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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2022.11.14

发布时间:2022-11-14 11:18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2.11.14)


目录

政策要闻    2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发布支持元宇宙产业发展十方面税收措施的通告    2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    2        

通知/公示    3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2022年“工业双碳与新能源汽车”节能大讲堂的通知。    3        

广东省市项目    4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4        

2、深圳博物馆2022年自然标本(现生动物及古生物标本)采购招标公告。    5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深圳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5        



政策要闻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发布支持元宇宙产业发展十方面税收措施的通告

为加快元宇宙企业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扎根发展,赋能“四新”产业创新发展,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合作区财政局、税务局、经济发展局以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为总牵引,瞄准元宇宙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根据现有政策整理推出支持元宇宙产业发展十个方面二十三条税收措施,助力合作区建设元宇宙产业发展新高地。

一、促进元宇宙企业在合作区集聚

二、为元宇宙关键技术企业减负

三、吸引更多研发型人才入驻

四、支持元宇宙企业加大研发及资产投入

五、吸引元宇宙发展相关配套集聚

六、支持元宇宙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七、助力深化国际研发合作

八、提供全天候优先定制化服务

九、为元宇宙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十、支持成果在合作区落地

详见:

http://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zcfg/hqzc/cyzc/content/post_3446807.html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4日  发文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若干意见的通知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韶关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结合《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若干意见》提出,到2025年,韶关传统老工业和资源型产业初步实现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集群和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初显成效。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100亿元,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森林覆盖率达75%。到2035年,绿色宜居高质量发展现代都市基本建成,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及重点任务

《若干意见》共七个部分二十七条,归纳为三大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支持韶关市以生态保护为前提重构产业竞争新优势,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为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作出示范。

二是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第一,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提出突破发展大数据产业、重点发展先进材料、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加快培育电子信息制造业、着力发展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和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任务。第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出支持探索“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加快发展绿色矿业、推动内河航运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林业经济、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工作措施。第三,强化平台载体建设。提出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支持产业园区发展等工作内容。第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提出全力支持国家公园创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绿色发展制度创新等工作举措。第五,提升服务区域能力。提出建设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和建设区域商贸物流中心等重点任务。

三是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统筹协调,从财政、用地、人才、金融等方面加大对韶关的支持力度。

详见:http://www.gd.gov.cn/zwgk/zcjd/bmjd/content/post_4042168.html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通知/公示


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2022年“工业双碳与新能源汽车”节能大讲堂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深圳市工信领域双控双碳工作要点》,积极推动“双碳”目标实现,大力推行绿色制造工程,倡导绿色金融、绿色出行,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办、赛西认证深圳分公司协办的深圳市工业节能大讲堂,定于2022年11月17-18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本次工业节能大讲堂按行政区域分为两个场次举办。

  场次一:

  范围:宝安区、南山区、福田区、光明区;

  时间:2022年11月17日14:00-17:00;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3398号赛西科技大厦8F多媒体培训室。

  场次二:

  范围:龙华区、龙岗区、罗湖区、坪山区、盐田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时间:2022年11月18日9:00-12:00;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五和大道星河WORLD二期一层星河艺术中心-多功能厅(原国风美术馆)。

二、参会人员

  (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

  (二)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各区工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

  (三)重点用能单位及工业园区相关负责人;

  (四)有关行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一)工业节能与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工信部工业绿色发展工作重点、工业节能与绿色领域标准体系发展、节能监察基本要求、节能标准化工作新要求、能效行动计划。

  (二)深圳市绿色制造体系介绍。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升级优化思路、深圳市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管理办法解读、深圳市绿色制造指标体系创建基本思路。

  (三)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政策、技术趋势和发展前景。

  (四)绿色金融支持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绿色金融及气候投融资政策解析、气候投融资试点、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等绿色金融工具助力产业及企业发展有效路径分享。

四、有关要求

  请各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重点用能单位、有关需求单位负责人参与此次会议(具体名额分配:宝安、龙华、龙岗、光明、坪山各45人,其他区各20人)。请各区工信部门于11月15日(星期二)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发送至邮箱:zyzhlydlc@gxj.sz.gov.cn。参会人员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进入白名单方可参加会议。

五、疫情防控要求

  参会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级市旅居史或会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属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深人员疫情核查防控工作指引》圈层管理范围内的人员;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不得参会。

  (联系人:张奋宇,电话:18948300925,邮箱:zyzhlydlc@gxj.sz.gov.cn)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

摘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3年1月13日(截至24:00)。申报单位申报时需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立项资助时,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科创委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一、申请内容

深港两地申请单位就同一合作项目分别向本地科技部门递交申请,通过两地联合评审立项后,由两地科技部门分别给予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医药生物技术及现代化中药、人口健康技术、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农业生物育种、石墨烯材料、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氢能和燃料电池、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激光制造、数字创意、区块链、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等。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资助金额不超过深方项目总预算的50%。

(二)支持方式: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竞争性择优支持。

其他详见附件1:2022-2023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2、深圳博物馆2022年自然标本(现生动物及古生物标本)采购招标公告。

发文单位:深圳博物馆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摘要:

  深圳博物馆2022年自然标本(现生动物及古生物标本)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UHOSZA20220930

  项目名称:深圳博物馆2022年自然标本(现生动物及古生物标本)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0元整(各包组的财政预算限额详见“货物需求明细”)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0元整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计23个包组,投标人可参与1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且一个包只产生一名中标人,可兼投兼中;当某个包组因质疑有效改变原中标结果的,其他包组的中标结果不受影响;因质疑原中标结果被取消的包组,将由采购人从该包组剩余中标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顺序递补产生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5日14:00:00-14:30:00

  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14:30: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14:30: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5、递交投标样品时间:2022年11月25日下午18时00分~24时00分(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样品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6号深圳博物馆古代艺术馆报告厅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博物馆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A区东门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755-88125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5-8388128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朴雪花  电话:0755-83889026

  4.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ggzy.com/

  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http://yhzb.uho.cn/

深圳博物馆https://www.shenzhenmuseum.com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深圳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4日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摘要: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和《关于下发“2023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市县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实际,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深圳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储备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实行互联网在线申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4403000000006925361631000304213002,建议使用360(极速模式)、火狐等浏览器软件。

登录申报系统后,选择办理情形,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或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切换区域”和“部门”分别选择“深圳市”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公共服务”,找到对应的办理项目情形,或者直接搜索项目名称,选中后进入申报页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深圳市拥有稳定办公场所。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三)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有关提示进行填报。申请人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账户等级须达到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申报。

(二)受理审查

市市场监管局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过程中,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善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材料补正须在指定时限内严格按照审核提示要求完成,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查询办理进度状态,及时关注系统审批意见,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本申请事项不设短信、电话和邮件等形式的通知推送。

(三)项目评审

 申请项目经初审通过后,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照《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深市监规〔2022〕2号)的规定,从知识产权专家库中抽选9位以上(含9人)单数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项目进一步延伸开展实地考察评价。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深圳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的拟储备项目名单。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4日18:00。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五、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8670184,黄工。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755-8307017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1、2023年度深圳市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深圳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2023年度深圳市专利转化实施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4、2023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军民融合项目申报指南

  5、2023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6、2023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7、2023年度深圳市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8、2023年度深圳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指南附件详见: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0233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