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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7)
目录
通知/公示 2
1、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深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宣传推广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2
国家部委项目 3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
广东省市项目 3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
2、2023年度耕地保护政策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4
通知/公示
1、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深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宣传推广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更好地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各类评审、评价、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满足科技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现公开征集科技专家库专家宣传推广项目合作单位。我单位将根据最后审核入库的专家数量,支付各合作单位的宣传推广费用。现就项目合作单位进行公开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2023年深圳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宣传推广项目
二、 项目内容
2023年4月21日至6月10日期间开展专家征集工作,按照《关于征集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推荐专家。
三、 项目金额
征集合作单位:5个左右; 经费额度:每个单位2万元
每家合作单位推荐专家数量不少于100人,且为非在库专家,最终根据审核入库的专家数量,支付各合作单位的宣传推广费用。
四、申报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申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申报单位有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专家推广宣传能力和资源优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转包、分包。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申报。
五、申报内容和方式
1、申报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宣传推广实施方案(加盖公章);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根据填报要求分别加盖公章及签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装于文件袋中密封,封条处加盖骑缝章,文件袋外需载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天眼查APP查询股权结构材料。
以上第6项盖章单独提交,一式二份。
以邮寄的方式(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报送至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采用邮寄递交方式的须在邮寄包封外注明寄件单位、申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申报文件。
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813A室
报送时间:2023年4月12日到4月21日,逾期未申报将不再受理。
六、其它事项
申报单位需对推荐专家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认真审核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并审查有无科研诚信问题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5-83699362
附件1:关于征集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docx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4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部委项目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4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
一、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8:00至6月5日16:00。
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8:00至2023年6月30日16:00。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港澳台项目除外),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港澳台项目请于2023年7月7日前按上述要求进行确认推荐。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75,sisticp@cstec.org.cn。
申报指南及要求详见: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14/5189.html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4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
摘要:
为做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含起止日当天)。
二、申报内容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包括2020年授权专利、2021年授权专利、2022年授权专利);
(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包括2020年授权专利、2021年授权专利、2022年授权专利);
(三)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
(四)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部分);
(五)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运用资助;
(六)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
(七)专利代理从业培训项目资助;
(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请人按照附件:《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按照要求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水平。
四、申报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360极速模式、Internet Explorer11以上)
五、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均实行线上全流程无纸化、集中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为确保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所有申报主体的注册账户应获得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请牢记五级(原L3)账户名称及密码,以免影响项目申报及进度查询。新认证或再次认证五级(原L3)账户的申请人,请先将浏览器缓存清空再登录申报系统。
六、咨询电话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12345/12315、0755-26608151、0755-26509833。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55-23602720、0755-236027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2: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耕地保护政策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4日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
摘要:
项目概况
2023年度耕地保护政策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ZB202304-TDKF0001
项目名称:2023年度耕地保护政策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工作,投标方履行完合同所有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工作,投标方履行完合同所有要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工作,投标方履行完合同所有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工作,投标方履行完合同所有要求。
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合晖街194号祥兴大厦
联系方式:13922405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83872261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03-171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 电 话:020-83872261
详见: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304/t20230407_196723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