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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2023.04.01-04.28

发布时间:2023-04-28 18:03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3.4.1-2023.4.28)


目录


政策要闻    3        

1、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3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    3        

项目/意见/建议征集    6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专家(第二批)的通知    6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备选课题(第一批)的通知。    7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需求的通知    11        

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科技重大专项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的通知。    12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新型储能技术攻关需求建议的通知。    13        

6、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14        

7、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医疗器械”“岭南中医药现代化及关键技术装备”重大重点专项指南建议的通知    14        

通知/公示    15        

1、关于开展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15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16        

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    17        

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2023年第1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    17        

国家部委项目    18        

1、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18        

2、2023年度社会领域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22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25        

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 “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 “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6        

5、关于发布第二代量子体系的构筑和操控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27        

广东省市项目    29        

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    29        

2、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    30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设计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    35        

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2023年度“外语专项”申报通知。    36        

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9        

6、东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通知。    40        

7、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42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关于申报2023年南山区标准化项目资助的通知。    43        

9、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受理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43        

10、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44         


政策要闻


1、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型储能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发力点。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发展,提高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推进电子信息与新能源技术融合应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电子先导示范区,结合广东省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锂离子电池储能优势。提高关键材料生产水平。

二、积极培育新兴储能产业。推动钠离子电池产业化。

三、前瞻布局未来储能产业。开发新型环保、长寿命、低成本铅炭电池,开发高导电的专用多孔炭材料。

四、提升储能电子元器件产品供给能力。

五、开发安全高效的储能集成系统。

六、打造储能产业发展集聚区。以深圳、佛山、韶关、清远、惠州、东莞、肇庆、梅州等地市为依托打造新型储能材料生产集聚区。佛山、韶关、江门、清远重点布局正极材料;深圳、惠州、东莞、湛江重点布局负极材料;珠海、佛山、肇庆、东莞重点布局隔膜材料;惠州、珠海重点布局电解液专业园区;梅州、韶关、惠州重点布局建设辅助材料。支持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肇庆、江门等地市打造新型储能电池生产集聚区。在广州、深圳、惠州、东莞、阳江、肇庆等地布局储能系统及装备生产集聚区。在佛山、广州、中山、云浮、肇庆、汕头布局氢储能产业集聚区。在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肇庆、江门、韶关、惠州、汕头建设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

七、引进建设重大项目。

八、高标准建设储能产业园。

九、建设储能产业创新平台。

十、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推动新型储能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领域重点突破,锻造产业长板,补齐基础短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抗风险能力。

十一、开展电池高效综合利用。突破储能电池安全高效回收拆解、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等技术,开发高效、高精度废旧电池快速检测评价装备,支持开展万吨级废旧电池精细回收等工程示范,鼓励广州、深圳等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

十二、深化行业交流合作。策划举办中国国际能源电子大会,组织召开锂离子电池、智能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对接会,支持地市和行业组织举办能源电子相关高层次会议、展会活动,搭建行业前沿技术成果展示和产业合作交流平台。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1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工信厅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高层次人才服务,完善高层次人才保障机制,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本办法。

一、背景及依据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自201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有效期已届满。试行办法对我省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稳定本土紧缺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赋予了广东新的重大机遇、重大平台、重大使命。2021年11月召开的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对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作出新部署,要求营造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人才优粤卡制度。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发挥优粤卡服务人才、保障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作用,我省修订完善试行办法,出台《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按照科学设定对象、优化便利措施、加强省市贯通、优化办理程序的思路,《办法》在保持试行办法五章体例的基础上,条款数量由原来的16条调增为18条,作了全面优化升级。

(一)科学设定对象,涵盖新时代战略人才。一是聚焦国家战略所需高层次人才群体。在服务对象上新增战略科学家、卓越工程师,以及在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在粤国家级创新载体及科技研发领域工作的战略科学人才、关键技术专家。二是加大对本土中青年人才扶持。不再以国籍作为申办依据,将国内户籍科研型中青年人才纳入服务对象。

(二)优化便利措施,增强持卡人获得感。结合高层次人才关切需求,进一步丰富优粤卡服务内容,提升服务事项含金量。一是优化对A卡、B卡共同的服务事项10项,涵盖户籍办理、社会保险、便利出行等人才较为关注的领域。在户籍办理方面,明确落户方式,即视同落户地人才引进政策中“高层次人才”办理落户;社会保险方面,新增“社保尊才”专属服务,由社保专业团队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全流程服务;便利出行方面,将原A卡专属的便利出行服务扩大至B卡持卡人。二是优化升级只针对A卡的服务事项7项。在医疗便利方面,通过专属预约通道在指定医院就医;新增职称申报服务,持卡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本人资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申报相应职称;新增配偶就业服务,持卡人配偶可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持卡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人才管理服务部门协调安排就业;新增子女教育服务,持卡人子女享受升学优惠政策,特定人群结合本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学位。

(三)落实全省通用,促进省市服务融通。一是确立全省通用原则。明确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对优粤卡持卡人的服务。二是促进省市政策服务有效衔接。要求各地做好省市人才卡和人才优惠便利服务的衔接,保障人才优粤卡持卡人享受当地的优惠便利服务。

(四)完善办理程序,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相较试行办法,《办法》将申办方式由个人申请改为由人才所在单位申办、属地受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便于人才属地化服务。同时,新增了变更、核查、注销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卡片管理。

三、申领指南

(一)受理机构:属地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二)申请材料:

1.经申领人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

2.劳动关系证明:申请时全职工作单位已在我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职证明,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申办日期前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纳税记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申请时已与我省单位签订柔性引才合作协议的,提供合作协议且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关系、工作鉴定等相关材料,和申请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单位证明;

3.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守信承诺;

5.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以受理机构要求为准,如奖项获得者、人才计划、人才项目入选者需提供证书、入选通知、项目批准通知或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实验室及科研平台人才:提供申报单位批准成立或注册证明、人才认定材料等;企业类管理人才:提供申报企业资质材料、能体现申报人才职位的聘书或任职通知书等文件;学历类人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证件照:一寸白底个人正面免冠证件照(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用于制卡(申请人工作单位为省直单位及中央驻穗单位的发送至gdrc@gd.gov.cn,其他按工作单位属地发送至受理窗口指定邮箱)。

(注: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在审核过程中,受理单位如对材料存疑,可要求申领人继续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请程序:

1.个人向工作单位提出办理需求,工作单位核对;

2.工作单位向属地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出办理申请(申请人工作单位为省直单位及中央驻穗单位的,径直向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提出申请;其他按申请人工作单位属地向当地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3.受理窗口受理申请,对提交材料进行核实;

4.受理窗口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部门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进行资格确认;

5.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确认名单制作发放优粤卡。

四、重点关键词及专业术语释义

在粤工作:指申请时已在我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申请时已与我省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且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因奖项条件设置导致获得者拿奖时已退休的,不受“在粤工作”条款限制,由其在粤退休单位负责申办。

在粤国家实验室及基地:以科技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国家级创新平台清单(科技部):

(1)国家重点实验室(2)国家技术创新中心(3)国家临床研究中心(4)国家应用数学中心(5)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6)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7)“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8)P3、P4实验室 (9)国家植物园(10)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

(1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信部)

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以英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英国《泰晤士报》(The Times)、《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US News)、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权威性高校排名榜单发布的近三年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符合任一榜单均可)。

在粤世界500强总部企业:总部设立在广东省,且在申报当期最新入选美国《财富》杂志“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企业总部。

我省年度重点外资企业:以省商务厅当期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在粤中国200强总部企业:总部设立在广东省,且在申报当期最新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榜单排名前200的企业总部。

社保尊才专属服务:以省社保局发布的“社保尊才”服务行动的通知为准。

专属预约通道:由各级人社、卫健、医保部门与指定医院共同建立服务协调机制,采取人才提前预约的方式,优化就诊途径。指定医院适时发布。

自用机动车不限行办理:登记在持卡人本人或配偶、子女名下,实际由持卡人自己使用的机动车可申请办理不限行业务。

发布时间:2023年4月7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项目/意见/建议征集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专家(第二批)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履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的科学性,保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各类规划编制和审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方案审查、评估论证、规划设计、验收入库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规范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全过程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专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进入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的专家主要指导和服务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各类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岸线整治修复、蓝色海湾整治、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海)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程项目各类技术文本、项目验收的评定审查。

  专家库按专业类别分为土地资源管理类、地质矿产类、土地规划类、产业及土壤类、农田水利类、水土保持类、生态环境类、工程类和经济财会类,包括但不仅限于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海洋科学、系统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生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林学、草学、自然保护,土地资源管理、经济财会等专业。

二、征集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接受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能够承担外出踏勘和评审工作(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不受此条件限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满十五年;相关行业需获得国家级执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三)熟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岸线整治修复、蓝色海湾整治、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海)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熟悉相关专业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四)自愿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的委托,参加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活动并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的监督管理。

  (五)无违法违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

  按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征集。以广东省省内专家为主,省外专家由省自然资源厅定向邀请征集。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审核后,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

  (二)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本人技术水平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个人填写《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权利

  1.被邀请列席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有关专业会议和专题研讨会,被邀请参与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各类咨询及相关专题培训活动;

  2.根据项目评审需要,可以按规定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有组织地查看工程现场,认为咨询所依据的信息不充分时可以向委托部门提出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3.专家提出咨询论证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在参与项目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活动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4.专家有权向省自然资源厅有关部门反映项目及咨询活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由于客观原因或对不适宜参加的咨询、评审等活动可以申明并拒绝参与。

   (二)专家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进行技术活动;

  2.对所提出的咨询、论证、评审等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遵守相关涉密信息管理规定,对所知悉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事项资料及部分评审活动严守保密规定,不向与咨询等活动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人员透漏活动信息;

  4.与专家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咨询、评审等事项应主动申明并回避;

  5.遵守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工作安排,接受委托后,不得无故不参加省自然资源厅邀请参加的咨询、评审等技术活动,不得随意变更活动安排日程和项目要求内容,对要求提出项目书面咨询等意见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6.未受省自然资源厅的委托,专家不得以省自然资源厅的名义参加其他行业或部门的咨询、评审等技术活动,不得发表代表省自然资源厅的意见;

  7.专家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被审查单位、邀请单位及相关人员索要财物、提出额外利益等要求;

  8.专家在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业务期间,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的监督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补充更新。

  (二)专家因客观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从事咨询论证工作的,提出申请,可以退出专家库。

  (三)选取专家时,按实际需要等额选取。专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另行抽取专家增补。

  (四)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评审或重要活动时,确有必要时可在专家库之外邀请行业领域专家。

  (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所从事的各种技术活动可按委托方的要求采取工程现场查看、召开评审会议或审阅资料提出书面意见的方式,也可综合以上方式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标准条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数不限),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我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电子邮箱:szrzyt_xfc@gd.gov.cn,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7楼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邮编:510620。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备选课题(第一批)的通知。

为提升深圳市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从根本上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将按照“专项—项目”的管理层次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不再组织实施技术攻关重大、重点、面上项目。每个专项通过“自下而上”调研征集和“自上而下”主动凝练等方式形成若干个课题,相关课题经公开竞争、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予以资助。

从2023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5月4日提交的课题,作为2023年第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编制参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登陆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征集”栏目在线填报(计划类别请选择“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类别请选择“科技重大专项”)。

其他批次专项将在近期陆续开展征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一、征集的专项及重点支持方向

序号

专项

重点支持方向

1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

高端芯片和专用芯片设计(高端通用芯片、汽车级和工业级芯片、通信和物联网芯片、显示和驱动芯片、存储主控芯片、电力电子芯片等);先进与特色工艺开发(先进制程工艺、特色和模拟制程工艺、新器件新工艺等);先进与特色封测;半导体高端设备和零部件;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

2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基础硬件(整机、终端等);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应用软件(BIM功能点工具、CIM工具软件、HPC应用软件、重点行业领域应用软件等)。

3

智能机器人

人形机器人技术;重载机器人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系统;电机;传感器;数控系统等。

4

工业母机

主轴;刀具;丝杆导轨;数控系统;光栅尺;伺服电机;编码器;轴承;切削加工技术;磨削加工技术;可靠性与精度保持性技术;精密与多轴联动控制技术;工艺模拟仿真技术;高效精密真空成形技术;复合材料多维编织与高效模压技术等。

5

精密仪器设备

高精度激光位移纠偏测控仪核心技术;多轴力测试仪技术;高带宽高分辨率数字示波器技术;高带宽高分辨率矢量信号源技术;高带宽高分辨率矢量频谱仪技术;冷冻电镜核心部件及技术;超高分辨质谱仪核心部件及技术;分析仪器用多功能卡;高分辨率红外成像及图像处理技术;集成电路高精度检测技术;超高精度超声波测厚仪技术等。

6

网络空间安全

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响应、网络攻防与对抗、漏洞扫描与漏洞管理、零信任网络访问ZTNA等);系统安全(可信计算、芯片安全、软件安全等);数据安全(身份安全、隐私保护、电子证书、数据库安全、密码技术、特权访问安全等);人工智能安全(深度学习、联邦学习、框架安全、模型安全等);应用安全(云安全、物联网安全等)。

7

智能传感器

力传感器;位移传感器;温度传感器;MEMS传感器;图像传感器等。

8

空天技术

卫星互联网关键技术;高性能导航定位关键技术;先进遥感载荷关键技术;智能航天装备关键技术;新一代航空装备关键技术等。

9

低空经济

低空飞行器本体硬件关键技术;低空飞行器运行智能软件关键技术;复杂环境可靠精准CNS+X(即通信、导航、监管、飞行情报)关键技术;城市级大规模环境精细建模与更新关键技术;城市场景大规模轨迹飞行规划关键技术;城市场景大规模飞行冲突检测与解除关键技术;低空信息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等。

10

海洋产业

水下通信、传感、探测、定位、识别等海洋电子信息关键技术;船用高端装备、高性能水面水下无人装备等海工装备关键技术;海上风电、海水制氢等海洋新能源关键技术;海洋防腐防污、减阻、降噪等海洋新材料关键技术等。

11

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

城市泛在感知与数字化建模(物联泛在感知与空间信息融合、数字孪生城市建模等);城市多源异构海量数据的融合与管理(多源异构时空数据融合与分析、基于多端适配和全场景支撑的三维模型轻量化、时空数据分布式计算与存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分析等);数字孪生城市共性技术与支撑平台(跨平台多终端可视化引擎、城市算力与带宽统一调度等);城市级仿真推演与孪生互动(城市多领域融合实时推演、城市复杂系统生长演化、基于智能体的自组织运行优化、城市重点片区虚实融合数字化综合治理、城市地下空间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等)。

12

元宇宙

基础硬件设施(高性能边缘处理单元、可拓展算力云服务器等);边缘终端设计(沉浸式头盔、脑机接口、可穿戴式设备等);智能交互技术(VR/AR交互技术、MR混合现实技术、沉浸式全息影像技术等);引擎技术(渲染引擎、物理引擎、加速引擎、空间计算引擎等);基础软件工具研发(3D建模软件、虚拟仿真软件平台、场景注入软件等);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内容生成等)。

13

新药与疫苗

1、2类新药(不含细胞与基因治疗产品)(小分子靶向药物、新复方制剂、多肽及重组蛋白质药物、抗体药物等);疫苗(新发突发传染病疫苗、治疗性疫苗、多联多价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病毒载体疫苗、核酸疫苗、疫苗新型佐剂、新型递送系统等);中药(中药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已上市品种新的适应症等)。

14

细胞与基因

治疗

免疫细胞治疗药物(CAR-T、CAR-NK、TCR-T、CAR-DC、CIK、DC、CTL和TIL等);基因治疗药物(重组病毒载体类药物、基因编辑疗法等);干细胞治疗药物(间充质干细胞药物、诱导多能干细胞药物、外泌体等);核酸药物(mRNA药物、siRNA药物、反义寡核苷酸药物、单质粒药物等);溶瘤病毒药物等。

15

合成生物

医疗健康方向(微生物疗法、药物成分生物合成、制药用酶、合成人工噬菌体疗法、器官异种移植等);化工能源方向(新一代工业酶生产菌株、新型工业底盘细胞、生物基材料、生物基肽类和糖类原料、胶原蛋白等功能化蛋白材料、香精香料原料生物合成等);食品饮料方向(人造肉和人造奶、蛋白/多糖类新食品原料、功能性食品级食品添加剂等);信息存储方向(软硬件集成的DNA存储一体化装备等);生物器件方向(人机交互、智能化的可穿戴生物传感系统等)。

16

健康诊疗

生命信息与支持设备;植介入器械;医疗及康复机器人;新型物理治疗设备;智能康复辅具以及其它交叉前沿领域等。

17

脑科学与类脑智能

脑认知功能解析工具及方法;重大脑疾病诊断、干预及康复;类脑智能算法与类脑芯片;脑机接口与脑信息读写交互技术等。

18

生物育种

水稻生物育种(水稻核心种质品种全基因组研究与水稻大品种培育、种质资源低成本高通量精准鉴定与利用、基因编辑、全基因组设计育种、智能设计育种、杂交水稻优势利用技术与强优势杂交新品种培育等);马铃薯育种(前沿育种技术开发、高产优质多抗专用杂交马铃薯品种设计与培育等);畜禽生物育种(生猪全基因组设计育种、奶牛干细胞育种、黄羽肉鸡多组学数据库构建与新材料创制等);玉米生物育种(基因编辑分子设计、单倍体育种与智慧育种技术开发,高增产、抗病性、抗逆、广适应性品种培育等);海洋水产生物育种(海水鱼、贝类新品种培育、造礁石珊瑚育种等);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发掘、新种质与新产品创制等);岭南水果生物育种(优质、营养、高产、耐储运水果品种培育等);智能化生物育种设备研发(高通量表型数据与影像自动采集、融合、解译设备研发、高通量农作物种子微创取样技术研发及设备研制等)。

19

电化学储能

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等。

20

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系统高能化与安全化技术;电驱系统高效化与集成化技术;智能底盘与底盘一体化技术;整车轻量化和制造智能化技术;测试仿真技术及仪器国产化替代技术等。

21

量子信息

量子材料;量子计算与量子模拟;量子测量;量子通信;关键核心设备等。

22

深地深海

深地探测理论/技术与装备;深地矿产和地热资源开发;城市地下空间精密探测与安全应用;深海探测与作业技术装备;深海油气/水合物/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深海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深海特种材料等。

23

战略电子材料

集成电路关键制程材料(硅晶圆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先进制程光刻胶材料、光掩膜、化学机械抛光材料、湿电子化学品、电子特气、溅射靶材、晶圆级封装用光敏聚酰亚胺、封装基板ABF材料、芯片底部填充胶、临时键合材料、引线框架、键合丝、塑封料等);通讯技术关键材料(手机及基站天线材料、射频器件材料、导热散热材料、电磁屏蔽材料、高频高速PCB材料、滤波器相关材料等)。

24

新型显示材料

LCD显示关键材料(液晶取向膜、有机绝缘膜、各向异性导电胶、液晶材料、光刻胶、偏光片、玻璃基板、靶材、铜蚀刻液等);OLED显示关键材料(阳级材料、阴极材料、传输层材料、有机发光层材料、膜材料、封装材料、柔性盖板和基底材料、偏光片等);Mini-LED显示关键材料(封装材料、光学膜材料、衬底材料、液晶取向膜、光刻胶、各向异性导电胶等)。

25

先进生物医用材料

骨骼系统修复材料;血管介入类材料;口腔材料;眼科材料;血液净化材料;人体器官与组织修复材料;体外诊断上游原材料;医学成像装备基础材料等。


二、征集条件

属于上述专项,并符合其重点支持方向的课题均可参与本次征集。但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应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牵头,联合相关领域核心科研机构、高校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成的创新联合体提出,由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提交征集,并上传重大课题情况说明(不定格式,但各建议单位均需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开放征集前,各单位可参照《深圳市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征集表》(见附件)先行准备。

(二)备选课题优先聚焦“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在执行期限内应有可量化考核的经济指标(销售收入或量产应用价值等)、学术指标和技术指标等。

(三)每家单位牵头征集数量不超过2个,2021或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企业不受此数量限制;同一备选课题不得重复提交,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征集资格。

(四)本次征集的课题仅作为指南编制参考,我委不会对所有课题组织专家评审,也不会反馈课题是否被采纳。

四、其它事项

(一)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但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各专项发布课题有数量限制,一般只设少量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若干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课题、适量500万元以下的课题。

(二)细胞与基因治疗、合成生物、新药与疫苗、健康诊疗、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生物育种6个专项课题应当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独立或者联合申请。其他专项课题应由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及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0万元的龙头骨干企业独立或者联合申请。部分课题可设置额外申报条件,具体以申请指南为准。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1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需求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决策部署,推动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分为产业化类、科研类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省委省政府海洋强省建设、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战略部署,符合《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我省海洋六大产业(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上风电、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下同)发展方向;

  (二)产业化类项目:聚焦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够形成应用示范和市场推广,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科研类项目:聚焦当前亟需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技术,能够形成突破性科研成果,为后续产业化奠定基础。公共服务类:聚焦海洋管理前沿热点问题、政策研究及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能够为加强海洋管理提供政策理论支撑。

  (三)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关键部件等,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且满足广东发展实际需要,加快推动我省海洋产业集群形成。

二、征集对象与要求

  (一)采取产学研合作,支持由省内相关行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成果应用、转化或产业化须在广东落地。

  (二)牵头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大型科研院所、综合性高校可适当增加)。项目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单个项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与往年相当,牵头单位财政资金占比不低于50%。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海洋公共服务除外)。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且只可申报1个项目。

  (三)已获得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包括我厅2018-2023年度海洋经济发展专项)的已立项或类似项目(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承担我厅2018-2022年海洋经济发展及原海洋渔业厅“十二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等专项项目负责人未按期申请项目验收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填写项目需求表,于4月25日前报送省自然资源厅(海洋规划与经济处),盖章扫描件连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到szrzyt_hjc@gd.gov.cn(标注:申报专题+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此次所征集项目将作为项目储备计划、编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推荐项目投融资的参考,不作为项目申报的依据。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提前谋划,正式申报按我厅发布的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3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科技重大专项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的通知。

   为提升深圳市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从根本上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并组建各专项咨询专家组。为提高咨询专家组组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现面向国内征集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

一、征集的专项

  本批次征集以下专项的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智能机器人、工业母机、精密仪器设备、网络通信、网络空间安全、智能传感器、激光与增材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海洋产业、空天技术、区块链、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元宇宙、低空经济、数字货币;合成生物、生物育种、健康诊疗、新药与疫苗、细胞与基因治疗、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战略电子材料、新型显示材料、先进生物医用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电化学储能、新能源汽车、氢能、核能、风能与太阳能、深地深海、量子信息。

二、咨询专家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各专项咨询专家组由7-9名知名或资深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专项的研究方向和任务布局提供决策咨询,对专项项目课题建议进行论证,指导编制课题建议书,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等。

  咨询专家组成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相应专项项目课题,但不影响所在单位正常申报。

三、备选专家条件

  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德良好,身体健康,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一流的学术水平、专业的学术判断力和良好的科学道德,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三)掌握相应专项相关领域或行业的世界科技前沿知识、最新科技产业发展状况,熟悉本领域或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与规律。

  (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咨询论证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咨询专家组专家主要由深圳市内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高层次人才构成。深圳市外专家需保证来深履行咨询专家组专家职责的时间。

  科技界专家应是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专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一)全球知名奖项(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或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以色列等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国内外知名专家。

  (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或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完成人,或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的科研人员,或海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审稿专家,或香港、澳门高校和科研机构科学家,或论文高被引科学家及其他专家。

  产业界专家应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及其创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经济界专家应是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者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的首席分析师。

四、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填报《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征集表》(附件1)和《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征集表扫描版》,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4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zengxp@sticmail.sz.gov.cn。

五、注意事项

  (一)一个单位每个专项最多推荐3位备选专家,《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征集表》由单位汇总后发送电子版,《咨询专家组备选专家征集表扫描版》需经专家本人签名、单位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专项咨询专家组只有7-9名专家,请各单位在客观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征集。

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12048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四楼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1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新型储能技术攻关需求建议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抢占新型储能产业制高点和产业发展前沿,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广东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努力提升新型储能技术自主创新能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技术攻关需求建议。

一、征集范围

  包括锂离子电池技术、钠离子电池技术、能源电子技术、全过程安全技术、智慧调控技术、氢储能技术、储能前瞻技术和支撑保障技术等8个方向的技术攻关建议。

二、征集内容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意义价值、研究内容、考核指标、预期标志性成果与效益、国内外优秀科研团队、提出单位及专家、经费概算等8个方面的内容,且满足以下要求:

  (一)有产业化价值。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确保3年内取得可实际应用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等成果。

  (二)有广东省基础。省内应有3家以上的科研机构或科技企业在该方向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条件。

  (三)有技术先进性。对比国内外研究进展情况,确保技术就绪度提升3级以上,具备行业领先水平。

  (四)有独特创新性。近3年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已支持过的攻关内容不再重复设置相关项目。

三、有关说明

  (一)需求建议常年征集,分批论证。第一批建议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skjt_qbscyzx@gd.gov.cn。

(二)联系方式:田文颖,020-83163268;何盛亚,020-83163271;林兴浩,020-83163237。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6、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现启动2023~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点专项指南编制工作。

  请聚焦广东省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重大需求,按照“需求导向、立足长远、瞄准高端、精准发力”的总体思路,以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大装备以及重大应用示范为目标,以产出引领性、标志性的科研成果为方向,着力加强在重点领域技术研发,力争突破一批前沿性、引领性技术,取得一批产业带动性强、技术自主可控的重大原创科技成果。

  请按照参考模板(见附件)提出指南建议,并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可编辑文档发送至政务邮箱:skjt_liuzh@gd.gov.cn。

  联系人:产学研处  刘志辉、郑念竹、王彬  电 话:020-83163935、83163837、83163484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6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7、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医疗器械”“岭南中医药现代化及关键技术装备”重大重点专项指南建议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启动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医疗器械”“岭南中医药现代化及关键技术装备”重大重点专项指南编制工作,请围绕以下方向,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梳理凝练专项重点任务:

  一、“生物医药与健康”重大专项: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生物制剂、化学药、药用辅料与材料、绿色制药、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

  二、“高端医疗器械”重点专项:体外诊断设备与试剂、生物医用材料、有源或无源植介入器械、诊断治疗装备、保健康复装备等。

  三、“岭南中医药现代化及关键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岭南中医药优势病种诊断治疗、中药新药创制与产品研发、中医药关键装备研发等。

  请按照参考模板提出指南建议,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可编辑文档发送至政务邮箱:skjt_lixy@gd.gov.cn。

联系人及电话:社会发展科技处 班武、李欣怡、朱军,020-83163905

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通知/公示


1、关于开展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深圳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挖掘和树立一批为深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先进榜样,激励和引导深圳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现决定开展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学习宣传活动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条件严格、推选程序规范,选树和宣传一批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深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

二、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创新委联合主办,设立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单位有关领导、若干工作在我市全职院士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协会。

三、参与单位

各区(新区、合作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新技术企业及我市各社会组织等。

四、遴选人数

遴选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10名。各主办单位统筹推荐不超过10名,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等推荐不超过3名,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新技术企业及社会组织等各推荐不超过1名。

在预通知发布后已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无需再次报送,尚未推荐或有补充推荐人选则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报送。已获评国家级荣誉、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获评广东、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人员不再推荐。

五、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标准

1.在深圳工作、学习或生活的中国籍科技工作者。

2.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心拥护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基本国策。

3.业绩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在前沿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重大成果转化、学科建设及培养、科学普及等领域,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瓶颈、攻克重大科技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服务民生福祉、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作出了重要贡献。

4.具备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和优良学风,坚守学术道德、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5.先进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六、工作安排

(一)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需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把关审核,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涉及有关保密内容,并出具书面意见,包括:

1.《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2023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3.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以姓名+序号形式命名照片文件)。

(二)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根据遴选标准,根据意向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并指定一位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为工作联系人,提供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请各单位于4月19日(周三)前将推荐表电子版文件(附件1可编辑word版文件、扫描件pdf版文件)、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文件及照片材料发送至邮箱szeua2017@163.com,推荐表纸质版文件一式三份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五楼,联系电话:83237511。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3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3〕40号),全面、准确掌握我省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做好我省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体

  省内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公办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度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均需提交年度报告。

  教育部所属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研究所(院)、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单位所属研究开发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中直驻粤事业单位不纳入我省报告统计范围。

二、报告程序

  (一)年度报告一律采用在线填报的方式。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登录年度报告系统(https://cgzhndbg.istic.ac.cn),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验证码,完成系统账号注册。

  (二)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按照科技部、财政部通知(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3/202303/t20230331_185352.html)的要求和报告模板填报,于2023年5月22日前完成本单位年度报告的网上提交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研究开发机构与高等院校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完成年度报告的填报工作,并加强对报告真实性的核查力度。

  (三)涉密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不属于报送内容。

  (四)请省内各高等院校将系统生成的年度报告纸质(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省教育厅,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2室,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kyc@gdedu.gov.cn。

  (五)请相关管理部门及填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进入“广东省研究开发机构及高校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群”(QQ群号为:600059266),方便在填报过程中联系沟通。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

  1.省生产力促进中心:020-87003876、87006432

  2.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020-83163326、83163910

  (二)省财政厅:020-83170070  (三)省教育厅:020-37628043

  (四)省机关事务管理局:020-83132598 (五)报告系统技术咨询:010-58882346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3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制造业当家”等重大战略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促进深圳市“20+8”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深圳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

一、竞赛内容

  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共设31个赛项(详见附件)。其中,数字建造(BIM)、电动港机装卸机械司机2个项目为面向全国举办的“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由我局指导有关部门组织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范实施竞赛活动。各承办单位要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在竞赛名称、技术标准、参赛条件、组织实施、规范管理、资料报送等方面严格按照《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5号)执行。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原则上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原则上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适度控制规模,制定安全生产等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职业技能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三)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加大赛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新媒体等渠道,加强竞赛赛前、赛中、赛后宣传,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的影响力,弘扬高技能人才的优秀成绩,努力营造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有条件的承办单位开放办赛,持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宣传技能人才政策,展示技能人才队伍,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的认同。

  (联系人:凌文浩,联系电话:88123361)

附件1: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安排表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4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2023年第1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

深圳市2023年第1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结论已经下达,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以下步骤自行打印验收结果留存。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右上角选择正确的项目立项年度,在左边点选“业务申请”-“科创委业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找到已经下达结论的项目;

  二、勾选该项目,点击上方的“通知下载”即可下载验收结果进行打印。

联系电话:88101411、88102416、88125129。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6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国家部委项目


1、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

摘要:

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面向人工智能发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人工智能的基础科学问题为核心,发展人工智能新方法体系,促进我国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支撑我国在新一轮国际科技竞争中的主导地位。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面向以深度学习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方法鲁棒性差、可解释性差、对数据的依赖性强等基础科学问题,挖掘机器学习的基本原理,发展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并推动人工智能方法在科学领域的创新应用。

二、核心科学问题

  本重大研究计划针对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的基础科学问题,围绕以下三个核心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一)深度学习的基本原理。

  深入挖掘深度学习模型对超参数的依赖关系,理解深度学习背后的工作原理,建立深度学习方法的逼近理论、泛化误差分析理论和优化算法的收敛性理论。

  (二)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

  通过规则与学习结合的方式,建立高精度、可解释、可通用且不依赖大量标注数据的人工智能新方法。开发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需要的数据库和模型训练平台,完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驱动的基础设施。

  (三)面向科学领域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的应用。

  发展新物理模型和算法,建设开源科学数据库、知识库、物理模型库和算法库,推动人工智能新方法在解决科学领域复杂问题上的示范性应用。

三、2023年度资助研究方向

  (一)培育项目。

  围绕上述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拟以培育项目的方式资助探索性强、选题新颖的申请项目,研究方向如下:

  1. 深度学习的表示理论和泛化理论。

  研究卷积神经网络(以及其它带对称性的网络)、图神经网络、transformer网络、循环神经网络、低精度神经网络、动态神经网络、生成扩散模型等模型的泛化误差分析理论、鲁棒性和稳定性理论,并在实际数据集上进行检验;研究无监督表示学习、预训练-微调范式等方法的理论基础,发展新的泛化分析方法,指导深度学习模型和算法设计。

  2. 深度学习的训练方法。

  研究深度学习的损失景观,包括但不限于:临界点的分布及其嵌入结构、极小点的连通性等,深度学习中的非凸优化问题、优化算法的正则化理论和收敛行为,神经网络的过参数化和训练过程对于超参的依赖性问题、基于极大值原理的训练方法、训练时间复杂度等问题,循环神经网络记忆灾难问题、编码-解码方法与Mori-Zwanzig方法的关联特性,发展收敛速度更快、时间复杂度更低的训练算法及工具,建立卷积网络、Transformer网络、扩散模型、混合专家模型等特定模型的优化理论及高效训练方法,深度学习优化过程对泛化性能的影响等。

  3. 微分方程与机器学习。

  研究求解微分方程正反问题及解算子逼近的概率机器学习方法;基于生成式扩散概率模型的物理场生成、模拟与补全框架;基于微分方程设计新的机器学习模型,设计和分析网络结构、加速模型的推理、分析神经网络的训练过程。

  面向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反问题,研究机器学习求解微分方程的鲁棒算法;研究传统微分方程算法和机器学习方法的有效结合方法;研究高维微分方程的正则性理论与算法;研究微分方程解算子的逼近方法(如通过机器学习方法获得动理学方程、弹性力学方程、流体力学方程、Maxwell方程以及其它常用微分方程的解算子);融合机器学习方法处理科学计算的基础问题(求解线性方程组、特征值问题等)。

  4. 隐私保护的机器学习方法。

  针对主流机器学习问题,结合安全多方计算、全同态加密、零知识证明等方法构建具备实用性的可信机器学习环境。发展隐私保护协同训练和预测方法,发展加密和隐私计算环境的特征聚类、查询和多模型汇聚方法,发展加密跨域迁移学习方法,发展面向对抗样本、后门等分析、攻击、防御和修复方法,研究机器学习框架对模型干扰、破坏和控制方法,发展可控精度的隐私计算方法。

  5. 图神经网络的新方法。

  利用调和分析、粒子方程等数学理论解决深度图网络的过度光滑、过度挤压等问题,针对多智能体网络协同控制、药物设计等重要应用场景设计有效的、具有可解释性的图表示学习方法。

  6. 脑科学启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方法。

  发展对大脑信息整合与编码的定量数学刻画和计算方法,设计新一代脑启发的深度神经网络和循环神经网络,提高传统神经网络的表现性能;建立具有树突几何结构和计算功能的人工神经元数学模型,并用于发展包含生物神经元树突计算的深度神经网络和循环神经网络,提高传统神经网络的表现性能;发展包含多种生物神经元生理特征和生物神经元网络结构特点的人工神经网络及其训练算法,解决图像识别、图像恢复、医学图像重构、地震波检测等应用问题。

  7. 数据驱动与知识驱动融合的人工智能方法。

  建立数据驱动的机器学习与知识驱动的符号计算相融合的新型人工智能理论和方法,突破神经网络模型不可解释的瓶颈;研究知识表示与推理框架、大规模隐式表达的知识获取、多源异构知识融合、知识融入的预训练模型、知识数据双驱动的决策推理等,解决不同场景的应用问题。

  8. 生物医药领域的人工智能方法。

  发展自动化程度高的先导化合物优化方法,建立生物分子序列的深度生成模型,准确、高效生成满足特定条件(空间结构、功能、物化性质、蛋白环境等)的分子序列;发展蛋白质特征学习的人工智能新方法,用于蛋白质功能、结构、氨基酸突变后亲和力与功能改变等预测以及蛋白质与生物分子(蛋白、肽、RNA、配体等)相互作用预测;针对免疫性疾病等临床表现差异大、预后差等问题,发展序列、结构等抗体多模态数据融合和预测的人工智能模型,用于免疫性疾病的早期诊断和临床分型等。

  9. 科学计算领域的人工智能方法。

  针对电子多体问题,建立薛定谔方程数值计算、第一性原理计算、增强采样、自由能计算、粗粒化分子动力学等的人工智能方法,探索人工智能方法在电池、电催化、合金、光伏等体系研究中的应用。

  针对典型的物理、化学、材料、生物、燃烧等领域的跨尺度问题和动力学问题,通过融合物理模型与人工智能方法,探索复杂体系变量隐含物理关系的挖掘方法,建立构效关系的数学表达,构建具有通用性的跨尺度人工智能辅助计算理论和方法,解决典型复杂多尺度计算问题。

  10. 人工智能驱动的下一代微观科学计算平台。

  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的高精度、高效率的第一性原理方法;面向物理、化学、材料、生物等领域的实际复杂问题,建立多尺度模型,实现高精度、大尺度和高效率的分子动力学模拟方法;探索建立人工智能与科学计算双驱动的“软-硬件协同优化”方法和科学计算专用平台。

  (二)重点支持项目。

  围绕核心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拟以重点支持项目的方式资助前期研究成果积累较好、对总体科学目标在理论和关键技术上能发挥推动作用、具备产学研用基础的申请项目,研究方向如下:

  1. 经典数值方法与人工智能融合的微分方程数值方法。

  设计融合经典方法和人工智能方法优势的新型微分方程数值方法。针对经典数值方法处理复杂区域的困难和人工智能方法效果的不确定性、误差的不可控性,发展兼具稳定收敛阶和简便性的新型算法;针对弹性力学、流体力学等微分方程,探索其解的复杂度与逼近函数表达能力之间的定量关系;开发针对三维含时问题的高效并行算法,并应用到多孔介质流等问题;发展求解微分方程反问题的新算法并用于求解实际问题。

  2. 复杂离散优化的人工智能求解器。

  面向混合整数优化、组合优化等离散优化问题,建立人工智能和领域知识结合的可通用的求解器框架;建立高精度求解方法和复杂约束问题的可控近似求解方法;发展超大规模并行求解方法和基于新型计算架构的加速方法;在复杂、高效软件设计等场景开展可靠性验证。

  3. 开放环境下多智能体协作的智能感知理论与方法。

  针对多模态信息融合中由于数据视角、维度、密度、采集和标注难易程度不同而造成的融合难题,研究基于深度学习的融合模型,实现模态一致性并减少融合过程中信息损失;研究轻量级的模态间在线时空对齐方法;研究能容忍模态间非对齐状态下的融合方法;研究用易采集、易标注模态数据引导的难采集、难标注模态数据的预训练与微调方法;研究大规模多任务、多模态学习的预训练方法,实现少样本/零样本迁移。

  4. 可通用的专业领域人机交互方法。

  针对多变输入信号,建立自动化多语种语言、图像、视频等多模态数据生成模型,发展可解释的多轮交互决策方法;建立机器学习和知识搜索的有效结合方法;探索新方法在不同专业领域场景中的应用。

  5. 下一代多模态数据编程框架。

  发展面向超大规模多模态数据(文本、图像、视频、向量、时间序列、图等)的存储、索引、联合查询和分析方法。发展一体化的多模态数据编程框架,建立自动化数据生成、评估和筛选方法,实现自动知识发现和自动模型生成性能的突破,并完成超大规模、多模态数据集上的可靠性验证。

  6. 支持下一代人工智能的开放型高质量科学数据库。

  研究跨领域、多模态科学数据的主动发现、统一存储和统一管理方法。研究基于主动学习的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知识抽取与融合方法。研究跨学科、多尺度科学数据的知识对象标识化、语义化构建方法。研究融合领域知识的多模态预训练语言模型,开发通用新型数据挖掘方法。形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覆盖生命、化学、材料、遥感、空间科学等领域的高质量、通用型科学数据库,为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新范式提供基础科学数据资源服务。

  7. 高精度、可解释的谱学和影像数据分析方法。

  发展光谱、质谱和各类影像数据处理的人工智能方法。建立融合模拟与实验数据的可解释“谱-构-效”模型,开发人工智能驱动的光谱实时解读与反演软件;基于AlphaFold等蛋白结构预测方法,建立高精度冷冻电镜蛋白结构反演算法等。

  8. 高精度、可解释的生物大分子设计平台。

  建立人工智能驱动的定向进化方法,助力生物大分子优化设计。发展兼顾数据推断和物理机制筛选双重优势且扩展性高的人工智能方法,辅助物理计算高维势能面搜索。在医用酶及大分子药物设计上助力定向进化实验,将传统实验时间降低50%以上,通过人工智能设计并湿实验合成不小于3款高活性、高稳定性、高特异性的新型医用蛋白。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的新一代生物大分子力场模型,大幅提升大分子模拟计算的可靠性,针对生物、医药、材料领域中的分子设计问题,实现化学精度的大尺度分子动力学模拟。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一)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鼓励基础性和交叉性的前沿探索,优先支持原创性研究。

  (二)优先支持面向发展下一代人工智能新方法或能推动人工智能新方法在科学领域应用的研究项目。

  (三)重点支持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前期积累,对总体科学目标有直接贡献与支撑。

五、2023年度资助计划

  2023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25~30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6~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六、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日期为2023年5月8日—5月15日16时。

  2. 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应当按照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受理代码选择T0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不超过5个申请代码。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申请人在“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应当首先说明申请符合本项目指南中的资助研究方向,以及对解决本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3. 依托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依托单位承诺、组织申请以及审核申请材料等工作。在2023年5月15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于5月16日16时前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

  4. 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四)咨询方式。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一处    联系电话:010-62328382


2、2023年度社会领域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

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完善政策研究体系,增强政策研判能力,为制定实施重大政策提供有益支撑,现对2023年度社会领域重大课题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研究课题项目

(一)面向实现现代化和共同富裕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2万元)

1.研究要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等任务要求,深入研判新征程社会建设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分析社会建设重大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面向现代化建设、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政策功能,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建设的基本思路、重点难点问题等,研究提出到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加强社会建设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现路径等。

2.成果形式:提交面向实现现代化和共同富裕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综合处何宇飞,010-68502862,电子邮箱:heyf@ndrc.gov.cn。

(二)推动城市和社区更好承载人民美好生活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部署精神,紧扣城市和社区在承载和实现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聚焦城市和社区建设在规划理念、建设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公共资源配置、治理创新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推动城市和社区更好承载人民美好生活功能提出切实可行、可操作、有实招的政策建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成果形式:提交推动城市和社区更好承载人民美好生活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综合处何宇飞,010-68502862,电子邮箱:heyf@ndrc.gov.cn。

(三)教育与人口规模、经济结构适配性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着眼于我国人口规模变动和经济结构升级,从我国人力资本积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国博弈竞争的高度,研究教育与人口规模、经济结构之间相互牵引的互动关系,探索人口总量下降和经济结构升级背景下教育政策渐进调整机制,研究提出推动教育与人口变动、产业升级形成良性互动的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相互促进、有机融合、互为补益。

2.成果形式:提交教育与人口规模、经济结构适配性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人力资源开发处鲍文涵,010-68502647,电子邮箱:baowh@ndrc.gov.cn。

(四)加强重大疫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深入研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共卫生重大项目建设、健全传染病医院管理体系、加强现有医疗机构和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扩大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完善重大疫情条件下医护队伍建设等重大改革任务,并从加强组织领导、标准规范、资金支持、政策支持等方面研究提出改革保障措施。

2.成果形式:提交加强重大疫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卫生健康处袁宗威,010-68502033,电子邮箱:yuanzw@ndrc.gov.cn。

(五)优化重大文化工程实施及管理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系统梳理黄河、大运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全局性重大文化工程实施进展,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包括文化内涵挖掘与阐释、文化承载项目谋划与实施、跨区域联动发展、对外宣介与传播等,深入探究重大文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优化实施及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

2.成果形式:提交优化重大文化工程实施及管理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生活质量处贺婷,010-68502517,电子邮箱:heting@ndrc.gov.cn。

(六)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方案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统筹考虑国家步道体系建设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满足人民群众对运动健康等美好生活向往,聚焦绿色发展、健全体制、全民共享,解决大运河沿线步道碎片化问题,研究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做法,提出科学布局、联通衔接、配套服务、有效运营、多元保障、合理监管等方面的建设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成果形式:提交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方案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社会服务处宋文经,010-68502645,电子邮箱:songwj@ndrc.gov.cn。

(七)银发经济重点产业方向及支持政策体系研究。(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任务部署,深化研究银发经济的重点产业方向和重点领域及其发展前景,梳理总结国内外促进银发经济发展、通过产业园区加快银发经济要素聚集等方面支持政策及配套措施,提出务实有效的政策建议。

2.成果形式:提交银发经济重点产业方向及支持政策体系研究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人口发展处徐建,010-68502324,电子邮箱:rkfzc_shs@ndrc.gov.cn。

(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监测评估。(课题研究经费10万元)

1.研究要点: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监测指标体系及监测方案,对全国、各省及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年度监测评估报告。

2.成果形式:提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监测评估报告。

3.课题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社会政策处曹亚鹏,010-68501218,电子邮箱:caoyp@ndrc.gov.cn。

二、委托研究总体要求

(一)重大课题委托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促进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服务等领域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效益和质量,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高品质生活建设方面,研究提出有深度、高质量、切合实际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重大课题委托研究要突出改革思维和创新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立足国情社情民情,创新研究方式,完善评估体系,深化实地调研,梳理社会建设、公共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服务等领域发展现状、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发展思路、改革目标、政策框架及对策建议。

(三)重大课题委托研究要注重提升质量,形成的研究成果要有前瞻性预判性,符合客观实际,具有政策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成果转化和应用,为完善社会领域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体系、制定实施重大政策提供重要支撑。

(四)重大课题委托研究最终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所有。

三、委托研究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申报重大课题研究,精心组建课题组。课题组研究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在社会领域政策研究上有较强的研究经验,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研究能力。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全过程参与委托课题研究。

(二)申报材料要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附后)。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相关课题联系人(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政编码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社会领域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项目”字样。电子文本请发送至相关课题联系人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编号-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征集结束后,我司将组织力量对委托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研单位。最终结果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研究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拨付相应研究经费。

(五)对于最终没有合适入选单位承接的课题,由我司根据课题方向确定具体承研单位。

四、委托研究执行时间

委托研究课题执行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除有特殊完成时限要求的课题外,委托研究课题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3份研究报告全本、1份电子版,3份研究报告简写本、1份电子版)。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1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深化重大问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货币政策工具效果研究

  量化测算总量性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各类行业、企业、金融机构的作用,统筹考虑替代与协同、效率与效果,结合当前及下一步宏观经济运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货币政策工具优化完善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4314

 (二)财政收支总量结构变化特征及政策建议

  系统梳理近年来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整体运行情况、结构变化特点及对相关产业的贡献,全面分析财政赤字、政府债务、减税降费、税制改革等的具体情况及其对有关产业的定量影响,并结合当前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4316

 (三)解决我国经济运行中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的思路和政策研究

  系统梳理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的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坚持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研究提出解决上述矛盾问题的总体思路,从需求、供给、改革开放等不同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我国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

  咨询电话:010-68502322

 (四)技术要素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研究

  系统梳理历次技术变革对全球生产效率提升的促进作用,分阶段分析技术要素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分析近期可能发生的技术变革,我国在技术变革中所处的位置,并基于此分析对我国资源配置效率、生产效率、经济结构等可能产生的重要影响,研究提出抓住机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072

 (五)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理论研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政治与经济互动角度,综合分析国内外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经验,深刻总结历史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构建符合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的经济学理论模型。

  咨询电话:010-68501072

 (六)宏观经济高频实时景气指数研究

  全面研究各国在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过程中应用大数据的主要方法,健全我国经济运行短期波动特征的大数据高频监测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宏观经济高频实时景气指数,开发相关算法模型,为宏观经济景气分析以及宏观调控政策制定提供及时、可靠的依据。

  咨询电话:010-68504418

 (七)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研究

  基于当前技术路线、生产经营成本准确研判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深入分析近年来燃油汽车企业产能利用率变化的原因并对下一步走势进行合理推演,对未来汽车产业发展趋势进行展望,统筹提出推动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4301

 (八)关于增加中低收入群体劳动收入的政策研究

  在梳理世界主要国家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历史、面临问题和经验做法基础上,立足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研究分析我国增加中低收入群体劳动收入面临的问题,提出推动更多中低收入群体劳动致富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945

 (九)关于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政策研究

  借鉴世界主要国家提高高校毕业生教育、就业、培训质量等经验做法,结合我国就业市场基本情况,通过深入剖析国内典型案例样本,研究分析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面临的问题、背后的原因和有效经验做法,进而构建出衡量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评价体系,提出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务实政策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2095

 (十)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研究

  深入研究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现状,包括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发挥的作用、存在的不足等,着眼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881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委国民经济综合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国民经济综合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国民经济综合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3年8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含电子版),2023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三)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水平。


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 “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 “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5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 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开发布。

、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8:00至6月15日16: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22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68598075,sisticp@cstec.org.cn。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5、关于发布第二代量子体系的构筑和操控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5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

摘要:

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通过对展示纠缠/叠加量子态等量子行为的第二代量子体系进行构筑和操控,开展量子信息科学方面的前瞻性和基础性的研究,推动数理、信息、工程与材料、化学等多学科交叉研究,为实现量子计算机等量子技术奠定物理基础。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总体科学目标为:

  (一)探索和制备可用于量子计算和量子探测的高质量材料,实现量子态精准构筑,探索新型量子体系。

  (二)发展量子态测量和操控技术,提升探测和调控精度,探索新的技术方法。

  (三)针对可纠错固态量子计算、高温超导机理、拓扑量子体系和低维量子体系开展前瞻性研究,在若干方向取得重大科学突破。

二、核心科学问题

  (一)关键量子功能材料的可控制备与量子态体系的精准构筑。

  (二)量子态精密探测与操控实验技术及理论方法。

  (三)面向超导等固态量子计算的研究。

  (四)新型量子计算体系和实现方案探索。

三、2023年度资助计划

  本重大研究计划对探索性强、开拓新方向的申请以培育项目予以资助,拟资助培育项目14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对已有较好工作积累、有望在第二代量子体系的构筑和操控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突破的申请将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予以资助: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9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集成项目2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6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2023年度资助研究方向

  (一)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关注面向量子计算的物理体系的相关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2023年度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主要资助方向如下:

  1.量子功能材料的可控制备与量子态体系的精准构筑。

  (1)量子计算功能材料的设计与制备;

  (2)面向非阿贝尔任意子统计的材料及器件的设计与制备;

  (3)基于各类量子态的量子系统构筑。

  2.量子态精密探测与操控实验技术、方法及理论。

  (1)量子态探测技术与方法;

  (2)量子纠缠的操控技术与方案;

  (3)量子精密测量新理论与新方法。

  3.量子计算的物理实现与软件。

  (1)长相干时间的量子计算器件;

  (2)量子门操控的保真度提高;

  (3)量子比特的集成和操控;

  (4)量子纠错、机器学习方法和量子算法研究;

  (5)量子计算的操作系统和软件研究。

  4.拓扑量子计算体系和实现方案探索。

  (1)马约拉纳零能模的非阿贝尔统计性质的研究;

  (2)拓扑量子比特的设计与实现。

  (二)集成项目。

  2023年度围绕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在以下2个方向进行集成:

  1.超导量子比特的集成、操控与纠错。

2.马约拉纳体系的制备、操控与编织。

三、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一处 联系电话:010-62325055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245.htm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普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31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科普服务能力,现就2023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3年度“科普项目”包括科普管理、科普资源、科普人才、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竞赛5大专题,下设多个项目(详见附件)。

二、组织方式

  实行公开招标,按照项目征集、评审、公示、公告等程序,择优选取一定数量的立项项目,分批次实施并予以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国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格的单位不能申报。

  (二)申报的项目应当具备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的实施方案、合理的支出预算和测算依据。项目内容应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三)项目内的同一支出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支持,已获财政资金支持或有经营收入的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说明。

  (四)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统筹执行,严禁转包或分包项目中的主体工作内容。多个单位共同申报一个项目的(联合申报),应当明确一个牵头申报单位以及各协作单位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五)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在项目申报书第九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手写签字盖章),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同一申报单位(含联合申报,不同申请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同申请单位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均视为同一申报单位)可累计申报最多3个科普项目,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日常开放接待不纳入科普项目申报范围。

  (七)对于曾承接市科协项目,截至申报前属于到期但仍处于未验收,或者已验收但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且不按规定退回已拨付项目经费等情形的项目承接主体,市科协可视情况暂停新项目申请。

  (八)项目申报单位在执行市科协科普项目时,不得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各种合法权益。市科协科普项目一经立项,即视为项目申报单位独家、免费、长期授权市科协行使该项目形成的各种合法权益。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至市科协:

  (一)《深圳市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加盖公章、骑缝章);

  (二)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三)(一)和(二)及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四)《深圳市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

  请申报单位工作人员现场递交申请材料(不接受邮寄和跑腿闪送)至市科协收文窗口(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二楼200室),可编辑电子版提交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kxkpb@shenzhen.gov.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7:00。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立项

  市科协按有关规定评审立项,立项项目在市科协网站发布。项目立项后,市科协与项目承接单位签订合同,分两次将项目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接单位。其中,项目(2023KP02)首期款为5万元,其余项目首期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验收评估完成后视合同整体履行情况拨付尾款。

六、联系电话

1.市科协收文窗口(综合性业务咨询)

刘老师:0755-83699167

2.市科协科普部(专题业务咨询):

刘老师、吴老师、程老师:0755-83671490、0755-82550276、0755-83550411

 

2、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7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

摘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深圳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学会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学会建设水平和学术活动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申报深圳市科协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要求

  (一)学术交流项目

  01.自主创新大讲堂-星火沙龙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1)

  项目目标:开展创新企业、创新链、供应链间的专业人才交流,促进创新人才互动,优化科技创新生态,营造创新交流氛围,聚焦解决技术链节点性难题。

  项目数量:总数量100场以内,且单个主体承办不超过6场

  经费额度:5000元/场,单个主体累计不超过30000元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项目名称需明确场次数量,如“**(6场)”;(3)单场活动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10人;(4)主题应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开展专业交流;(5)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02.自主创新大讲堂—前沿专题讲堂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2)

  项目目标:邀请科研及产业资深专家,围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的特定科技领域或方向,开展前沿科技核心技术或发展趋势的学术交流活动,拓宽相关领域科研及从业人员视野,促进互动交流。

  项目数量:20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不少于1名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讲嘉宾,或为相关科技领域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专家;(3)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且均为该领域从业、科研人员;(4)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5)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03.自主创新大讲堂-高水平学术活动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3)

  项目目标: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信息、绿色低碳、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我市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大型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

  项目数量:10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活动需有3名及以上本行业领域专家出席,活动现场线下覆盖面不少于200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线上+线下”相结合);(3)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4)市科协作为活动主办单位。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04.深圳市科协第三届优秀科技学术论文遴选发布活动(项目编号2023XHXS04)

  项目目标:统筹动员及组织我市各科研单位、科技社团,评选一批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的论文,举办深圳市科协第三届优秀科技学术论文评选、发布及学术分享活动。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举办地限深圳市内;(2)此活动由市科协作为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根据市科协工作安排,开展宣传、通知、征集、评审、发布等工作;(3)按照市科协要求组建遴选组委会,设立相应组别,邀请不少于50名院士或同等水平的全国知名专家参与现场评审;(4)征集论文需为已公开发表无知识产权纠纷、成果权属明晰、不涉及国家秘密,报送书面用语应为国家通用汉字的自然科学领域论文,涉及外文原著需提供标国家通用汉字翻译内容;(5)发布及学术分享活动现场线下参与人员规模累计不少于100人。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05.科技前沿信息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5)

  项目目标:实时追踪全球重点领域科技发展动态,及时推送最新科技情报信息,汇总出版《科技前沿信息》,服务党委、政府部门、科技社团和企业发展。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7月-12月

  申报要求:(1)每两周编辑整理一期《科技前沿信息》,2023年下半年6个月,总计12期;(2)根据市科协要求,完成不少于3期的专题信息整理、分析和报送;(3)每期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市科协,每次纸质版不少于30册;(4)鼓励具有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经验的单位申报。

  联系人:魏晓佳;电话:0755-23914304

  (二)学会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

  06.学会党建强会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6)

  项目目标:全面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根据《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深圳市科协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市科协所属科技类社会组织(含学会、协会等社团及民办非企,下同)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提高学会的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2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类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职工作人员和各支部党员开展2期活动,每期不少于30人,赴不少于2个市内外有关教育基地或教学点,开展现场教育和交流互动;(2)按市科协要求,完成不少于50家市科协主管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党组织(包括临时党组织)成立工作,发动积极分子及报送入党申请书不少于100人次,协助科技类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推动“两个覆盖”等有关工作;(3)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叶健宇;电话:0755-83557693

  07.学会联络交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7)

  项目目标:贯彻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要求,加强各科技类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协作,助力对科技类社会组织加强政治引领和推动治理能力提升。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25万元/项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之内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不少于8场的秘书长沙龙、科技工作者座谈、科技社团或科技企业调研等各类交流活动;(2)协助市科协开展所属科技类社会组织的日常联络、意见收集、数据统计等工作;(3)须保证不少于2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按市科协要求提供驻点服务,必要时外派现场办公;(4)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叶健宇;电话:0755-83671478

  (三)企业及双创服务项目

  08.企业工作网络拓展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8)

  项目目标: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做好企业科协建设等企业服务工作网络的组织建设,并开展相关联络沟通、信息报送、交流活动等配套服务。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25万元/项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两年之内完成

  申报要求:(1)两年内推动我市国高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等成立企业科协不少于400家;(2)协助做好企业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科创中国”深圳示范试点单位、科技服务团等开展日常的联络维护、信息报送、交流活动、考核验收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宣传工作;(3)须保证不少于2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按市科协要求提供驻点服务。

  联系人:叶健宇;电话:0755-83557693

  (四)区域科技交流合作项目

  09.2023年深港澳科技联盟、深港科技社团联盟年度专场活动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09)

  项目目标:协助市科协策划组织及开展2023年深港澳科技交流年度专场活动,加强深港澳科技社团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学术交流,深化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25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协助市科协策划、组织承办2023年深港澳科技交流年度专场活动1场,专场活动内应配套系列活动2场;(2)协调联系及组织不少于50名深圳科技社团、企业、高校、科协系统工作人员等参加2023年深港澳科技交流年度专场活动及配套系列活动;(3)鼓励具有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经验的单位申报;(4)该项目由市科协作为主办单位,实施单位作为承办单位。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10.深港澳科技交流合作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0)

  项目目标:2023年策划组织及开展多种形式的深港澳三地科技、学术交流活动,加强深港澳科技社团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学术交流,深化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

  项目数量:15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3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深港、深澳科技社团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或组织三地科技工作者集中进行交流学习;(2)单场活动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3)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4)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11.桂深科技交流合作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1)

  项目目标:基于桂深科技创新联盟合作框架,推动桂深科技社团共建与交流合作。

  项目数量:5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深圳市科技工作者前往广西或邀请广西科技工作者来深,开展双向的科技项目考察、学术交流、专业能力提升等多种形式活动;(2)按照市科协要求,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工作等任务,联系深圳科技社团、高校和企业等,聚焦广西农业科技、特色产业领域等组织产业服务活动,提供解决方案等;(3)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4)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魏晓佳;电话:0755-23914304

  12.深青科技交流合作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2)

  项目目标:基于深圳青岛科技创新联盟合作框架,推动深青科技社团共建与交流合作。

  项目数量:3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深圳市科技工作者前往青岛或邀请青岛科技工作者来深,开展双向的科技项目考察、学术交流、专业能力提升等多种形式活动;(2)按照市科协要求,聚焦两地海洋产业、康复产业、智能制造等领域,组织开展联盟创新人才培育,建立人才培育、互访、合作渠道;(3)发挥双方对外科技交流渠道优势,组织联盟成员共同开展面向港澳台、上合组织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民间科技交流活动;(4)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5)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魏晓佳;电话:0755-23914304

  (五)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13.“乡村振兴-科技助农”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3)

  项目目标:针对市科协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有关镇、村情况,围绕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支持我市科技人员赴河源、汕尾开展科技、农业等相关帮扶工作。

  项目数量:2项,其中河源、汕尾各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深圳市科技工作者前往市科协对口河源、汕尾帮扶镇村(河源蓝口镇、汕尾西南镇),围绕农业科技、农产品生产加工、畜牧养殖、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交流、培训、服务等各类科技助农活动;(3)鼓励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申报;(4)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张莉莉;电话:0755-83699033

  14.“乡村振兴-科技惠民”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4)

  项目目标:针对市科协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有关镇、村情况,围绕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支持我市科技人员赴河源、汕尾开展民生改善、消费扶贫等相关帮扶工作。

  项目数量:2项,其中河源、汕尾各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4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1)组织深圳市科技工作者前往河源、汕尾帮扶镇村(河源蓝口镇、汕尾西南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完善水、电、照明、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协助当地开展美丽乡镇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规划和建设;(3)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消费扶贫、乡村支教、卫生整治等公益活动;(4)围绕申报要求完成具体民生实事不少于1件;(5)市科协作为活动指导单位,实施单位作为主办单位。

  联系人:张莉莉;电话:0755-83699033

  (六)第三方验收服务项目

  15.项目监督检查及验收项目(项目编号2023XHXS15)

  项目目标:对2023年度以市科协学会学术部为主体已立项并实施的所有项目(含2022年立项且未完成验收评估项目)开展跟踪监督、抽查考察、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对部分项目开展审计工作。

  项目数量:1项

  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之内完成

  申报要求:(1)从2023年实施的活动类学会学术项目中抽取不低于20%的场次开展实地抽查考察,对不低于10家被抽查单位开展满意度调查,对2023年学会学术部已立项的所有项目进行督促指导、跟踪管理;(2)从市科协科普学会项目专家库抽取不少于3名或以上的专家参与书面验收,撰写并提交验收报告;(3)对2023年以市科协学会学术部为主体立项预算总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或学会学术部提出审计要求的项目,由验收单位组织我市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4)按照市科协要求抽查检查部分科技类社会组织财务廉洁合规情况,出具廉洁合规检查报告;(5)未申报市科协学会学术部2023年公开征集的其他项目。

  联系人:罗庆宏;电话:0755-83671478

二、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不同申请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同申请单位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均视为同一申报单位),立项不超过3个。受部门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我单位据以对立项数量、合同款项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征集未安排会议费和培训费,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支出内容中不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项目名称及内容不得出现“**会(会议)、培训、论坛、竞(比)赛”等字眼,不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概退回。

  (三)申报时纸质资料按项目申报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其他补充材料按顺序简易装订非胶装一式三份:(1)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加盖封面章+骑缝章+落款章及签名,申报书第八项需代表签字且不得遗漏日期;(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四)提交纸质材料需同步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送至kxxhb@shenzhen.gov.cn:(1)申报书word文件(内容可编辑),(2)学会学术项目征集申报信息汇总表。

  (五)申报材料自通知挂网5个工作日后开始受理,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16:00时前,请各单位现场递交材料至市科协收文窗口(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二楼200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83699167),只接受窗口现场登记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完成后请按市科协通知要求提交项目总结模板、满意度调查表模板及有关财务凭证等资料。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设计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2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

摘要:

为加快推动深圳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工业设计研究院基础研究能力,发挥工业设计研究院作用,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深工信规〔2022〕5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设计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原则上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鼓励有意愿开展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的机构参与。

二、选题方向

  (一)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的战略与政策研究方向

  重点围绕工业设计发展态势与战略方向,推动深圳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的战略、政策及工作抓手等方向展开研究。

  (二)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研究方向

  重点围绕工业设计发展理论,工业设计基础数据平台建设,工业设计标准体系建设,工业设计评估评价体系,工业设计工具和软件开发,工业设计复合型人才培养等方向展开研究。

  (三)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方向

  重点围绕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策略,工业设计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工业设计发展的路径与策略,工业设计与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等深度融合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工业设计能力等方向开展研究。

  (四)推动工业设计数字化升级研究方向

  重点围绕工业设计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的机制和路径,数字经济背景下工业设计发展战略,工业设计与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融合发展,工业设计网络化协同化发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工业设计业态模式创新等方向展开研究。

  (五)工业设计与前沿技术研究方向

  重点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工业设计中的融合创新应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对工业设计的影响及对策等方向展开研究。

  (六)工业设计赋能区域发展研究方向

  重点围绕大湾区工业设计集群发展战略,工业设计提升区域发展作用评价,工业设计与城市产业发展,工业设计与城市品牌建设等方面展开研究。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申报主体自愿申报,指导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于2023年4月28日前正式提交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版各一份,上述材料分别报送至指定地址及邮箱)。每个申报主体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

  (二)深圳市工信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及申报情况确定符合要求的重点研究课题和承担单位。

  (三)课题承担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应于2023年6月28日前提交课题最终报告至我局(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版各一份。上述材料分别报送至指定地址及邮箱)。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经评估通过的课题,可作为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研究成果。

  (二)课题研究经费自筹,有条件的区工信部门可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三)课题研究内容和成果原则上不得涉密,如有涉密,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四)未经我局同意,课题研究成果不得公开发布或发表。

五、联系方式

    书面资料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131室

    联系方式:杨启慧,88102021  邮箱:yscyc@gxj.sz.gov.cn

 (联系人:杨启慧,电话:88102021)


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2023年度“外语专项”申报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3日

截止时间:

摘要: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专项”包括“外语学科专项”和“教育信息化背景下的高等外语教育”专项课题(简称“外语信息化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分别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设立。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2023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一)外语学科专项

  1.“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立项,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

  2.“外语学科专项”旨在促进广东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繁荣广东省人文社科的学术研究,提升外语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强外语人才培养,从而推动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3.“外语学科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外语学科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外语信息化专项

  1.“外语信息化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立项,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

  2.“外语信息化专项”设立旨在引导高校科研工作者在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高校外语教育的融合,为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发展之路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提升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3.“外语信息化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外语信息化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关于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3月27日之前的,可以申请2023年度“外语专项”项目),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3月),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外语专项项目。

  5.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的负责人,只能申请一类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

  6.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83年4月1日(含)之后出生)。

  7.“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每个单位一般项目各限报2项,青年项目各限报1项。

  (二)关于研究方向

  1.“外语学科专项”选题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外国文学研究;  (2)外国文学中的命运共同体研究;

  (3)外国经典(重要)作家、作品研究; (4)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

  (5)国别、区域文学研究;            (6)人工智能与外国文学研究;

  (7)大数据下的数字人文和外国文学研究;(8)外国文学与新时代立德树人思想研究;

  (9)语言哲学研究;语言脑机制研究;  (10)人工智能与二语习得研究;

  (11)语言政策研究;                (12)外语测试研究;

  (13)外语课程思政研究;  (14)语言教育与青少年国家意识培养;

  (15)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16)信息化背景下的外语教育研究;

(1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翻译研究;

  (18)中国翻译理论的建构研究;(19)中华文化及学术外译(中华文化走出去外译);

  (20)外译文库接受情况研究;  (21)区域和国别文化研究;

  (22)跨文化交际研究;        (23)跨文化交际能力标准研究;

  (24)大数据下的(跨)文化传播; (25)中国文化对外传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6)国别文化地理学研究;  (27)南粤优秀文化对外传播和译介;

  (28)新时代外语教师专业标准研究; (29)外语教师素质和发展研究;

  (30)广东省外语教师结构及学术能力研究;  (31)外语能力与职业发展研究;

  (32)高职类院校外语学科建设和发展研究;(33)信息化背景下的高职外语教学研究;

  (34)外语学科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2.“外语信息化专项”选题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教育数字化变革与外语学科创新发展研究;

  (2)人工智能时代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3)“四新”建设背景下外语数字化教学改革研究;

  (4)基于教学管理平台的外语学习行为数据分析研究;

  (5)基于信息技术的外语类课程思政创新模式研究;

  (6)教育信息化背景下高校外语类一流课程建设研究;

  (7)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学生国际传播能力培养研究;

  (8)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

  (9)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外语教学的研究;

  (10)基于“产出导向法”的外语教学新模式研究;

  (11)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混合式英语教学模式研究;

  (12)新形态数字化教材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13)高校外语类慕课建设与应用研究;

  (14)新文科视域下慕课微专业建设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

  (15)高校外语类虚拟仿真课程教学探索研究;

  (16)高校外语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17)高校外语数字化教学管理平台应用研究;

  (18)基于大数据的英语测试与评价研究;

  (19)基于大数据的英语写作教学与评价研究;

  (20)基于计算机辅助翻译平台的翻译教学创新研究;

  (21)学科型智慧教室建设与外语人才创新培养模式研究;

  (22)高校外语教师数字素养研究;

  (23)高校外语教师线上发展共同体研究;

  (24)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三)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四)关于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外语学科专项”拟立项23项,其中一般项目18项,青年项目5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外语信息化专项”拟立项26项,一般项目18项,青年项目8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关于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外语专项申请书》,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填写“外语学科专项”或“外语信息化专项”。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预审工作,统一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书》《活页》各一式6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2)本单位申请汇总表(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六)关于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4月13日10:00—5月5日中午12:00;单位审核截止时间5月9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申报材料,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三、项目评审

  “外语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外语专项”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对于“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将分别择优出版。

五、特别提示

  1.“外语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联系人及电话:冯甜恬 张杰炜(020)83825078 37252007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928室    510635  电子邮箱:gdskghb@163.com


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7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

摘要: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请。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4月18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18:00。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促进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培育工作奖励

  (二)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

  (三)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

  (四)深圳市商标品牌基地培育资助

  (五)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

  (六)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资助

  (七)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八)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

  (九)知识产权培训资助

  (十)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资助

  (十一)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

  (十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

  (十三)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奖励

  (十四)深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培育资助

  (十五)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助

三、申请方式

上述项目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申报,各类资助的申报网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咨询电话及其他要求请详细阅读对应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和说明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线上填报、材料上传和提交等操作。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要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账户管理相关事项可联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众服务渠道。

各申报指南详见: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0546137.html


6、东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9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摘要: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助力我市社会民生科技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一)重点项目。8万元/项。

  (二)重点项目—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项目经费来源于承担单位自筹。

  (三)面上项目。不设资助经费。

二、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3年4月20日;

  2.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5月19日下午17:00;

  3.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5月31日下午17:00。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东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在莞高校,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2.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

  项目申报单位应获批创建东莞市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的医疗机构(东莞市人民医院和东莞市中医院)。

  (二)支持领域

  1.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现代种植业和精准农业、绿色低碳、现代工程技术等社会民生领域。

  2.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

  申报范围为人口健康领域,主要围绕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和高水平医院建设方向。

  (三)申报指标

  限项申报,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推荐申报。

  1.重点项目

  按申报单位在莞在职科研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1∶50比例组织推荐申报,其中三甲医院、市农科中心按比例申报不足5项的可申报5项,其他单位按比例申报不足3项的可申报3项。

  2.面上项目

  (1)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上年度在莞在职医务人员1∶100比例组织推荐申报(申报单位人数不满100人的可申报1项);临床护理专项仅限护理人员申报(该指标名额不占单位人数比例指标名额),其中三甲医院申报不超过3项,其他医院可申报1项;医疗卫生单位上年度每获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须提供获奖证明),可增加申报指标1项。

  (2)在莞高校、科研机构分别按在莞在职科研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1∶100、1∶50比例申报,按比例申报不足3项的可申报3项。

  (四)项目负责人

  1.要求为申报单位在莞在职科研人员,申请重点项目、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的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申请面上项目的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不能同时申报重点项目、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和面上项目),且申报时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

  (五)经费配套

  1.申报重点项目的单位,其新增自筹经费与市财政资助经费的比例要求不少于1∶1(须提供“项目实施管理与资金承诺函”),市财政全额供养单位原则上不强制项目配套资金。

  2.申报面上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强制配套资金,但要有合理资金预算。

  3.申报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的单位,提供每项自筹经费不低于15万元。

  (六)最低成果要求

  1.申请重点项目(至少完成下列任意一条或以上):

  a.申请相关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b.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c.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

  2.申请面上项目的,至少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相关实用新型专利1项。

  3.申请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须完成以下成果:

  发表核心期刊(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论文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合计2篇(件)。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申请、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七)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八)拨付方式

  重点项目采用一次性经费拨付方式。

  (九)申报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3.项目组成员职称证明材料; 4.项目查新报告;

5.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文件; 6.合作协议(如有参与单位);

 7.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报并提交(首次申报须注册新账号),其中须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二)由所在单位项目管理员、所属主管部门、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审查(如对系统使用有疑问,可拨打业务管理系统页面的技术支持电话咨询)。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出具并盖章的审核证明。

(二)申报项目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其中技术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达到的关键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累计产生的产值、销售收入等;项目成果应明确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对于填报的指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出现虚报夸大、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

  (三)社发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经过科学研究取得的论文、专著、软件、标准、重要报告、专利、数据库、标本库及科研仪器设备等有价值的科学技术产出,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英文:Dongg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ocial Development Program)(项目编号)”资助或作有关说明。

  (四)进一步压实承担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的主体责任。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形式审查工作(承担单位可退回修改),审核无误后提交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承担单位第一次提交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市科技局退回修改并注明退回原因;承担单位第二次提交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仍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将直接点击不同意申报,不再退回修改。


7、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1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摘要:

《2023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内容

深圳-新加坡两地申请单位就同一合作项目分别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新加坡企业发展局递交申请,通过两地联合评审立项后,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新加坡企业发展局分别给予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合成生物、区块链、细胞与基因、空天技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深地深海、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

、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且资助金额不超过中方申请单位研发投入资金的50%。

(二)支持方式: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竞争性择优支持。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

  2023年5月8日到2023年6月30日(截至24:00)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523

  技术支持电话:0755-86576087、86576088

、提交要求

项目受理阶段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提交即可。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关于申报2023年南山区标准化项目资助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3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

摘要:

  为提升南山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南山经济发展方式转型,鼓励南山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化活动,我局决定对相关标准化项目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3日9:00-2023年5月8日18:00。

二、申报方式

  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进行线上申报。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区科技创新局”,即可浏览并进入区科技创新局已开通申报项目。

三、注意事项

  (一)仅限2023年已经获得深圳市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的企业及项目。

  (二)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标准化战略与实施支持计划操作规程》(详见附件)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三)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四)各单位应如实申报,对伪造材料骗取资助的,追回资助资金,并将其行为载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资金分配原则

  因每年度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按照年度预算额度总控的原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全部项目总资助金额超过600万元,则对所有项目进行相应比例折算分配;若未超过600万元,则足额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莎,联系电话:26860098。

  附件5: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标准化战略与实施支持计划操作规程


9、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受理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东莞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5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

摘要:

根据《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创新发展需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index)完成网上申报。

  (一)网上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开设用户账号的申报权限;已注册的单位必须更新单位基础信息。

  (二)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并按时提交后完成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7:00。

  (三)线上审核

  市科学技术局于2023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线上审核。

  (四)专家审核

  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五)结果认定

  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书面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申报结果,拨付有关资助。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申报资料通过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递交市科学技术局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

  (二)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林尹雁、莫伟杰:22831302、22831314;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蹇玮、杨俊成:22112165、22113299。

  (二)系统技术支持:刘攀:22831403。


10、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6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

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根据《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了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方式,更加注重发挥财政科研为中心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更加注重调查研究财政改革实践中的现实问题。现就2023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下称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条件

本年度课题接受全省财政系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课题组申报,鼓励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的政策研究和对策研究,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

(一)课题组应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必须围绕课题开展调研,并能独立完成课题。

(二)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经济类管理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课题组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立项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且不得存在往年省财政科研课题未完成的情况。每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并须确定一名联络人。

(三)课题组成员应具备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且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省财政科研课题。

二、课题研究选题

本年度课题包含6大选题方向、共20个选题题目(详见附件)。申报课题组应围绕选题方向,立足财政工作实际,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从中选取具体题目申报。

三、立项申报要求

本年度课题立项申报须于2023年5月16日前完成《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填写(盖章),并提交至指定邮箱(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一)课题研究应提高站位,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课题研究。

(二)课题研究思路应坚持系统思维,结合当前财政经济中心工作内容,紧密围绕各选题方向下的选题题目,找准难点、聚焦重点开展研究。

(三)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应用型研究导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对策研究。

(四)课题研究应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

四、中期管理要求

本年度课题须在2023年5月至8月完成研究。

(一)课题组在申请结项前1个月应先将研究报告精简版(不超过5000字,其中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需占50%以上篇幅)按要求提交省财政科研所转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室研究提出修改意见。省财政厅业务处室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将作为课题结项的一项参考因素。本年度课题研究报告精简版提交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前。

(二)课题组不得随意改变研究方向与研究计划,不得随意拖延结项期限,否则省财政厅(省财政科研所)有权拒绝对有关课题进行验收。

五、结项验收要求

(一)课题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项材料提交省财政科研所。结项材料包括《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结项申请书》(详见附件3)、研究报告和查重报告。本年度课题结项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前。

(二)结项评审组将对照课题组《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所阐述的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内容及拟重点解决的问题等内容,对课题研究报告的调研扎实度、对策启发度和课题成熟度等方面(详见附件4)从严进行评审,质量达不到结项标准的课题将不予通过验收。

六、课题激励措施

(一)突出结果导向,根据课题质量,按“一等、二等、三等”的等次,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激励。

(二)鼓励深入研究,择优推荐获评等次课题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进入广东省财政科研专家库,优先承担课题。

七、立项相关程序

(一)申报课题组确定选题后,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书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对真实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文档,以“课题名称+课题组所在单位”为文件名,于2023年5月16日前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无需提交纸质版,我们将定期回复邮件)。

(二)立项申报结束后,省财政厅将按照上述立项申报要求,组织专家和省财政厅业务处室进行立项评审。

(三)立项名单将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并以邮件形式发送立项通知(电子版)至各立项课题组。

(联系人及电话:郑德琳,020-83170625;邮箱:czt_kysyj1s@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