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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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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闻 2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
国家部委项目 2
1、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2
广东省市项目 4
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4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对口协作地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及飞地园区合作新路径研究预研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7
3、面向2050年的深圳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预研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8
政策要闻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为导向,系统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双碳”目标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总体目标上,提出到2025年,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深入推行,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进一步深化,清洁生产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产业不断壮大。
在具体目标上,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比2020年下降1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20%和10%,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万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
《实施方案》以专栏形式提出了实施工业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农业绿色化示范引领工程、服务业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建筑业清洁生产重点工程、交通运输清洁生产重点工程、清洁生产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工程、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程等七大重点工程并明确了具体目标指标。
具体详见:http://drc.gd.gov.cn/ywtz/content/post_4176833.html
(发布时间:2023年5月8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2023年度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年5月8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
摘要:
为深入开展就业、收入分配、消费和社会保障领域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积极稳就业、增收入、促消费、强社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公共实训基地运营标准和管理模式设计研究
梳理总结一批促进劳动者就业增收、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公共实训基地运营典型案例,从项目布局、资源统筹、共建共享、运营管理、产业发展契合度、促进劳动者就业增收等维度,提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的相关标准、规范管理模式和评价考核体系。
咨询电话:010-68505671
(二)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的总体思路和有效路径研究
围绕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梳理地方主要做法,分析典型案例,研究提出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的总体思路、评估维度、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应用方式。
咨询电话:010-68505671
(三)青年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的政策举措研究
了解青年教育水平、掌握技能状况和就业观念等,开展青年学生毕业后5—10年的中长期就业去向、就业质量跟踪问卷调查,分析青年结构性就业矛盾的主要表现和特点,提出短期内有效降低青年失业率的行动方案建议,探讨中长期提升青年技能素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主要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举措等。
咨询电话:010-68505671
(四)高质量充分就业前瞻性指数研究
分析过去五年来劳动力市场需求发展变化情况,汇总整理劳动参与率、调查失业率、周工作时间等反映充分就业情况数据,以及劳动合同签署、工资报酬、社会保障等反映就业质量数据,建立模型测算高质量充分就业前瞻性指数,定期提供就业监测分析报告。
咨询电话:010-68505671
(五)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侧改革研究
聚焦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面向学生、教师、家长、学校、企业家等群体广泛开展研究调查,分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高等教育等不同类型教育的毕业生培养和就业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教育、培训与就业协调联动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5671
(六)产训结合实现路径及评价体系研究
深入分析职业技能培训和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需求、企业生产需要等的关联程度,总结实施产训结合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开展城市、企业、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三个层面的产训结合实现路径及评价体系研究,研究进一步促进产训结合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5671
(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研究
系统梳理我国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运行情况,合理测算评估我国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协调配套程度并预测未来趋势,研究提出关于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5653
(八)完善按要素分配制度,多渠道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研究
调研梳理我国资本、土地、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分配制度政策和参与收入分配情况,明确我国中低收入群体依托要素增收的主要渠道,总结各类要素参与分配的典型模式案例,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5653
(九)优化收入分配格局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研究
通过理论分析和调查研究,总结财富积累的典型机制,分析不同类型财富积累机制存在的矛盾问题及其程度趋势,借鉴其他国家成熟经验做法,综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研究提出优化收入分配格局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政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5653
(十)消费领域前瞻性指数研究
为提升消费形势分析判断的前瞻性,切实提高政策调控精准性和有效性,通过定期归拢各类平台企业消费数据,强化传统数据与大数据比对分析,预估整体消费趋势,按月度研究提出消费形势前瞻性指数报告,及时反映消费现状和发展趋势。
咨询电话:010-68505871
(十一)促进绿色消费发展思路对策和典型案例研究
结合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企业情况,在全国范围征集一批绿色消费发展典型案例及实践经验,组织形成绿色消费发展典型案例汇编,提炼典型案例深层次逻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5871
(十二)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及社会保障质量指数研究
以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为目标,立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实,提出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同时,研究提出我国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保障质量指数。
咨询电话:010-68505809
(十三)完善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着眼于满足老龄化、少子化背景下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要求,系统梳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短板弱项,围绕构建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政策建议和务实举措。
咨询电话:010-68505809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综合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及申报的课题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择优遴选。待结果确定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对没有单位申报的课题,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将对选题设置和内容进行调整,并再次按程序进行公开征集。
(五)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课题承研单位应接受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组织开展的课题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在年内提交研究成果,最晚不迟于12月31日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5份正式报告及报告简本,1份电子文档)。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年5月9日
申报时间: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26日
摘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原创探索,鼓励港澳参与,强化对基础科研人才尤其是青年科技人才持续、稳定支持,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提升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和卓越青年团队项目。
(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青年提升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研究基础的青年学者继续围绕已有研究基础开展深入探索性研究,加强青年科技人才持续、稳定支持,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术后备骨干。
(三)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四)卓越青年团队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杰出青年人才自主组建和带领研究团队,瞄准国际前沿和重点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潜心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攻坚克难,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基础研究卓越青年研究团队。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项目仅面向省基金依托单位(已经注册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申请人应为粤港澳地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中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提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3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4.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提升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及卓越青年团队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经费管理要求
1.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均试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制定“负面清单+包干制”内部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省基金委完成制度备案。
3.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应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跨境港澳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可按照港澳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依托单位职责
1.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省基金项目执行、验收等管理,项目执行及验收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数调整的重要依据。
2.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
3.依托单位在提交推荐项目前,须先在系统上传由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承诺函仅需上传一次,承诺函模板可在申报系统开放后下载,由单位管理员在“申报管理”-“项目管理”-“省基金项目承诺函管理”中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
4.依托单位应建立完善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管。
(五)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其中,杰出青年项目、卓越青年团队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合作研究协议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
(二)项目申报前,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三)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四)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四、时间安排
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2023年5月18日~6月26日17:00
五、联系方式
(一)指南业务咨询电话:杨 汶、王 倩,020-87567871、87567870
(二)申报业务咨询电话:陈佳思、周晓燕,020-87567835、87567807
(三)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 件:1.面上项目申报指南
2.青年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3.杰出青年项目申报指南
4.卓越青年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对口协作地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及飞地园区合作新路径研究预研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发文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0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产业有序梯度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围绕我市“20+8”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和对口协作地区资源禀赋优势,需研究提出深圳对口协作地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总体思路,探索深圳“飞地园区”合作新路径。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深圳对口协作地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及飞地园区合作新路径研究预研项目的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预研项目
深圳对口协作地区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及飞地园区合作新路径研究。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预研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预研领域和深圳市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对比研究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项目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梳理我市“20+8”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和对口协作地区资源禀赋优势;研究对口协作园区与深圳“20+8”产业集群潜在合作点、拟布局的产业合作领域、总体发展思路及合作模式,谋划提出产业化项目储备清单。
(五)项目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预研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预研研究经费45.7万元以下。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下午17: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0463、88125843(窗口电话)。
3、面向2050年的深圳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预研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发文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5月8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
摘要:
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深圳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显著的全球标杆城市,为未来30年深圳发展强化远景目标指引、探寻发展路径、制定发展策略,拟委托开展面向2050年的深圳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预研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预研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项目
面向2050年的深圳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预研。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领域和深圳市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项目预研内容应系统分析我市发展环境,深入研究深圳发展现有基础和面临形势,对标对表全球顶级城市,分析深圳发展存在问题和主要差距。锚定“到本世纪中叶,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战略目标,结合2030、2035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考虑深圳当前发展基础和未来发展环境,借鉴全球顶级城市中长期发展战略编制经验,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细化目标愿景,构建一套具有国际可比、富有深圳特点的指标体系,提出未来30年深圳打造全球标杆城市的实施路径和重点项目清单,形成面向2050年的深圳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预研报告。
(五)项目成果应包括预研分析报告和重大项目清单形式,鼓励创新专栏、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研究经费不超过80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5: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1840、88125842(窗口电话)。
附件5:面向2050年的深圳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和 发展思路预研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