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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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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2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
征集类 3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备选课题(第二批)的通知。 3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深圳创投日南方创投网细胞与基因盐田专场路演项目的通知。 5
3、关于征集2023年度深圳市科普资源的通知。 6
广东省市项目 7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7
政策要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体系,提高省级财政科研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推动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一、主要内容
《评价办法》主要分为6章39条,包括总则、评价内容、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组织实施、结果运用、附则。
(一)总则。明确《评价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原则、对象层级和职责分工。
(二)评价内容。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明确省级科技计划不同层级和对象的绩效评价内容,以及不同科研活动类型的绩效评价重点。
(三)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明确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指标设置要求、指标权重分配、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
(四)组织实施。明确组织实施创新,包括:制定中长期评价工作计划、规范评价流程;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引入多主体参与;建立咨询专家库及工作要求;实施关键节点质量控制、构建评价结果互认和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五)结果运用。明确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惩戒措施和信息公开等相关要求。
(六)附则。明确《评价办法》的细则制定、试行起始时间和解释权归属部门。
二、主要特点
《评价办法》制定以“引导和识别高质量科技成果、推动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目标,以评价标志性成果“五元”价值为切入点,坚持全面覆盖、有机融合、系统推进,不折不扣落实科技领域“放管服”和科技评价改革精神,积极探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新方法新路径,具有“五个一”的主要特点。
(一)建立一个深融合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强化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的统筹协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出台《评价办法》、共同制定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共同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共同确认评价结果,实现“联合评价、结果互认”,为科技创新减负赋能。
(二)搭建一套促创新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三层一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将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分为“整体—专项—项目”三个层次,全口径覆盖省级科技计划各专项、项目及财政科研资金,逐层分解科技战略规划、政策任务的考核目标,体现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开展分层分类评价,突出科技计划标志性成果产出和质量,重点评价科技计划落实国家和省战略需求、引领创新发展的实质作用,引导广大创新主体围绕国家和省战略需求扎实推进科技创新。
(三)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和负责任的咨询专家团队。支持和鼓励第三方评价机构广泛参与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培育一批符合省级财政绩效评价资格标准、熟悉科技创新治理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咨询专家库,鼓励吸纳来自科技领军企业、港澳地区高水平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咨询专家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对相关主体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四)构建一个多视角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共同体。引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用户、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科技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主体参与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充分利用多主体特长丰富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方法。探索开展非共识评价,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有价值、有实效的探索给予肯定。
(五)建立一个长效力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全流程管理闭环,压实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科技计划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支撑多评价主体“评用结合”,共同推动省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开展诊断性、对策性、前瞻性评价,为新时期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支撑国家和省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决策参考。
具体详见附件1: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征集类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备选课题(第二批)的通知。
为提升深圳市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从根本上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我委2023年将按照“专项—项目”的管理层次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不再组织实施技术攻关重大、重点、面上项目。每个专项通过“自下而上”调研征集和“自上而下”主动凝练等方式形成若干个课题,相关课题经公开竞争、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资助。
从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提交的课题,作为2023年第二批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编制参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登陆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征集”栏目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类别请选择“科技重大专项”)。
一、征集的专项及重点支持方向
专项1:网络通信
重点支持方向:无线通信系统(5G毫米波基站、5G-A通信系统、6G通信原型系统及相关核心器件和芯片等),无线通信终端(5G-A物联网模组及终端、5G-A工业互联网模组及终端、5G-A手机等及相关核心器件和芯片等),光通信(光收发芯片、光放大芯片、光传输系统等),新型网络(超大容量路由交换系统、核心网、时间敏感网络、意图驱动智能路由系统及相关核心器件和芯片等)。
专项2:激光与增材制造
重点支持方向:高性能激光芯片,新型半导体激光器,高功率薄片超快激光器,高功率紫外飞秒激光器,高功率光纤激光器,高稳定性扫描振镜,阵列式压电喷头,长寿命电子枪,高性能特种激光光纤,光学镜片镀膜;Micro LED激光巨量转移,激光焊接,激光剥离技术;激光增材制造用金属材料,高性能粉末材料,多材料/阵列式增材制造技术,微纳结构增材制造技术,间接3D打印技术,增材制造数字模型预处理技术,增材制造成形热应力/变形控制技术,增材制造表面粗糙度控制技术等。
专项3:智能网联汽车
重点支持方向:网联基础设施关键技术与装备(感知、计算、通信一体化新型设备、路侧全息感知与协同计算等),网联车载关键技术(可解释AI的自动驾驶算法、座舱的智能化交互技术等),网联通信关键技术(新一代C-V2X车联网、通信与定位融合技术等),网联云控关键技术(高精地图低成本采集与快速更新、车路云一体化大数据底座、大规模混合交通流仿真、人车路协同交互可信评价等),网联安全关键技术(跨域安全认证、网联数据防篡改与溯源等),网联融合应用关键技术(新型基础设施多网融合、自主式交通等)。
专项4:区块链
重点支持方向:基础设施和底层服务平台,分布式存储,安全机制,共识机制,智能合约,跨链技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行业应用(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供应链、碳交易、工业物联、数字版权等)和公共服务(政务、金融、司法、教育、医疗)等。
专项5: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
重点支持方向:光芯片制造,光芯片封装及测试,光发射组件(光源、偏置器、驱动器、调制器等),光电探测组件(光电二极管、雪崩二极管、硅光电倍增管等),调制解调模块,调制发射模块,信号接收解码模块,点对点通信技术,覆盖式通信技术等;新型光计算芯片架构,光计算芯片设计、材料、制备工艺、封装与测试,光计算应用软件等。
专项6:数字人民币
重点支持方向: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系统关键技术,数字人民币硬件钱包关键技术创新应用(无电支付、离线支付、安全芯片技术、短距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创新研究等),数字人民币对公服务能力建设(对公APP研发、支持数字人民币的企业协同服务平台建设等),数字人民币风险监测与防控,数字人民币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基于业务连续性五级的数字人民币系统多地多活技术底座,数字人民币系统自主可控基础设施,满足数字金融场景需求的高可靠分布式数据库技术等。
专项7: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
重点支持方向:先进合金材料(钛合金、镁合金、铝合金、铁基高温合金、钨合金、铌合金等),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酰亚胺、高强高韧环氧树脂、聚醚酮、聚苯硫醚、聚酰胺、三嗪树脂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超高强碳纤维、碳纤维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纳米复合材料等),陶瓷材料,多孔材料,有机/无机杂化材料,3D打印材料。
专项8: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
重点支持方向:特种及前沿新材料(光子晶体、光学超构材料、量子点、超导材料、热电材料、稀土永磁材料等),高端分离膜与催化材料(核酸及蛋白分离材料、催化材料等),新能源材料(聚合物凝胶电解质、多孔碳材料、燃料电池隔膜、钠离子电池、锂硫电池、锌空电池、太阳能钙钛矿电池等),先进功能高分子材料(功能性聚脲、弹性体、高导热聚合物、聚合物集流体等),高端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结构/屏蔽/导热/导电一体化材料等),智能仿生与超材料(柔性与智能精确传感材料、电子皮肤、软体机器人、形状记忆材料、超材料等)、低维材料(纳米颗粒、纳米纤维及二维材料等),材料基因工程(高端功能及智能材料基因技术及应用等)。
专项9:氢能与燃料电池
重点支持方向:电解水制氢技术,氢气储运技术,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与关键部件,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系统等。
专项10:核能
重点支持方向:先进核能设备及堆型技术,核电厂安全和应急技术,核能专用软件,核能退役关键技术,核电先进建造技术,核能先进调试技术及平台,先进智能检测装备和技术,海上小型压水堆先进制造工艺,先进燃料工艺等。
专项11:风能与太阳能
重点支持方向:风能(风电变流器、超大型海上风机技术等),太阳能(新型晶硅光伏电池技术、薄膜光伏电池技术、光伏逆变技术、光伏电池片设备等)。
专项12:新一代人工智能
重点支持方向:通用大模型,智能算力芯片,智能算力调度,大模型插件及相关软硬件,数据安全流通技术等。
二、征集条件:
属于上述专项(第一批已征集的25个专项不在此次征集范围,请勿提交),并符合其重点支持方向的课题均可参与本次征集。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应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牵头,联合相关领域核心科研机构、高校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成的创新联合体提出,由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提交征集,并上传重大课题情况说明(模板可在业务管理系统下载,各建议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备选课题优先聚焦“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在执行期限内应有可量化考核的经济指标(销售收入或量产应用价值等)、学术指标和技术指标等。
(二)每家单位牵头征集数量不超过2个,2021或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此数量限制;同一备选课题不得重复提交,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征集资格(已在第一批提交征集,更符合本批次支持方向的,也无需重复提交,我委可根据需要调整到本批次)。
(三)本次征集的课题仅作为指南编制参考,我委不会对所有课题组织专家评审,也不会反馈课题是否被采纳。
四、其他事项:
(一)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但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各专项发布课题有数量限制,一般只设少量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若干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课题、适量500万元以下的课题。
(二)专项课题应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者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独立或者联合申请;部分课题可设置额外申报条件,具体以申请指南为准。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深圳创投日南方创投网细胞与基因盐田专场路演项目的通知。
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作为主办方之一的创投盛会—“深圳创投日”将于2023年7月8日走进盐田。盐田区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创新发展的核心格局,全力推动“5+3+1”产业集群落地,全方位推动产业结构蝶变升级。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已成为盐田未来产业发展的核心主题。
南方创投网是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打造的高科技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作为分会场之一,南方创投网细胞与基因产业创新交流与展示会聚焦相关技术前沿和热点,抢占产业创新发展制高点,提高产业集聚能效,全力推动盐田科技创新氛围建设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征集路演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集领域
本次活动为细胞与基因项目路演专场(活动方案见附件1),请有意融资的该领域科技企业踊跃报名。我委将从符合条件的报名项目中筛选出优质项目参与活动。未入选或在截止日期之后提交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23年7月8日(周六)13:30-17:00
活动地点:盐田区凯悦酒店三楼宴会厅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的企业于6月30日17点前填写推荐表,并发至邮箱:invest@szsoftwarepark.com,注明“南方创投网7.8路演报名”字样。
(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55-86953212)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7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3、关于征集2023年度深圳市科普资源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部署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深圳市科协制定《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做好2023年度深圳市科普资源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的科普资源分为场所类科普资源(国家、省、市、区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点等)、实物类科普资源(科普展教品、科普玩具、科普图书、科普报刊、科普挂图、科普图片、科普音像制品、科普活动资料包及设施设备等)和信息类科普资源(科普读物、图片、图解、海报、科普视频、科普音频、特殊视频、科普应用程序、数字化展览等)。要求科普资源实物在深圳、或资源内容主要涉及深圳、或资源拥有者(或开发者)为深圳单位或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7月25日,为期一个月。
三、申报程序
1.请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指南》规定进行申报,填写《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申报表》(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附件2),同时根据申报的科普资源类型填写对应的《深圳市科普资源内容信息表》(附件3)。请按照表格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以单位名义申报的,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单位所在区科协。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工作单位所在区或家庭住址所在区的区科协。
2.各区科协根据《指南》对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指南》要求的在其《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申报表》(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7月31日前将推荐科普资源汇总表(附件4)和推荐申报材料(包括盖章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市科协。
四、评审登记
市科协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和登记有关工作,通过评审的科普资源将登记入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在市科协官网上公布,供市民免费查阅。
五、其他说明
科普资源拥有者(或开发者)应对其制作的科普资源的科学性、客观性、有效性及政策合规性负责,应对科普资源涉及的知识产权责任负责。
纳入深圳科普资源名录的科普资源提交者仍具有资源所有权,提交者同意授权深圳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及相关部门公益使用及免费科普传播,或同意由科协提供链接渠道方便公众查阅。
六、咨询电话
申报单位或个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
王老师13602507507、
张老师18319022865或0755-21039506,
或联系所在区科协进行咨询。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6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协会)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7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
摘要: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智能机器人”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查看申报指南材料。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预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预申报书,并于7月24日16:00前将预申报书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至省科技厅。请注意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受理时间,逾期填报将不予审核推荐。
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1.“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
2.“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3.“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4、68207749。
(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1.“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田文颖,020-83163268。
2.“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刘志辉,020-8316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