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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目录
项目/建议征集 2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新型储能技术攻关需求建议的通知。 2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
3、关于征集深圳“20+8”产业集群重点需求及产学研服务实施路径研究项目承办单位的通知。 4
国家部委项目 5
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5
广东省市项目 7
1、东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通知。 7
项目/建议征集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新型储能技术攻关需求建议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抢占新型储能产业制高点和产业发展前沿,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广东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努力提升新型储能技术自主创新能力,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技术攻关需求建议。
一、征集范围
包括锂离子电池技术、钠离子电池技术、能源电子技术、全过程安全技术、智慧调控技术、氢储能技术、储能前瞻技术和支撑保障技术等8个方向的技术攻关建议。
二、征集内容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意义价值、研究内容、考核指标、预期标志性成果与效益、国内外优秀科研团队、提出单位及专家、经费概算等8个方面的内容,且满足以下要求:
(一)有产业化价值。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确保3年内取得可实际应用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等成果。
(二)有广东省基础。省内应有3家以上的科研机构或科技企业在该方向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条件。
(三)有技术先进性。对比国内外研究进展情况,确保技术就绪度提升3级以上,具备行业领先水平。
(四)有独特创新性。近3年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已支持过的攻关内容不再重复设置相关项目。
三、有关说明
(一)需求建议常年征集,分批论证。第一批建议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skjt_qbscyzx@gd.gov.cn。
(二)联系方式:田文颖,020-83163268;何盛亚,020-83163271;林兴浩,020-83163237。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就深圳市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按照《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关于融合应用发展行动的重点工作部署,面向行业应用、社会治理、民生消费三大领域,聚焦十二个产业融合应用方向开展本次典型案例征集。
(一)行业应用领域
1.智能制造。聚焦生产环境监测、物料实时监测、设备健康管理、经营管控一体化、现场辅助装配等场景,征集有利于工业现场“哑设备”数据采集和联网能力改造、企业内网和外网升级改造的应用案例。
2.智慧农业。聚焦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生物本体识别、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渔船动态监控、渔政执法远程监控、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农产品质量追溯等场景,征集有利于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数字化的应用案例。
3.智能建造。聚焦建材部品生产采购运输、BIM协同设计、智慧工地、智慧运维、智慧建筑等场景,征集有效提升建造质量、人员安全、施工监管水平的应用案例。
4.智慧环保。聚焦污染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生态保护、碳减排、监督执法等场景,征集有利于提升生态环境感知能力和管理决策智能化水平的应用案例。
(二)社会治理领域
5.智慧城市。聚焦智慧城市地面、地下基础设施综合感知、管理、评估等方面,面向城市数据要素、跨部门数据可信共享、城市智能中台和协同应用等场景,征集有利于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的应用案例。
6.数字乡村。聚焦乡村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疫情防控等场景,征集有利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应用案例。
7.智能交通。聚焦城市道路智能管理、交通信号联动、公交优先通行控制、道路危险识别、智慧停车管理、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电动自行车定位追踪、船舶自动感知与识别、低空智联网等场景,征集有利于城市交通网联化协同化发展和空天地一体化建设的应用案例。
8.智慧能源。聚焦区域能源管理、智能计量、综合能源服务、多种能源网柔性互联和联合调控等场景,征集有利于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绿色能源建设的应用案例。
9.公共卫生。聚焦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智慧病房、远程会诊等场景,征集有利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应用案例。
(三)民生消费领域
10.智慧文旅。聚焦景区综合服务数字化管理、文物保护、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智慧导览等场景,征集有利于面向游客提供更加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品质化旅游服务的应用案例。
11.智慧家居。聚焦视频监控、智能门禁、能耗管理、消防预警等场景,征集多模态生物识别、互联互通、空中下载(OTA)等技术与家电、照明、门锁、家庭网关等产品融合应用的案例。
12.智慧健康。聚焦个人健康监测、体育训练与体育赛事、智慧场馆等场景,征集有利于促进医疗、健康、体育跨界结合,有效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的应用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应用案例须已落地并取得成效,在物联网融合应用中取得创新性突破,实施效果显著,带动作用强,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能充分体现物联网的技术特点,高度聚焦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
(四)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项。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2023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信息。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二)材料报送
申请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盖章版申报书(一式三份,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用光盘或U盘)报送或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147室。联系人:王佳伦88101493,童乐88101573。
(三)案例推荐
将对征集项目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关于征集深圳“20+8”产业集群重点需求及产学研服务实施路径研究项目承办单位的通知。
为推进深圳“双区”建设,助力培育发展壮大我市“20+8”产业集群,深圳市科协现面向各科技类社会组织、高校及科研院所征集深圳“20+8”产业集群重点需求及产学研实施路径研究项目的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20+8”产业集群重点需求及产学研实施路径研究项目
二、项目预算
(一)经费预算:28万元
(二)立项数量:1项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围绕“20+8”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加快打通中国科协所属的国家级学会与“一集群一协会”的有效互动,发挥国家级学会前沿学术交流平台、专家智库、研究成果等资源,服务深圳经济发展和市政府重大战略布局。通过对产业集群相关协会、产业龙头单位、科研院所、相关国家级学会等调研走访,梳理各产业集群的共性或关键需求和相应国家级学会的资源特点,针对不同领域,提出各自央地合作路径,形成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路径图。
(二)项目要求
1、围绕深圳市重点发展和培育的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和8大未来产业领域,每个细分领域牵头协会、学会开展1-2场线下调研交流活动,梳理集群需求;
2、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对相应的国家学会进行调研,明确合作的方式方法,结合中国科协在“科创中国”产业服务的相关工作,做好项目落地工作;
3、结合前期调研的情况,针对“20+8”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形成(1)深圳市“20+8” 需求及产学研实施路径研究;(2)各集群重点服务工作路径和对接国家级学会工作的3年工作实施路径。
四、申报资质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在境内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在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机构;
(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关产业集群培育经验,至少牵头负责过1个产业集群实施项目;
(三)承接单位熟悉深圳产业集群总体情况,有较强的产业对接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五、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1日- 5月8日16:00,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情况表(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申报单位介绍(重点介绍产业集群培育经验并附证明材料)。
3、“20+8”产业集群初步调研服务工作方案。
4、项目预算安排及报价清单。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注意此项目是否与你单位拟申报的市科协“2023年度学术项目”加起来超过5个,即各单位所申报的“2023年度学术项目”与“深圳‘20+8’产业集群重点需求及产学研实施路径研究项目”加起来不超过5个(不同申请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同申请单位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均视为同一申报单位),立项加起来不超过3个。受部门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根据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我单位对立项数量、合同款项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筹调整的,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科技大厦922室;邮编:518031。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83557693。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1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深化重大问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货币政策工具效果研究
量化测算总量性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各类行业、企业、金融机构的作用,统筹考虑替代与协同、效率与效果,结合当前及下一步宏观经济运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货币政策工具优化完善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4314
(二)财政收支总量结构变化特征及政策建议
系统梳理近年来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整体运行情况、结构变化特点及对相关产业的贡献,全面分析财政赤字、政府债务、减税降费、税制改革等的具体情况及其对有关产业的定量影响,并结合当前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4316
(三)解决我国经济运行中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的思路和政策研究
系统梳理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的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坚持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研究提出解决上述矛盾问题的总体思路,从需求、供给、改革开放等不同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我国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
咨询电话:010-68502322
(四)技术要素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研究
系统梳理历次技术变革对全球生产效率提升的促进作用,分阶段分析技术要素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分析近期可能发生的技术变革,我国在技术变革中所处的位置,并基于此分析对我国资源配置效率、生产效率、经济结构等可能产生的重要影响,研究提出抓住机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072
(五)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理论研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政治与经济互动角度,综合分析国内外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经验,深刻总结历史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构建符合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的经济学理论模型。
咨询电话:010-68501072
(六)宏观经济高频实时景气指数研究
全面研究各国在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过程中应用大数据的主要方法,健全我国经济运行短期波动特征的大数据高频监测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宏观经济高频实时景气指数,开发相关算法模型,为宏观经济景气分析以及宏观调控政策制定提供及时、可靠的依据。
咨询电话:010-68504418
(七)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研究
基于当前技术路线、生产经营成本准确研判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深入分析近年来燃油汽车企业产能利用率变化的原因并对下一步走势进行合理推演,对未来汽车产业发展趋势进行展望,统筹提出推动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政策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4301
(八)关于增加中低收入群体劳动收入的政策研究
在梳理世界主要国家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历史、面临问题和经验做法基础上,立足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研究分析我国增加中低收入群体劳动收入面临的问题,提出推动更多中低收入群体劳动致富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945
(九)关于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政策研究
借鉴世界主要国家提高高校毕业生教育、就业、培训质量等经验做法,结合我国就业市场基本情况,通过深入剖析国内典型案例样本,研究分析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面临的问题、背后的原因和有效经验做法,进而构建出衡量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评价体系,提出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务实政策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2095
(十)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研究
深入研究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现状,包括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发挥的作用、存在的不足等,着眼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2881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委国民经济综合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国民经济综合司同意。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对课题享有署名权,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国民经济综合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在2023年8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含电子版),2023年12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含电子版)。
(三)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水平。
广东省市项目
1、东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9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摘要: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助力我市社会民生科技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一)重点项目。8万元/项。
(二)重点项目—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项目经费来源于承担单位自筹。
(三)面上项目。不设资助经费。
二、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3年4月20日;
2.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5月19日下午17:00;
3.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5月31日下午17:00。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东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在莞高校,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2.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
项目申报单位应获批创建东莞市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的医疗机构(东莞市人民医院和东莞市中医院)。
(二)支持领域
1.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现代种植业和精准农业、绿色低碳、现代工程技术等社会民生领域。
2.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
申报范围为人口健康领域,主要围绕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和高水平医院建设方向。
(三)申报指标
限项申报,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推荐申报。
1.重点项目
按申报单位在莞在职科研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1∶50比例组织推荐申报,其中三甲医院、市农科中心按比例申报不足5项的可申报5项,其他单位按比例申报不足3项的可申报3项。
2.面上项目
(1)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上年度在莞在职医务人员1∶100比例组织推荐申报(申报单位人数不满100人的可申报1项);临床护理专项仅限护理人员申报(该指标名额不占单位人数比例指标名额),其中三甲医院申报不超过3项,其他医院可申报1项;医疗卫生单位上年度每获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须提供获奖证明),可增加申报指标1项。
(2)在莞高校、科研机构分别按在莞在职科研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1∶100、1∶50比例申报,按比例申报不足3项的可申报3项。
(四)项目负责人
1.要求为申报单位在莞在职科研人员,申请重点项目、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的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申请面上项目的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不能同时申报重点项目、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和面上项目),且申报时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
(五)经费配套
1.申报重点项目的单位,其新增自筹经费与市财政资助经费的比例要求不少于1∶1(须提供“项目实施管理与资金承诺函”),市财政全额供养单位原则上不强制项目配套资金。
2.申报面上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强制配套资金,但要有合理资金预算。
3.申报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的单位,提供每项自筹经费不低于15万元。
(六)最低成果要求
1.申请重点项目(至少完成下列任意一条或以上):
a.申请相关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b.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c.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
2.申请面上项目的,至少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相关实用新型专利1项。
3.申请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须完成以下成果:
发表核心期刊(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论文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合计2篇(件)。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申请、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七)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八)拨付方式
重点项目采用一次性经费拨付方式。
(九)申报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3.项目组成员职称证明材料; 4.项目查新报告;
5.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文件; 6.合作协议(如有参与单位);
7.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报并提交(首次申报须注册新账号),其中须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二)由所在单位项目管理员、所属主管部门、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审查(如对系统使用有疑问,可拨打业务管理系统页面的技术支持电话咨询)。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出具并盖章的审核证明。
(二)申报项目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其中技术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达到的关键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累计产生的产值、销售收入等;项目成果应明确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对于填报的指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出现虚报夸大、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
(三)社发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经过科学研究取得的论文、专著、软件、标准、重要报告、专利、数据库、标本库及科研仪器设备等有价值的科学技术产出,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英文:Dongg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ocial Development Program)(项目编号)”资助或作有关说明。
(四)进一步压实承担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的主体责任。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形式审查工作(承担单位可退回修改),审核无误后提交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承担单位第一次提交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市科技局退回修改并注明退回原因;承担单位第二次提交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仍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将直接点击不同意申报,不再退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