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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2022.11.11

发布时间:2022-11-11 11:24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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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2        

1、科技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2        

2、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        

通知/公示    3        

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3        

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3        

广东省市项目    4        

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4        

2、关于征集《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选题的通知。    5         


政策要闻


1、科技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明确“十四五”期间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领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本规划。

《规划》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在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研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重大灾害事故防控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自然灾害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大幅提升。推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和安全应急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建设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现精密监测、精确预警、精准防控、高效救援,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二)具体目标。

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在重大自然灾害成因及致灾机理、危险化学品失控演化与矿山灾害孕育机理、重大灾害事故演化规律等方向,形成系列灾害事故孕育演化基础理论,为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技术装备研发提供理论支撑。

攻克重大灾害事故风险防控关键技术。重点突破特大洪涝干旱、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大规模地质灾害、特大地震、极端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复合链生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场景推演与综合防治技术;突破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化的流程再造、矿山重大事故精准预警与智能防控、火灾早期特征精准识别、特种设备耦合损伤演化及失效控制等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关键技术,提升重大灾害事故精密监测、精确预警、精准防控技术水平。

研制监测预警与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一批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重大技术装备,提升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实施灾害事故救援提供高水平安全应急装备,支撑安全应急装备产业链现代化。

建设高水平科研创新基地。在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领域建设若干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骨干科研机构,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推动建设一批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推进安全应急装备试点示范工程。

培养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强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人才和研究团队引进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

其他详见附件1:“十四五”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应急部


2、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近日,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试点方案》(国科发才〔2022〕255号)。

本次试点坚持德才兼备,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其中,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人才的评价以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基础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导向,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的评价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主要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针对每一类创新活动,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试点任务。同时,强调要树立国家使命导向,对承担和支撑国家科研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考核评价上加大倾斜力度。对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部署综合试点任务,要求试点地方聚焦本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特色,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和资源集成,对地方人才评价改革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试验。

据了解,为期两年的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将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9家高校,以及上海市、深圳市、山东省等6个地方展开。

具体详见附件2: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9日  发文单位:科技部)


通知/公示


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等程序,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1537项(青年基金项目1245项,地区培育项目193项,重点项目88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11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至16日。

其中研究院合计拟立项4项,共计130万。

  联系方式:

  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电话:020-87567782,邮箱:skjt_sjjwxf@gd.gov.cn,传真:020-87567791;

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20-83163857。

附件3: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立项及资金拟安排表。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杰出青年项目、卓越青年团队项目)等程序,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3449项(面上项目2999项,青年提升项目300项,杰出青年项目120项,卓越青年团队项目30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至16日。

 其中研究院合计拟立项4项,共计80万。

  联系方式:

  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电话:020-87567782,邮箱:skjt_sjjwxf@gd.gov.cn,传真:020-87567791;

  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20-83163857。

附件4: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及资金拟安排表


广东省市项目


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发文单位: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广东省社科规划办转发)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9日

截止时间:申报系统于11月14日9:00至11月30日17:00开放

摘要:

经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面向全国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引导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及时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主要包括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

三、申报资格要求

  1.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项目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鼓励强强联合、协同攻关,每个项目的首席专家可为2人。

  4.首席专家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重大项目的申报。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5.项目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选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6.在研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报。

四、选题指南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事关国家战略和四川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设立了20个重大选题。项目申请人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五、项目设置和资助金额

  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定1个立项项目。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申报质量不佳的情况,将按宁缺毋滥的原则不确定立项项目。资助金额为每项20-30万元,研究周期2年。项目立项半年后按规定进行中期检查。根据中期检查的情况可适当追加经费。

六、工作安排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系统于11月14日9:00至11月30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项目申请人应按流程完成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6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版《申请书》报送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5日(外地邮寄请于12月5日前务必寄到)。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南一段1528号四川社会科学馆17楼1701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9111898、89111887。

  3.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本次不受理涉密内容的项目申报。

附件5:“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指南.doc


2、关于征集《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选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9日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摘要:

为做好2023年度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编制工作,现面向全市有关单位征集选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选题要紧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 年)》要求,围绕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各学科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等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荐提出高质量研究选题。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征集选题。

三、选题要求

1.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选题要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学术价值;应用研究选题要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选题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紧密结合深圳实际,力求通过课题立项研究,提出具有自主性、独创性的理论观点、学术观点和对策建议。推荐选题要注意学科覆盖,注重推荐我市优势学科、弱势学科和基础学科、冷门“绝学”、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选题,切实发挥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

3.选题核心概念要准确,研究目标要清晰,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无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选题不予推荐。

4.推荐选题数量不限,但要确保选题质量,做到少而精。

四、选题遴选和采用

选题由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遴选高质量选题列入课题指南。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选题推荐工作,对选题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推荐有分量、有价值的选题,确保选题的科学性、价值性和规范性。

2.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选题,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登录https://ktgl.szass.com/egrantweb/ktjy 或登录http://www.szass.com/(深圳社科网首页飘窗有链接)完成选题征集填报工作。

(联系人:苏慧芳;联系电话:88134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