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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7)
目录
征集类 2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重大专项旗舰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 2
通知/公示 2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3年第3批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和结题项目的公示。 2
国家部委项目 2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高分子材料变革性合成与结构创新”项目指南。 2
广东省市项目 3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3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4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6
征集类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重大专项旗舰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等任务要求。经前期调研、专家论证,我厅形成了《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重大专项旗舰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项目组织的公平性、科学性和精准性,现将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国内企事业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按照格式填写,并以单位名义于2023年7月15日前通过本网站提交。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指南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一一反馈、回复。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重大专项旗舰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
(发布时间:2023年7月5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3年第3批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和结题项目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第3批验收结果为“通过”和“结题”的155个项目进行公示。
受理处室: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45室
联系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416、88125129、88102426
名单详见附件1:2023年第3批科技计划验收通过项目汇总表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高分子材料变革性合成与结构创新”项目指南。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7月5日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化学科学部拟资助“高分子材料变革性合成与结构创新”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原创项目)。
高分子合成科学与技术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人们对高分子结构与功能的深刻理解和认识,为高分子材料的创制和应用提供了科学基础与动力源泉,是未来材料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一方面,随着化石资源的日渐枯竭,以及大宗高分子材料在应用退役后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亟需发展新的高分子合成方法,提升传统高分子材料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为了突破现有高分子材料性能的局限性,迫切需要创制新的高分子结构骨架,研究其新功能,揭示其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和规律,拓展高分子材料的应用场景和范围。本项目旨在设计新的聚合单体,提出新的聚合原理、聚合策略,发展高分子合成的变革性方法,为创制新型高分子材料提供新思路,推动高分子合成科学的创新发展。
一、科学目标
聚焦高分子材料的结构设计和精准合成,发展高分子合成的新方法、新策略和新催化体系,揭示聚合反应的机制与过程,提出新的聚合原理;变革传统高分子的合成方法,创制结构新颖、性能独特的高分子材料,推动高分子合成科学的创新发展。
二、核心科学问题
新聚合单体和新聚合方法的开发,单体可控聚合的调控机制,高分子结构与性能的构效关系。
三、资助方向
(一)关键高分子材料的变革性合成。
针对聚烯烃、聚酯、聚酰胺、聚氨酯等关键传统高分子材料合成,提出聚合新原理和新理论,发展变革性高分子合成新方法。
(二)新型高分子的设计与合成。
设计新单体(尤其是非石油化工来源的新单体),发展可控的聚合与解聚新方法,合成具有重要应用前景或可循环利用的新型高分子材料。
(三)可再生超分子聚合物的合成。
设计新的超分子构筑基元,发展可控超分子聚合新方法,阐明其聚合与再生机制,合成具有精确结构的超分子聚合物,使其既具有与通用高分子相近的材料性能,又可循环再生。
四、资助计划
本原创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平均资助强度约100万元/年,拟资助不超过6项。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选择资助期限和提出资金需求。
其他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686.htm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7月6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
摘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4日(截至18:00)。
二、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拟立项资助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方式科创委将另行通知。
三、申请内容
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科学研究技术人员在深圳市科技计划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学科研究,构筑全面均衡发展的高质量学科体系。
四、支持数量、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当年度总额控制。
(二)支持强度:
1.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强度30万元/项,且不超过项目申请额度。
2.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强度15万元/项,且不超过项目申请额度。
(三)支持方式:事前资助,项目执行期三年。
详见附件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指南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年7月6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
摘要: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和 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会全 “1310”具体部署,加快我省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 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和海洋公共服务等海 洋产业(以下统称海洋六大产业)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申报 指南。
一、项目目标
立足广东海洋六大产业发展实际,以聚力发展海洋实体 经济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以解决关键核心设备和 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为重点,对标国内外最好最优最先进和广 东发展实际,加快海洋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落地,大 力推动国产替代,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做大做 强做优现代海洋产业,助力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将海洋经济 打造成广东产业体系新支柱。
二、申报对象
牵头单位必须是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 事海洋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 业单位等(包括中央驻粤单位)。鼓励省外已承担相关国家 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成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 来粤进一步深化研究开发或进行产业化。对各类海洋产业园 区、产业基地(孵化、示范、制造等)、实验室、研发中心、 中试或科创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予以适当倾斜。对位于粤 东西北地区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予以倾斜。
三、支持范围和方式
(一)支持范围。
1.海洋电子信息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种类别。重点项目支持深远海广域无线通信系统,新型水下声学探测器 件与设备,深远海水下探测系统,北斗三号海洋高精度导航系统的研制与应用;一般项目支持水下精确观测与感知,海洋通信及探测新技术新方法及其应用,通导、通感一体化海洋应用,海洋融合组网。
(2)支持额度与数量:重点项目 800-1000 万元,支持 约 3 个项目;一般项目 400-500 万元,支持约 3 个项目。
(3)项目实施年限:2 年。
2.海洋工程装备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种类别。重 点项目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装备(大型、智能化、深远海、 抗风浪方向)、绿色新能源远洋船舶、深海矿产勘探与开发 装备、海上新型工程作业装备的研制与应用。一般项目支持海洋牧场技术与设备、海洋作业机器人及产业化、新型海洋 节能减排装备、海上新型能源技术与设备、海洋新型材料研 制及其应用示范等。
(2)支持额度与数量:重点项目1200-1800 万元,支持约 4 个项目;一般项目 400-500万元,支持约 4 个项目。
(3)项目实施年限:2 年。
3.海上风电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种类别。重 点项目支持深远海大容量机组施工及运维安全保障技术应 用与装备开发,大容量集中送出及配套设施研发应用,海上 风电与海洋牧场结合装备制造及应用;一般项目支持新形式 新材料风电基础应用,风电机组轴承、发电机等关键部件研制,防腐防污新工艺的应用。
(2)支持额度与数量:重点项目 1200-1800 万元,支持约 3 个项目;一般项目 400-500 万元,支持约 3 个项目。
(3)项目实施年限:2 年。
4.海洋生物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种类别。重点项目支持海洋生物来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针对重大 疾病(恶性肿瘤、感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退行及代谢性 疾病等)的创新药物先导化合物发现、规模化制备和系统成药性评价;新型生物材料与生物制品(生物材料、检测试剂、 酶制剂、疫苗等)的产业化开发及示范应用;海洋藻类和微生物资源的开发及高值化利用;海洋牧场生态养殖、病害防 控等技术及应用;海洋珍稀濒危动物的繁育、增殖养护和开 发利用;一般项目支持海洋生物来源的生物制品(功能食品、 化妆品、生物材料等)的研发;生物毒素的检测及开发利用; 海洋药物先导化合物的发现和成药性评价;红树林种质资 源、生物制品开发及新种养模式构建。 其中,创新药物类研发项目应达到先导化合物的规模化 制备、系统成药性评价等临床前研究;新型生物制品和生物 材料类项目应有实物产品、可转化、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海洋珍稀濒危物种的繁育、养护与开发利用应解决濒危物种繁 育关键技术、产生良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2)支持额度与数量:重点项目 500-600 万元,支持约 4 个项目;一般项目 200-300 万元,支持约 4 个项目。
(3)项目实施年限:2 年。
5.天然气水合物专题
(1)支持方向:本专题设置重点、一般两种类别。重 点项目支持生产性试采高效钻井装备研制与应用,热-流-力- 化多场耦合一体化监测系统研究;一般项目支持开采地层空 间钻探监测装备系统,井场空间环境、生态、声学等监测及产能评价技术与示范应用。
(2)支持额度与数量:重点项目 1000-1200 万元,支持 约 1 个项目;一般项目 400-500 万元,支持约 1 个项目。
(3)项目实施年限:2 年。
6.海洋公共服务专题
(1)支持方向:支持面向海洋牧场的环境监测、灾害 风险评估;海洋碳汇格局、储碳量及演变研究;典型生态脆 弱区的识别、修复与生态补偿研究;海上搜救应急保障技术 研究;基于多元遥感的海洋自然资源监测应用示范;陆海统 筹国土空间高效利用;山海互济的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低碳经济与海洋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海洋污染监测新技术应 用;咸潮监测预警与预防机制研究;海漂垃圾朔源追踪技术 研究;海岸带资源环境调查及综合应用等。
(2)支持额度与数量:每个项目 200-400 万元,支持约 5 个项目。
(3)项目实施期限:1 年。
(二)支持方式。
1.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上风电、海洋生物、 天然气水合物专题重点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支持由行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和产业化。
2.海洋公共服务专题项目,由主承担单位牵头,按研究 项目相关性联合有关单位共同研究攻关。
其他详见附件3:2024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科规划办
发布时间:2023年7月6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
摘要: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1.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深入研究阐释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深刻揭示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
2.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专项原则上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3.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专项由相关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相关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项目申报人根据参考选题选择申报,研究项目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已申报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或“志愿服务研究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重点和研究方向
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进行深入研究阐释;围绕“两个结合”是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进行深入研究阐释;围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进行深入研究阐释;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研究阐释。
题目可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研究;
2.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研究;
3.“两个结合”是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研究;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元素研究;
5.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研究;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文化根基研究;
7.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契合性研究;
8.“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研究;
9.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研究;
10.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研究;
11.提升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国际影响力研究;
12.文化主体性研究;
13.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关系研究;
14.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广东实践研究;
15.推进打造向上向善、刚健朴实文化建设研究。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本次研究专项完成时间为1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项时须提交如下相关成果:不少于3万字的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8000字学术论文2篇。原则上半年内应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免于结项评审: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名义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
2.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或《南方》杂志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名义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3000字。
(四)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拟立项15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专项申请书》《活页》,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预审工作,统一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2)本单位申请汇总表(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7月14日10:00—8月1日中午12:00;单位审核截止时间8月2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三、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联系人及电话:冯甜恬(020)83825078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928室 510635 电子邮箱:gdskg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