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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2023.06.30

发布时间:2023-06-30 14:06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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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2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常规项目、三类研究专项立项名单发布    2        

征集类    2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2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2        

国家部委项目    3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        

广东省市项目    4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4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6         


通知/公示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常规项目、三类研究专项立项名单发布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常规项目、三类研究专项立项名单现予发布,共立项520项,其中一般项目175项、青年项目257项、岭南文化项目23项、后期资助项目17项、“双区和三大平台”研究专项19项、粤东西北研究专项25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4项。

附件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常规项目、三类研究专项立项名单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会规划办公室


征集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培育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部署,结合我省前沿新材料产业基础与发展实际,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形成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国内企事业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准备申报。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3年7月3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前沿新材料”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

意见反馈地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09005.html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围绕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部署,落实《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通过面向广东省通信网络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紧扣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突破一批前沿性、引领性技术,推动我省通信事业发展。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我厅形成了《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国内企事业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3年7月3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

意见反馈地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09006.html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部委项目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

摘要: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持续推进部省(市)联动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着力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5. 港澳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8.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关于部省(市)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市)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五、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8:00至8月17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8月22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6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7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

摘要: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与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联合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立项,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进行资助并协助做好中后期管理。

1.“志愿服务研究专项”旨在进一步加强我省志愿服务重大理论和实践研究,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提升广东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2.“志愿服务研究专项”原则上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3.“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由相关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志愿服务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8年6月25日(含)之后出生)。

2.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6月25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方向

题目可自拟,重点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完善和构建广东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研究;

2.志愿服务地区和行业指数评价指标研究;

3.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研究;

4.志愿服务与青少年思政教育、思想引领研究;

5.志愿服务组织活力研究;

6.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7.志愿服务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研究;

8.志愿服务参与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研究;

9.广州深圳志愿服务“双城联动”研究;

10.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研究;

11.志愿服务项目创新模式研究;

12.志愿者保障激励机制研究;

13.“志愿服务+”互联网和数字化研究;

14.志愿服务文化传播与品牌建设研究;

1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岭南传统文化与志愿服务精神研究;

16.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和实践研究;

17.广东地区“学雷锋”活动机制研究。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1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

项目完成时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

(四)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一般项目拟立3-5项,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拟立8-10项,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统筹拨付。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申请书》,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预审工作,统一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2)本单位申请汇总表(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6月27日10:00—7月27日中午12:00;单位审核截止时间7月28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三、项目评审

“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参与评审过程,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组织鉴定结项。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联系人及电话:冯甜恬(020)83825078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联系人及电话:黄星敏(020) 87786223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928室    510635  电子邮箱:gdskghb@163.com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7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

摘要: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与暨南大学联合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立项,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负责资助并协助做好中后期管理。

  1.“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旨在发掘潮州文化价值,激活潮州文化生命力,推动新时代潮州文化的系统研究和国际传播。

  2.“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原则上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3.“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由相关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潮州文化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申报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6月25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方向

  题目可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广东省委“1310”部署与潮州文化传承传播研究;

  2.潮州文化海外传承传播对策研究;

  3.潮汕地方文献的整理与数字化研究;

  4.潮州文化国际传播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研究;

  5.潮人优秀群体(潮商、潮儒、潮匠等)研究;

  6.潮汕非遗文化品牌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研究;

  7.潮汕文化创意产业调查及研究;

  8.海外潮汕方言研究;

  9.海外潮人作家作品研究。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公开发表不少于3篇(含3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2篇,一般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1篇;专著书稿不少于15万字。

  项目完成时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应用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基础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3年。

  (四)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拟立项18项。

  1.重点项目3项,每项8万;

  2.一般项目15项,每项3万。

  项目资助经费由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书》,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预审工作,统一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2)本单位申请汇总表(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6月27日10:00—7月18日中午12:00;单位审核截止时间7月20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三、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潮州文化研究院参与评审过程,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由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五、特别提示

  1.“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3年。对于超过3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4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联系人及电话:冯甜恬(020)83825078

  暨南大学联系人及电话:迟玉群(020)85222069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928室    510635  电子邮箱:gdskg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