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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2023.04.26

发布时间:2023-04-26 19:39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3.4.26)


目录


通知/公示    2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    2        

项目建议/意见征集    2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2        

2、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3        

国家部委项目    3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 “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 “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        

2、关于发布第二代量子体系的构筑和操控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4        

广东省市项目    6          

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受理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6         


通知/公示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制造业当家”等重大战略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促进深圳市“20+8”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深圳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

一、竞赛内容

  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共设31个赛项(详见附件)。其中,数字建造(BIM)、电动港机装卸机械司机2个项目为面向全国举办的“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由我局指导有关部门组织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范实施竞赛活动。各承办单位要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在竞赛名称、技术标准、参赛条件、组织实施、规范管理、资料报送等方面严格按照《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5号)执行。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原则上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原则上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适度控制规模,制定安全生产等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职业技能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三)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加大赛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新媒体等渠道,加强竞赛赛前、赛中、赛后宣传,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的影响力,弘扬高技能人才的优秀成绩,努力营造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有条件的承办单位开放办赛,持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宣传技能人才政策,展示技能人才队伍,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的认同。

  (联系人:凌文浩,联系电话:88123361)

附件1: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安排表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4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建议/意见征集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意见的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现启动2023~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激光与增材制造”重点专项指南编制工作。

  请聚焦广东省激光与增材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重大需求,按照“需求导向、立足长远、瞄准高端、精准发力”的总体思路,以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大装备以及重大应用示范为目标,以产出引领性、标志性的科研成果为方向,着力加强在重点领域技术研发,力争突破一批前沿性、引领性技术,取得一批产业带动性强、技术自主可控的重大原创科技成果。

  请按照参考模板(见附件)提出指南建议,并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可编辑文档发送至政务邮箱:skjt_liuzh@gd.gov.cn。

  联系人:产学研处  刘志辉、郑念竹、王彬

电 话:020-83163935、83163837、83163484

附 件2: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建议书(参考模板)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6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落实2023年4月6日中法两国元首见证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和外交部关于设立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的行政协议》及4月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中国科技部与法国欧洲和外交部共同设立并实施“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法方称为中法休伯特·居里安合作计划“蔡元培科研课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促进中法科研团队之间的交流互访,推动两国科研机构加强合作。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执行管理机构为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法方主管部门为法国欧洲和外交部,执行管理机构为法国高等教育署。根据中法双方相关协议和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计划”项目征集工作。

  在2024年度“计划”框架下,双方拟联合资助15个科研交流项目,其中10个面向所有科技领域(不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5个面向碳中和领域。每个项目由中法科研团队联合申报,并根据对等原则开展交流互访(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征集指南”)。中方主管部门将为入选的中方科研团队赴法开展科研交流活动提供每个项目共15万元的资助,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法方主管部门将为法方科研团队来华交流提供相应资助。

  请各单位按照《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征集指南》要求,推荐不超过3个候选项目,并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有效)于2023年7月20日前报送至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申报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中法双方评审结果择优录取并通知各有关单位。

  联系方式: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 杨然 010-68550603,xiehui@caistc.com

附件3: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征集指南.docx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5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国家部委项目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 “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 “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5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一带一路”空间信息科技支撑“创新之路”行动第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 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开发布。

、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8:00至6月15日16: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22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68598075,sisticp@cstec.org.cn。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2、关于发布第二代量子体系的构筑和操控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5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

摘要:

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通过对展示纠缠/叠加量子态等量子行为的第二代量子体系进行构筑和操控,开展量子信息科学方面的前瞻性和基础性的研究,推动数理、信息、工程与材料、化学等多学科交叉研究,为实现量子计算机等量子技术奠定物理基础。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总体科学目标为:

  (一)探索和制备可用于量子计算和量子探测的高质量材料,实现量子态精准构筑,探索新型量子体系。

  (二)发展量子态测量和操控技术,提升探测和调控精度,探索新的技术方法。

  (三)针对可纠错固态量子计算、高温超导机理、拓扑量子体系和低维量子体系开展前瞻性研究,在若干方向取得重大科学突破。

二、核心科学问题

  (一)关键量子功能材料的可控制备与量子态体系的精准构筑。

  (二)量子态精密探测与操控实验技术及理论方法。

  (三)面向超导等固态量子计算的研究。

  (四)新型量子计算体系和实现方案探索。

三、2023年度资助计划

  本重大研究计划对探索性强、开拓新方向的申请以培育项目予以资助,拟资助培育项目14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对已有较好工作积累、有望在第二代量子体系的构筑和操控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突破的申请将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予以资助: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9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集成项目2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6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2023年度资助研究方向

  (一)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关注面向量子计算的物理体系的相关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2023年度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主要资助方向如下:

  1.量子功能材料的可控制备与量子态体系的精准构筑。

  (1)量子计算功能材料的设计与制备;

  (2)面向非阿贝尔任意子统计的材料及器件的设计与制备;

  (3)基于各类量子态的量子系统构筑。

  2.量子态精密探测与操控实验技术、方法及理论。

  (1)量子态探测技术与方法;

  (2)量子纠缠的操控技术与方案;

  (3)量子精密测量新理论与新方法。

  3.量子计算的物理实现与软件。

  (1)长相干时间的量子计算器件;

  (2)量子门操控的保真度提高;

  (3)量子比特的集成和操控;

  (4)量子纠错、机器学习方法和量子算法研究;

  (5)量子计算的操作系统和软件研究。

  4.拓扑量子计算体系和实现方案探索。

  (1)马约拉纳零能模的非阿贝尔统计性质的研究;

  (2)拓扑量子比特的设计与实现。

  (二)集成项目。

  2023年度围绕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在以下2个方向进行集成:

  1.超导量子比特的集成、操控与纠错。

2.马约拉纳体系的制备、操控与编织。

三、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一处 

联系电话:010-62325055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245.htm


广东省市项目


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受理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东莞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5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

摘要:

根据《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创新发展需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index)完成网上申报。

  (一)网上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开设用户账号的申报权限;已注册的单位必须更新单位基础信息。

  (二)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并按时提交后完成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7:00。

  (三)线上审核

  市科学技术局于2023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线上审核。

  (四)专家审核

  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五)结果认定

  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书面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申报结果,拨付有关资助。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申报资料通过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递交市科学技术局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

  (二)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林尹雁、莫伟杰:22831302、22831314;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蹇玮、杨俊成:22112165、22113299。

  (二)系统技术支持:刘攀:22831403。

附件4:2022年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