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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7)
目录
征集类 2
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 2
2、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临床案例成果征集遴选活动的通知。 3
国家部委项目 4
1、关于“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4
征集类
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通知。
为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深圳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相关要求,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一批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择优编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3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能源、印染、电镀、线路板、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聚焦于原辅料和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污染防治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八大领域,能够从“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控制及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污染物收集和处理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清洁生产技术、设备(产品)制造企业、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应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
(二)符合国家和我市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三)环境效益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达到实际应用要求,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2年6月30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在深圳范围内具有较好的推广和应用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六)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等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产权纠纷,有相关的专利、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七)除非具有明显不同亮点,否则已纳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1年)》和《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2年)》的同类同质方案不再予以考虑。(以上技术汇编可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的“专题专栏-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知识智库”栏目查看。)
三、征集流程
(一)初步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我局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
(二)技术评审。对于通过初审的项目,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
(三)征求意见。根据技术评审情况,筛选出优秀方案并局内外广泛征求意见。
(四)纳入汇编。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最终筛选出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汇编(2023年)》。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编写《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申报书(2023年)》(附件1,一个技术、工艺、设备或产品编制一个报告)、《深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荐汇总表(2023年)》(附件2,一个申报单位填写一份),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我局(收件地址:福田区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20室污染源管理处,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林女士,23911781);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xinyu@meeb.sz.gov.cn,邮件名称格式为“技术名称+行业+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接收。
五、其他
(一)我局将通过深圳市清洁生产交流会、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对纳入汇编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进行广泛推广,并优先推荐纳入汇编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到国家、省、市各类技术导向目录。
(二)港资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若纳入汇编,将直接推荐至“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可申报示范项目(I)类和(Ⅱ)类,成功申报可资助港币45万元和65万元。
(三)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推广应用对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指导,推动本辖区、本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临床案例成果征集遴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推动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中国科协以支撑服务临床医生评价改革为目标,委托中华医学会开发建设了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cmcr.yiigle.com),现面向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2023年度优秀临床案例征集遴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办 单 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学术支持单位:中华医学会
活动承办单位:中华医学会杂志社
二、征集内容
1.临床科室有关罕见少见病、疑难病,或按照指南、共识诊治的对临床有很好借鉴意义的常见病的病例报告,能充分体现学术水平、临床指导价值和临床医生的实绩贡献等。
2.医技科室(病理科、影像科、检验科、输血科等)相关的案例分析和新技术的应用经验等。
3.护理病例过程中总结凝练形成的护理措施、注意事项、经验总结等,具有一定创新和借鉴意义。
三、投稿要求
1.作者应对案例报告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案例需诊断明确,辅助检查完备,治疗规范及时,随访结果可循。
2.案例报告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字数在4000字以内为宜,需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摘要包括5个要素,即病史摘要、症状体征、诊断方法、治疗方法、临床转归)。具体撰写要求见附件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写作模板(可登录https://cmcr.yiigle.com进行下载)。为保证案例尽快送审并上线,请作者严格按照模板格式撰写。
3. 病史及辅助检查应描述详实,诊断明确,鉴别诊断分析全面,言简意赅,逻辑清晰,讨论中能有对疾病的总结、思考或新的认识。
4.案例报告中可提供相关视频,要求视频声音、图像清晰,需遮挡患者面部,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视频时长应控制在3分钟内,作为视频文件提交。
四、投稿方式
登录“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学术期刊出版服务平台”(https://medpress.yiigle.com/),点击“作者中心”按钮进入登录页面(旧系统“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远程稿件管理系统”不再使用,通过旧系统投稿的稿件将无法正常处理,新系统账号、密码与旧系统一致;如果没有账号,可进行注册)。登录后点击“新建投稿”,搜索“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在“稿件类型”列表中选择“全国优秀临床案例征稿”,并上传3个附件(①原稿;②隐去作者姓名、单位及基金项目的盲审稿;③签字盖章后的稿件授权书照片或扫描件)。
五、评价表彰
中国科协将委托活动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稿件进行同行评议,将学术质量可靠、具有临床指导价值的文章在案例库平台以开放获取方式(CC-BY-NC-ND协议)公开展示,并择优遴选不超过200篇优秀案例授予证书。对于组织实施效果明显、投稿案例质量突出的单位,也将以适当形式予以激励。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时间安排
案例征集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至9月30日
计划公布结果时间:2023年12月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联系人:王寅秋 王素
联系电话:010-68571884 010-68581259
中华医学杂志社 中国临床案例成果数据库编辑部
联 系 人:田启航 张瑜杰 李静
联系电话:010-51322290 010-51322300 010-51322291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发文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国家部委项目
1、关于“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直接进入正式申报项目填报正式申报书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4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
摘要: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预申报形式审查,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反馈,并依规确定了可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项目清单。请收到我中心关于正式申报邮件通知的项目及时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其他项目请等待后续通知。
正式申报书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模板下载: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并按照模板准备材料。
2.填报方式:正式申报书需通过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提交,请留意信息系统状态变化提示,及时开展网上填报工作。如信息系统填报模块有与申报书模板不符的情况,以信息系统填报模块要求为准。
3.正式申报与预申报的衔接要求:
(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专项和申报的指南方向;项目下设课题数。
(2)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
(3)与预申报书相比发生调整的内容须遵循以下要求: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细化;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要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项目(课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项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参加单位,但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4.人员补充:“研究团队”部分,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补充的人员须满足申报限项要求。
5.受理及网络填报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0:00至2023年8月14日17:00;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6.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