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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目录
政策要闻 2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 2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2
3、关于印发广东省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3
通知/公示 4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 4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和省配套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4
广东省市项目 5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5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现状及前景研究》服务事项的招标公告。 5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2年工业软件优秀产品的通知。 6
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的通知。 6
政策要闻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发展规划》正式公布规划全文,共计21个章节,完整的阐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十四五期间的发展方向与相关理念,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规划公布了完整的115项“十四五”优先发展领域,这对于近几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优先发展领域(115项)
“十四五”期间,积极布局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发展方向,鼓励探索和提出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促进科研范式变革和学科交叉融合。引导广大科研人员从国家重大需求和世界科学前沿出发,凝练提出并解决科学问题。
详见附件1:“十四五”优先发展领域(115项)
规划详见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十四五”发展规划(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6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深化广东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加快培育发展全省技术要素市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13号),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破除制约技术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技术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为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下坚实基础。
(二)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健全、高效优质的技术要素市场体系,构建形成紧密相连、相互促进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技术要素供给质量和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更加健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模式与经验,专业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科技创新活力得到有效激发,有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 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改革。
1.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改革试验田。
2.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3.深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
4.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
5.鼓励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 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
6.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
7.完善基础研究管理和投入机制。
8.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三) 建设高水平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9.推进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
10.培育发展技术经理人队伍。
11.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四) 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
12.建立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国家级综合服务平台。
13.大力发展创业投资。
14.优化科技信贷机制。
15.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五) 加强跨境科技创新合作。
16.探索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
17.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
18.大力发展技术贸易。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二) 抓好任务落实。(三) 强化任务监督评估。
具体详见附件3:广东省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
3、关于印发广东省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广东省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试点城市要认真落实《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广东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有机衔接。
二、各试点城市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统筹组织,出台支持政策,着力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健全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构建市场导向的协同创新机制,降低校企合作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平台载体共建共享机制,创新人才分类评价制度,畅通粤港澳产教融合联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如期实现试点目标。
三、各试点城市要优化完善本地产教融合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整体纳入试点的地级以上市,其所辖县(市、区)不再单独纳入试点名单。纳入试点的地级以上市可结合实际,选取产教融合基础较好的1-2个县(市、区),重点支持,重点推进。
四、各试点城市要加强工作总结,组织发布年度报告,及时公布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取得成效等信息。产教融合年度工作进展,以及推进产教融合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具有示范效应的重大举措,要及时按程序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报告。
五、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
广东省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
一、珠海市 二、汕头市 三、佛山市 四、韶关市 五、河源市
六、东莞市 七、中山市 八、江门市 九、阳江市 十、清远市
十一、潮州市饶平县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
按照《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完善专家信息,提升评审质量,从即日起,我委对在库专家信息进行复核清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成期限
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二、工作安排
(一)在库专家。请各位在库专家,尽快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对本人信息进行核对更新。其中,重点更新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回辟单位、教育及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补录最熟悉、次熟悉基金学科,以及最熟悉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增信息。
(二)专家所在单位。各单位管理员,应当尽快通知在库专家及时核对更新信息,于11月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并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信息更新工作是明年专家入库管理和专家邀约的重要基础,关系到专家身份确认和项目评审质量,请专家和所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补充核实。未按本通知要求完善、更新信息的专家,我委将依据管理办法取消专家资格。涉嫌虚假申报、不认真核实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科研诚信异常登记,适时通报相关单位。
(二)更新操作方式。在库专家(或所在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点击“个人业务申报及专家(科研人员)信息维护”页面进入系统,点击“专家(科研人员)个人信息”-“入库登记表”进入信息更新界面,点击“退回修改”,填写退回登记表,退回理由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填写退回理由后,先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审核,刷新页面即可更新信息。本地专家更新后提交,经单位管理员审核,我委审批重入库。异地专家更新后提交,由我委审核入库。
(三)为保证专家抽选质量,请各位专家确保“所在单位”填报信息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示机构名称一致,不要填写部门或院系名称。
(四)在库专家已从当前登记单位离职的,由当前登记单位管理员在系统“专家已审核”中,点击“退回修改”,并通知专家完善个人信息。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6576461,86724972,86724481
电子邮箱:huangxia@sticmail.sz.gov.cn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和省配套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现对2023年度国家和省配套拟资助项目中符合公示条件的202个项目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异议受理处室: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异议受理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45室
业务咨询电话(资源配置和管理处):88101557、88100072
附件4:2023年度国家和省配套拟资助项目清单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业孵化机构体系化、专业化建设,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要求,现开展深圳市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附件2)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单位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
二、申报方式
请于12月1日前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中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进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将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于12月2号前报送至各区(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联系人:郑泽淳 周一叶,电话:88102064 26710009)
附件5: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现状及前景研究》服务事项的招标公告。
发文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7日
摘要: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现状及前景研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现状及前景研究;
二、采购预算:40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供应商资格、定标方法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四、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7日下午18:00;
五、回标文件递交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人员聚集,请投标人通过快递邮寄方式送达投标资料。请将所有投标资料纸质材料快递邮寄送达以下指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410室;收件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83781629。
六、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83781629。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2年工业软件优秀产品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摘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293号)要求,推动我市工业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四类工业软件优秀产品。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为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活动场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情况、无被执行案件失信记录、无财产或账户查封冻结情况、无因使用本单位软件产品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可申报应用于航空、航天、石化、钢铁、船舶、电力、交通、核工业、汽车、电子信息、移动终端、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优秀产品。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和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对其他企业和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的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在行业中部署应用,在重点领域有工业企业典型应用案例,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主体应按照案例模板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等材料(详见附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可结合图、表等表达方式),杜绝虚构和夸大,并将营业执照、合同、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说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我局将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其他要求
(一)有意向参与征集的企业,请于2022年11月28日18:00前将产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非空白页连续编写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首页和骑缝需加盖公章)邮寄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电子版(含可编辑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配合做好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征集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动员,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联系人:张烁祥,电话:88101610,邮箱:2856969377@qq.ocm,邮寄地址:市民中心C区3143室)
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
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加快推进社会民生领域科技攻关,根据《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佛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2-2023年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专项支持“绿色低碳与环境保护”“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智慧城市与公共安全”三个专题,支持方向、申报要求及流程等具体内容详见《2022-2023年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
二、时间节点
各项目申报单位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根据项目实施需求组建项目组,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起始时间原则上应不早于本通知发布之日,不晚于本通知发布后90个自然日。
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9:00至12月28日17:00,申报单位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项目申报。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17:00。经审核的推荐项目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日。
三、管理要求
本专项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合同签订、项目执行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文件和申报指南,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情形。如获立项,项目申报书中提到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验收考核指标不得发生变更。
如有参与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收集参与单位申报材料并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牵头单位需对参与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参与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承担主要责任。
四、科研诚信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确认本单位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并承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二)编制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
(三)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冒签等;
(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五)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签字确认纸质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或者冒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立项资助资格。违反承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六)违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
(七)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规范;
(八)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如有发现违规行为,我局将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佛山市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并记入佛山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
五、咨询电话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项目组织科):83355841
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3室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83282211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产学研合作科):82340852
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808室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科技规划和监督股):86315036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201室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科):22830326,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88669696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发展股):87732062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1A室
六、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83380510,邮箱:kjjmamn@fskjj.foshan.gov.cn。
附件6:2022-2023年佛山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