为准。

专属预约通道:由各级人社、卫健、医保部门与指定医院共同建立服务协调机制,采取人才提前预约的方式,优化就诊途径。指定医院适时发布。

自用机动车不限行办理:登记在持卡人本人或配偶、子女名下,实际由持卡人自己使用的机动车可申请办理不限行业务。

附件1: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年4月7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通知/公示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专家(第二批)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的科学性,保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各类规划编制和审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方案审查、评估论证、规划设计、验收入库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规范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全过程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专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进入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的专家主要指导和服务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各类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岸线整治修复、蓝色海湾整治、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海)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程项目各类技术文本、项目验收的评定审查。

  专家库按专业类别分为土地资源管理类、地质矿产类、土地规划类、产业及土壤类、农田水利类、水土保持类、生态环境类、工程类和经济财会类,包括但不仅限于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海洋科学、系统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生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林学、草学、自然保护,土地资源管理、经济财会等专业。

二、征集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接受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能够承担外出踏勘和评审工作(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不受此条件限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满十五年;相关行业需获得国家级执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三)熟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岸线整治修复、蓝色海湾整治、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海)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熟悉相关专业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四)自愿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的委托,参加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活动并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的监督管理。

  (五)无违法违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

  按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征集。以广东省省内专家为主,省外专家由省自然资源厅定向邀请征集。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审核后,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

  (二)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本人技术水平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个人填写《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权利

  1.被邀请列席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有关专业会议和专题研讨会,被邀请参与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各类咨询及相关专题培训活动;

  2.根据项目评审需要,可以按规定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有组织地查看工程现场,认为咨询所依据的信息不充分时可以向委托部门提出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3.专家提出咨询论证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在参与项目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活动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4.专家有权向省自然资源厅有关部门反映项目及咨询活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由于客观原因或对不适宜参加的咨询、评审等活动可以申明并拒绝参与。

   (二)专家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进行技术活动;

  2.对所提出的咨询、论证、评审等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遵守相关涉密信息管理规定,对所知悉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事项资料及部分评审活动严守保密规定,不向与咨询等活动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人员透漏活动信息;

  4.与专家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咨询、评审等事项应主动申明并回避;

  5.遵守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工作安排,接受委托后,不得无故不参加省自然资源厅邀请参加的咨询、评审等技术活动,不得随意变更活动安排日程和项目要求内容,对要求提出项目书面咨询等意见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6.未受省自然资源厅的委托,专家不得以省自然资源厅的名义参加其他行业或部门的咨询、评审等技术活动,不得发表代表省自然资源厅的意见;

  7.专家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被审查单位、邀请单位及相关人员索要财物、提出额外利益等要求;

  8.专家在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业务期间,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的监督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补充更新。

  (二)专家因客观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从事咨询论证工作的,提出申请,可以退出专家库。

  (三)选取专家时,按实际需要等额选取。专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另行抽取专家增补。

  (四)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评审或重要活动时,确有必要时可在专家库之外邀请行业领域专家。

  (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所从事的各种技术活动可按委托方的要求采取工程现场查看、召开评审会议或审阅资料提出书面意见的方式,也可综合以上方式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标准条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数不限),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我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电子邮箱:szrzyt_xfc@gd.gov.cn,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7楼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邮编:510620。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部委项目


1、2023年度社会领域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

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完善政策研究体系,增强政策研判能力,为制定实施重大政策提供有益支撑,现对2023年度社会领域重大课题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研究课题项目

(一)面向实现现代化和共同富裕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2万元)

1.研究要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等任务要求,深入研判新征程社会建设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分析社会建设重大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面向现代化建设、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政策功能,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建设的基本思路、重点难点问题等,研究提出到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加强社会建设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现路径等。

2.成果形式:提交面向实现现代化和共同富裕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综合处何宇飞,010-68502862,电子邮箱:heyf@ndrc.gov.cn。

(二)推动城市和社区更好承载人民美好生活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部署精神,紧扣城市和社区在承载和实现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聚焦城市和社区建设在规划理念、建设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公共资源配置、治理创新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推动城市和社区更好承载人民美好生活功能提出切实可行、可操作、有实招的政策建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成果形式:提交推动城市和社区更好承载人民美好生活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综合处何宇飞,010-68502862,电子邮箱:heyf@ndrc.gov.cn。

(三)教育与人口规模、经济结构适配性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着眼于我国人口规模变动和经济结构升级,从我国人力资本积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国博弈竞争的高度,研究教育与人口规模、经济结构之间相互牵引的互动关系,探索人口总量下降和经济结构升级背景下教育政策渐进调整机制,研究提出推动教育与人口变动、产业升级形成良性互动的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相互促进、有机融合、互为补益。

2.成果形式:提交教育与人口规模、经济结构适配性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人力资源开发处鲍文涵,010-68502647,电子邮箱:baowh@ndrc.gov.cn。

(四)加强重大疫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深入研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共卫生重大项目建设、健全传染病医院管理体系、加强现有医疗机构和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扩大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完善重大疫情条件下医护队伍建设等重大改革任务,并从加强组织领导、标准规范、资金支持、政策支持等方面研究提出改革保障措施。

2.成果形式:提交加强重大疫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卫生健康处袁宗威,010-68502033,电子邮箱:yuanzw@ndrc.gov.cn。

(五)优化重大文化工程实施及管理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系统梳理黄河、大运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全局性重大文化工程实施进展,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包括文化内涵挖掘与阐释、文化承载项目谋划与实施、跨区域联动发展、对外宣介与传播等,深入探究重大文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优化实施及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

2.成果形式:提交优化重大文化工程实施及管理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生活质量处贺婷,010-68502517,电子邮箱:heting@ndrc.gov.cn。

(六)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方案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统筹考虑国家步道体系建设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满足人民群众对运动健康等美好生活向往,聚焦绿色发展、健全体制、全民共享,解决大运河沿线步道碎片化问题,研究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做法,提出科学布局、联通衔接、配套服务、有效运营、多元保障、合理监管等方面的建设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成果形式:提交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方案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社会服务处宋文经,010-68502645,电子邮箱:songwj@ndrc.gov.cn。

(七)银发经济重点产业方向及支持政策体系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任务部署,深化研究银发经济的重点产业方向和重点领域及其发展前景,梳理总结国内外促进银发经济发展、通过产业园区加快银发经济要素聚集等方面支持政策及配套措施,提出务实有效的政策建议。

2.成果形式:提交银发经济重点产业方向及支持政策体系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人口发展处徐建,010-68502324,电子邮箱:rkfzc_shs@ndrc.gov.cn。

(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监测评估。(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监测指标体系及监测方案,对全国、各省及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年度监测评估报告。

2.成果形式:提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监测评估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社会政策处曹亚鹏,010-68501218,电子邮箱:caoyp@ndrc.gov.cn。

二、委托研究总体要求

(一)重大课题委托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促进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服务等领域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效益和质量,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高品质生活建设方面,研究提出有深度、高质量、切合实际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重大课题委托研究要突出改革思维和创新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足国情社情民情,创新研究方式,完善评估体系,深化实地调研,梳理社会建设、公共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服务等领域发展现状、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发展思路、改革目标、政策框架及对策建议。

(三)重大课题委托研究要注重提升质量,形成的研究成果要有前瞻性预判性,符合客观实际,具有政策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成果转化和应用,为完善社会领域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体系、制定实施重大政策提供重要支撑。

(四)重大课题委托研究最终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所有。

三、委托研究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申报重大课题研究,精心组建课题组。课题组研究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在社会领域政策研究上有较强的研究经验,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研究能力。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全过程参与委托课题研究。

(二)申报材料要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附后)。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相关课题联系人(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政编码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社会领域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项目”字样。电子文本请发送至相关课题联系人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编号-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征集结束后,我司将组织力量对委托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研单位。最终结果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研究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拨付相应研究经费。

(五)对于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由我司根据课题方向确定具体承研单位。

四、委托研究执行时间

委托研究课题执行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除有特殊完成时限要求的课题外,委托研究课题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3份研究报告全本、1份电子版,3份研究报告简写本、1份电子版)。


2、关于征集“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7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

摘要:

未来工业互联网是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技术与工业制造深度融合的全新工业生态、关键基础设施和新型应用模式,通过人机物的安全可靠智联,实现生产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面连接,推动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形成全新的工业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显著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

  本重大研究计划瞄准工业互联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未来工业互联网的重大核心科学问题,打通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最先一公里”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市场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为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走在国际前列奠定理论和技术基础。

  为进一步做好“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重大研究计划的项目立项和资助工作,经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会议讨论决定,面向科技界征集2023年度项目指南建议。

一、科学目标

  瞄准工业互联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把握未来工业互联网发展趋势,创新工业互联网全要素互联的结构化组织机理、生产制造流程的柔性构造机制、产业链与价值链的网络化调控原理等基础理论与方法,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完成三个以上工业制造典型场景的集成示范验证,形成若干重大基础性原创成果,培养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和团队,推动工业互联网应用与服务的范式变革,为构建要素互联结构化、生产制造流程化、工业网络体系化的产业新生态奠定理论和技术基础,引领未来工业互联网的科学发展。

二、核心科学问题

  本重大研究计划针对未来工业互联网生产要素互联的时空关系演变及调控规律这一核心问题,围绕以下三个科学问题展开研究:

  (一)全要素互联的结构化组织机理。

  针对未来工业互联网人机物全要素安全可靠互联的系统复杂性难题,重点解决如何刻画未来工业互联网全要素互联的联接关系与结构关系,如何度量其复杂性并构建相互控制关系等问题。重点研究未来工业互联网按需联接的本征模型与调控机理、生产要素数据多维表征及结构化组织机理、全要素互联的系统熵理论。

  (二)生产制造流程的柔性构造理论与方法。

  面向未来工业互联网柔性化制造全流程的流畅性与稳定性要求,重点解决如何精准刻画未来工业互联网生产链制造全流程中的误差传播、有效识别生产流程的脆弱性、定量评估生产线重构的收敛性等问题。重点研究未来工业互联网柔性化制造全流程的容差分析与传播模型、全流程稳定性构建方法、全流程重构的理论与方法。

  (三)产业链与价值链的网络化调控原理。

  针对未来工业互联网生产制造的全产业链、全价值链耦合与复杂调控关系,重点解决如何从效率角度建立网络化产业链模型、从效用角度建立网络化价值链模型,如何实现跨产业链与价值链联动的多目标调控优化等问题。重点研究未来工业互联网生产制造的全产业链构建模型、全价值链构建模型、跨链耦合的网络化调控原理。

三、指南建议书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包括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4个亚类,本次指南建议征集主要针对2023年度的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3个亚类,其中:

  (一)培育项目是指符合重大研究计划的研究目标和资助范围,创新性明显,尚需在研究中进一步明确突破方向和凝聚研究力量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项目是指研究方向属于国际前沿,创新性强,有很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有望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对重大研究计划目标的完成有重要作用的项目。

  (三)集成项目是指在前期资助和调研的基础上,针对重大研究计划中非常重要和有望突破的方向,明确目标,集中优势力量,能够实现跨越发展,使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水平处于国际前列或领先水平的项目。

  除信息科学部外,本重大研究计划还涉及数理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以及管理科学部,欢迎上述领域从事工业互联网相关研究人员积极提出指南建议,鼓励学科交叉。要求指南建议中体现科学前沿与重大需求相结合,针对场景落地的重大瓶颈问题或痛点问题展开基础研究。

  指南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解决本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实现总体目标的贡献。

  (二)围绕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

  (三)预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及其可行性论证。

  (四)建议资助项目亚类说明。

四、2022年已发布指南方向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058.htm)

  (一)培育项目。

  1. 面向工业互联网的系统拓扑结构识别与优化。

  2. 面向工业互联网的系统拓扑结构识别与优化。

  3. 面向精密制造的工业互联网统一时空基准理论与关键技术。

  4. OT/CT/IT异构协议簇融合与统一建模方法研究。

  5. 复杂构件增减材制造过程的耦合机理与孪生交互的工艺优化方法。

  6. 面向无人工厂的多智能体协同与决策机制。

  (二)重点支持项目。

  1. 面向智能制造的通信-感知-控制一体化智能机器组网基础理论、架构及关键技术。

  2. 柔性制造全流程质量在线评价与动态调控理论与关键技术。

  3. 面向复杂产品创新与制造效率的产业链-价值链双链联动调控机制。

  4. 工业互联网多源异构数据可信共享与按需服务的理论与关键技术。

  5. 面向功能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内生安全理论、架构与关键技术。

  6. 流程工业生产链和产业链智能协同与优化的决策理论与关键技术。

  (三)集成项目。

  1. 工业互联网全要素资源互联、协同与融合集成演示验证。

五、2021年已发布指南方向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1562.htm)

  (一)培育项目。

  1. 基于系统熵的工业互联网拓扑演化机理与相关数学方法。

  2. 面向工业互联网复杂要素的多源特征融合表征方法与组织推理。

  3. 多工序复杂耦合定制化生产过程的误差传播机理与在线容差分析。

  4. 工业互联网高精度时延抖动控制理论与方法。

  5. 智能制造软件与协议的安全检测理论及评估方法。

  6. 面向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的高精度异常检测理论与溯源方法。

  (二)重点支持项目。

  1. 面向多场景端到端性能可控的新型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

  2. 工业互联网边缘侧轻量化可信智能安全系统理论与方法。

  3. 面向制造模式变革的工业互联网柔性构造与智能调控。

  4. 智慧车间复杂传播环境适变理论与重构机制。

  5. 面向工业互联网的轻量化软件体系架构。

  6. 面向智能制造价值链的生产自组织协同机理与管理方法。

六、2020年已发布指南方向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9020.htm)

  (一)培育项目。

  1. 生产要素多维数据表征方法与结构化组织机理。

  2. 网络化全流程制造的容差分析与传播模型。

  3. 面向制造过程的安全可靠互联理论与方法。

  4. 面向工业互联网复杂系统的拓扑几何结构理论。

  (二)重点支持项目。

  1. 按需联接的工业互联网新型体系架构与信息模型。

  2. 基于语义驱动的工业互联网原生智简组织理论。

  3. 工业互联网人机物全要素协同机理。

  4. 复杂场景精准作业的跨域协同与实时控制。

  5. 工业制造系统的跨时空多粒度制造资源配置与调控理论。

七、指南建议书提交方式

  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通过Email将“指南建议书”电子版(Word格式,模板详见附件)发至信息科学部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吴国政  王志衡  谢国

  邮箱:wugz@nsfc.gov.cn  wangzh@nsfc.gov.cn  xieguo@nsfc.gov.cn

  电话:010-62327929  010-62327807  010-62327090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7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

摘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深圳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学会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学会建设水平和学术活动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申报深圳市科协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要求

  (一)学术交流项目

  01.自主创新大讲堂-星火沙龙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1)

  项目目标:开展创新企业、创新链、供应链间的专业人才交流,促进创新人才互动,优化科技创新生态,营造创新交流氛围,聚焦解决技术链节点性难题。

  项目数量:总数量100场以内,且单个主体承办不超过6场

  经费额度:5000元/场,单个主体累计不超过30000元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项目名称需明确场次数量,如“**(6场)”;(3)单场活动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10人;(4)主题应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开展专业交流;(5)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02.自主创新大讲堂—前沿专题讲堂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2)

  项目目标:邀请科研及产业资深专家,围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的特定科技领域或方向,开展前沿科技核心技术或发展趋势的学术交流活动,拓宽相关领域科研及从业人员视野,促进互动交流。

  项目数量:20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不少于1名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讲嘉宾,或为相关科技领域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专家;(3)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且均为该领域从业、科研人员;(4)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5)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03.自主创新大讲堂-高水平学术活动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3)

  项目目标: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信息、绿色低碳、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我市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大型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

  项目数量:10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活动需有3名及以上本行业领域专家出席,活动现场线下覆盖面不少于200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线上+线下”相结合);(3)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4)市科协作为活动主办单位。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04.深圳市科协第三届优秀科技学术论文遴选发布活动(项目编号2023XHXS04)

  项目目标:统筹动员及组织我市各科研单位、科技社团,评选一批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的论文,举办深圳市科协第三届优秀科技学术论文评选、发布及学术分享活动。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此活动由市科协作为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根据市科协工作安排,开展宣传、通知、征集、评审、发布等工作;(3)按照市科协要求组建遴选组委会,设立相应组别,邀请不少于50名院士或同等水平的全国知名专家参与现场评审;(4)征集论文需为已公开发表无知识产权纠纷、成果权属明晰、不涉及国家秘密,报送书面用语应为国家通用汉字的自然科学领域论文,涉及外文原著需提供标国家通用汉字翻译内容;(5)发布及学术分享活动现场线下参与人员规模累计不少于100人。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05.科技前沿信息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5)

  项目目标:实时追踪全球重点领域科技发展动态,及时推送最新科技情报信息,汇总出版《科技前沿信息》,服务党委、政府部门、科技社团和企业发展。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7月-12月

  申报要求:(1)每两周编辑整理一期《科技前沿信息》,2023年下半年6个月,总计12期;(2)根据市科协要求,完成不少于3期的专题信息整理、分析和报送;(3)每期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市科协,每次纸质版不少于30册;(4)鼓励具有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经验的单位申报。

  联系人:魏晓佳;电话:0755-23914304

  (二)学会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

  06.学会党建强会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6)

  项目目标:全面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根据《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深圳市科协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市科协所属科技类社会组织(含学会、协会等社团及民办非企,下同)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提高学会的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2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类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职工作人员和各支部党员开展2期活动,每期不少于30人,赴不少于2个市内外有关教育基地或教学点,开展现场教育和交流互动;(2)按市科协要求,完成不少于50家市科协主管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党组织(包括临时党组织)成立工作,发动积极分子及报送入党申请书不少于100人次,协助科技类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推动“两个覆盖”等有关工作;(3)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叶健宇;电话:0755-83557693

  07.学会联络交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7)

  项目目标:贯彻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要求,加强各科技类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协作,助力对科技类社会组织加强政治引领和推动治理能力提升。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25万元/项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之内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不少于8场的秘书长沙龙、科技工作者座谈、科技社团或科技企业调研等各类交流活动;(2)协助市科协开展所属科技类社会组织的日常联络、意见收集、数据统计等工作;(3)须保证不少于2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按市科协要求提供驻点服务,必要时外派现场办公;(4)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叶健宇;电话:0755-83671478

  (三)企业及双创服务项目

  08.企业工作网络拓展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8)

  项目目标: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做好企业科协建设等企业服务工作网络的组织建设,并开展相关联络沟通、信息报送、交流活动等配套服务。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25万元/项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两年之内完成

  申报要求:(1)两年内推动我市国高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等成立企业科协不少于400家;(2)协助做好企业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科创中国”深圳示范试点单位、科技服务团等开展日常的联络维护、信息报送、交流活动、考核验收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宣传工作;(3)须保证不少于2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按市科协要求提供驻点服务。

  联系人:叶健宇;电话:0755-83557693

  (四)区域科技交流合作项目

  09.2023年深港澳科技联盟、深港科技社团联盟年度专场活动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9)

  项目目标:协助市科协策划组织及开展2023年深港澳科技交流年度专场活动,加强深港澳科技社团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学术交流,深化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2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协助市科协策划、组织承办2023年深港澳科技交流年度专场活动1场,专场活动内应配套系列活动2场;(2)协调联系及组织不少于50名深圳科技社团、企业、高校、科协系统工作人员等参加2023年深港澳科技交流年度专场活动及配套系列活动;(3)鼓励具有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经验的单位申报;(4)该项目由市科协作为主办单位,实施单位作为承办单位。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10.深港澳科技交流合作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0)

  项目目标:2023年策划组织及开展多种形式的深港澳三地科技、学术交流活动,加强深港澳科技社团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学术交流,深化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

  项目数量:15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3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深港、深澳科技社团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或组织三地科技工作者集中进行交流学习;(2)单场活动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3)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4)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11.桂深科技交流合作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1)

  项目目标:基于桂深科技创新联盟合作框架,推动桂深科技社团共建与交流合作。

  项目数量:5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深圳市科技工作者前往广西或邀请广西科技工作者来深,开展双向的科技项目考察、学术交流、专业能力提升等多种形式活动;(2)按照市科协要求,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工作等任务,联系深圳科技社团、高校和企业等,聚焦广西农业科技、特色产业领域等组织产业服务活动,提供解决方案等;(3)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4)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魏晓佳;电话:0755-23914304

  12.深青科技交流合作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2)

  项目目标:基于深圳青岛科技创新联盟合作框架,推动深青科技社团共建与交流合作。

  项目数量:3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深圳市科技工作者前往青岛或邀请青岛科技工作者来深,开展双向的科技项目考察、学术交流、专业能力提升等多种形式活动;(2)按照市科协要求,聚焦两地海洋产业、康复产业、智能制造等领域,组织开展联盟创新人才培育,建立人才培育、互访、合作渠道;(3)发挥双方对外科技交流渠道优势,组织联盟成员共同开展面向港澳台、上合组织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民间科技交流活动;(4)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5)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魏晓佳;电话:0755-23914304

  (五)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13.“乡村振兴-科技助农”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3)

  项目目标:针对市科协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有关镇、村情况,围绕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支持我市科技人员赴河源、汕尾开展科技、农业等相关帮扶工作。

  项目数量:2项,其中河源、汕尾各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深圳市科技工作者前往市科协对口河源、汕尾帮扶镇村(河源蓝口镇、汕尾西南镇),围绕农业科技、农产品生产加工、畜牧养殖、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交流、培训、服务等各类科技助农活动;(3)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4)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张莉莉;电话:0755-83699033

  14.“乡村振兴-科技惠民”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4)

  项目目标:针对市科协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有关镇、村情况,围绕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支持我市科技人员赴河源、汕尾开展民生改善、消费扶贫等相关帮扶工作。

  项目数量:2项,其中河源、汕尾各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深圳市科技工作者前往河源、汕尾帮扶镇村(河源蓝口镇、汕尾西南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完善水、电、照明、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协助当地开展美丽乡镇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规划和建设;(3)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消费扶贫、乡村支教、卫生整治等公益活动;(4)围绕申报要求完成具体民生实事不少于1件;(5)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张莉莉;电话:0755-83699033

  (六)第三方验收服务项目

  15.项目监督检查及验收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5)

  项目目标:对2023年度以市科协学会学术部为主体已立项并实施的所有项目(含2022年立项且未完成验收评估项目)开展跟踪监督、抽查考察、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对部分项目开展审计工作。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之内完成

  申报要求:(1)从2023年实施的活动类学会学术项目中抽取不低于20%的场次开展实地抽查考察,对不低于10家被抽查单位开展满意度调查,对2023年学会学术部已立项的所有项目进行督促指导、跟踪管理;(2)从市科协科普学会项目专家库抽取不少于3名或以上的专家参与书面验收,撰写并提交验收报告;(3)对2023年以市科协学会学术部为主体立项预算总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或学会学术部提出审计要求的项目,由验收单位组织我市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4)按照市科协要求抽查检查部分科技类社会组织财务廉洁合规情况,出具廉洁合规检查报告;(5)未申报市科协学会学术部2023年公开征集的其他项目。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二、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不同申请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同申请单位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均视为同一申报单位),立项不超过3个。受部门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我单位据以对立项数量、合同款项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征集未安排会议费和培训费,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支出内容中不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项目名称及内容不得出现“**会(会议)、培训、论坛、竞(比)赛”等字眼,不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概退回。

  (三)申报时纸质资料按项目申报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其他补充材料按顺序简易装订非胶装一式三份:(1)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加盖封面章+骑缝章+落款章及签名,申报书第八项需代表签字且不得遗漏日期;(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四)提交纸质材料需同步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送至kxxhb@shenzhen.gov.cn:(1)申报书word文件(内容可编辑),(2)学会学术项目征集申报信息汇总表。

  (五)申报材料自通知挂网5个工作日后开始受理,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6:00时前,请各单位现场递交材料至市科协收文窗口(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二楼200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83699167),只接受窗口现场登记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完成后请按市科协通知要求提交项目总结模板、满意度调查表模板及有关财务凭证等资料。


2、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

发布时间:2023年4月8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3日

摘要:

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者认真学习《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尤其要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现将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要求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公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执行。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首次设立综合性选题,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

  三、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省近三年均有立项的主要科研单位限额申报指标另行下达。未收到限额指标的单位,本科类院校限报10项,其他院校及科研机构限报5项,未收到限额指标单位的申报材料需要通过专家评审环节择优上报。各申报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无研究基础、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开放。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参与专家筛选评审的项目需要提交《活页》纸质版7份。报送纸质材料时,请将3份申请书采用“1夹2”方式叠放,即将2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我专项小组存档的1份《申请书》单独存放,参与我专项小组筛选评审的7份活页夹在存档的1份《申请书》中。

  五、我省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派专人负责,于5月3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我专项小组;如需寄件,请于5月1日前使用顺丰速运或邮政EMS邮寄,保证5月3日申报材料到达我专项小组。我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不接收同城快递。

  联系人:李玲玲 谢智飞  联系电话:020-83830154   37252007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B座926室 

国家社科申报公告见: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