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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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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2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市项目 3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3
2、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全面加强资源节约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思路预研公开招标的公告。 3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关于申报2023年南山区标准化项目资助的通知。 4
通知/公示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3〕40号),全面、准确掌握我省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做好我省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体
省内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公办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度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均需提交年度报告。
教育部所属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研究所(院)、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单位所属研究开发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中直驻粤事业单位不纳入我省报告统计范围。
二、报告程序
(一)年度报告一律采用在线填报的方式。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登录年度报告系统(https://cgzhndbg.istic.ac.cn),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验证码,完成系统账号注册。
(二)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按照科技部、财政部通知(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3/202303/t20230331_185352.html)的要求和报告模板填报,于2023年5月22日前完成本单位年度报告的网上提交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研究开发机构与高等院校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完成年度报告的填报工作,并加强对报告真实性的核查力度。
(三)涉密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不属于报送内容。
(四)请省内各高等院校将系统生成的年度报告纸质(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省教育厅,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2室,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kyc@gdedu.gov.cn。
(五)请相关管理部门及填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进入“广东省研究开发机构及高校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群”(QQ群号为:600059266),方便在填报过程中联系沟通。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
1.省生产力促进中心:020-87003876、87006432
2.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020-83163326、83163910
(二)省财政厅:020-83170070
(三)省教育厅:020-37628043
(四)省机关事务管理局:020-83132598
(五)报告系统技术咨询:010-58882346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3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1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摘要:
《2023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内容
深圳-新加坡两地申请单位就同一合作项目分别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新加坡企业发展局递交申请,通过两地联合评审立项后,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新加坡企业发展局分别给予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合成生物、区块链、细胞与基因、空天技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深地深海、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且资助金额不超过中方申请单位研发投入资金的50%。
(二)支持方式: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竞争性择优支持。
三、网上填报受理时间
2023年5月8日到2023年6月30日(截至24:00)
四、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2523
技术支持电话:0755-86576087、86576088
五、提交要求
项目受理阶段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提交即可。
具体详见附件1:2023年度深圳-新加坡联合研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doc
2、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全面加强资源节约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思路预研公开招标的公告。
发文单位: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3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
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我市资源总量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我委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深圳市全面加强资源节约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思路预研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深圳市全面加强资源节约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思路预研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4.课题研究应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面向未来、视野开阔,并结合实际提出发展思路,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
5.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鼓励创新专栏、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研究经费不超过50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领取及提交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7091、88125842(窗口电话)。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关于申报2023年南山区标准化项目资助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3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
摘要:
为提升南山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南山经济发展方式转型,鼓励南山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化活动,我局决定对相关标准化项目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3日9:00-2023年5月8日18:00。
二、申报方式
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进行线上申报。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区科技创新局”,即可浏览并进入区科技创新局已开通申报项目。
三、注意事项
(一)仅限2023年已经获得深圳市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的企业及项目。
(二)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标准化战略与实施支持计划操作规程》(详见附件)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三)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四)各单位应如实申报,对伪造材料骗取资助的,追回资助资金,并将其行为载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资金分配原则
因每年度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按照年度预算额度总控的原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全部项目总资助金额超过600万元,则对所有项目进行相应比例折算分配;若未超过600万元,则足额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莎,联系电话:26860098。
附件2: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标准化战略与实施支持计划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