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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2023.05.29

发布时间:2023-05-29 15:46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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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项目    2        

1、关于发布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2        

广东省市项目    4        

1、关于遴选2023年度部省联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联动项目牵头单位的通知    4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的通知    4        

3.关于开展广东省环境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    5         


国家部委项目


1、关于发布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6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

摘要:

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重大研究计划面向“双碳”战略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针对储能电池与动力电池在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资源与成本等方面面临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瓶颈,发展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和相关理论,为我国下一代电池创新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一、科学目标

  聚焦电池体系的能量与物质可控输运规律,突破传统平板电极界面电荷层理论、“摇椅式”嵌脱储能机制、传统电池材料体系与架构,以及当前研究范式等,发挥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优势,围绕超长寿命储能电池与超高比能动力电池新体系创新,取得前瞻性基础研究成果,引领全球电池科技变革,支撑我国“双碳”战略和能源科技自立自强。

二、核心科学问题

  本重大研究计划围绕以下三个核心科学问题展开研究:

  (一)多场耦合下的电子、离子、分子等多物种输运规律。

  电池体系中物种的运动规律与输运理论,多物理场(电、磁、力、热、光等)耦合的多子传输与动态反应机制。

  (二)跨尺度、多结构的能量-物质传递与转化规律。

  电池体系中物质与能量输运的多尺度环境演变行为,多相微环境中电化学活性位点的协同机制和构效关系,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结构演变规律。

  (三)带电界面的相互作用与调控机制。

  能量高密存储与高效转化的电池体系中电极与电解质表界面的作用机制,电池带电界面调控和性能提升规律。

三、2023年度资助研究方向

  (一)培育项目。

  围绕上述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对于探索性强、选题新颖、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申请项目,将以培育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1. 电池新理论及计算方法。

  针对传统双电层理论和空间电荷层理论无法精准描述恒定电极电势、恒定离子强度、非平衡态、离子极化场、复杂界面双电层等电化学属性的问题,发展针对复杂电池体系原位、动态的结构和过程的精确、高效计算新方法,建立从微观到介观的跨尺度复杂界面理论体系;构建超浓电解液、高熵电解液、固态电解质与固体电极、气体电极等新型电化学表界面动态模型;探明电、磁、力、热、光等多物理场耦合下的电荷转移新机制,研究流体电池热质传递和电化学反应耦合过程,构建电池全生命周期全要素数字孪生系统和碳足迹模型。

  2. 电池新机制及表征技术。

  针对传统电化学储能机制下的电池性能瓶颈,建立突破现有体系性能极限的电池新机制;针对传统分析技术难以研究电池真实工况的问题,发展先进的原位、工况表征新方法,揭示真实条件下电化学反应机理,阐明电极材料结构组成、电解液与界面微观结构及动态演变规律;研究电池传感响应特性,开发电池无损-工况-全范围检测方法;探索人工智能数据处理和信息提取融合方法,剖析电化学反应过程和机制。

  3. 电池新材料及创制策略。

  针对现有电池材料在储能密度、速率以及安全性、寿命、成本等方面的不足,突破传统电池材料性能和资源瓶颈,开发基于丰产元素的高比能电池新材料,高安全宽温域阻燃液态和固态电解质,安全且高效的电极材料和关键辅材;建立电池材料基因数据库和材料筛选的高效率智能算法,提出基于数据驱动的电池关键材料理性设计新方法。

  4. 电池新体系及研究范式。

  针对现有电池体系在安全性、能量特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瓶颈问题,探索安全性好、比能量高和环境适应能力强的电池新体系,揭示其电化学储能反应机理和能质传输规律;基于上述新体系的特点,提出融合大科学装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和前沿理论方法的精准、高效研究新范式。

  (二)重点支持项目。

  围绕核心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对于前期研究成果积累较好、对总体目标有较大贡献的申请项目,将以重点支持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研究方向与培育项目相同,研究内容更加聚焦于以下三类体系:

  1. 基于丰产元素的电化学储能新体系。

  针对现有储能电池安全风险高、资源受限等问题,开发基于丰产元素的新型高安全电活性物质、正负极、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阐明电化学反应过程和能质传输过程基本规律;通过先进表征和模拟方法,厘清电池失效机制,并提出结构调控策略,发展低成本、长寿命、本质安全、宽温域、快响应的储能电池新体系,实现电池80%深度充放电超万次循环的性能突破,优化模组集成和系统管理,明确在规模性能量存储等领域中的应用。

  2. 能量高密快速储存的动力电池新体系。

  针对现有动力电池续航里程短和充电速度慢等问题,创制高性能固态电解质、新型电解液、比能高和稳定性好的正负极新材料和电池新架构;结合原位表征技术和多尺度理论计算模拟,解析电池中物质与能量输运规律,阐明材料构效关系,揭示材料、电极、电池、模组等不同尺度下结构演变规律,发展高比能、本质安全、快充放、宽温域的动力电池新体系,实现电池能量密度高于700Wh/kg和在10C倍率充电的性能突破,优化模组集成与系统管理,并实现在动力电源中的应用。

  3. 极端条件下能质高效转化的新体系。

  针对超宽温域、高压力、微重力、高湿度、强冲击、高加速度、强辐照等极端环境与力学条件下的能量高效可逆存储需求,探明极端条件下荷质传输动力学与过程强化规律,创制耐受极端条件的电池材料体系新架构,开发满足极端条件使用要求的长贮存、快激活、高比能电池,实现电池工作温域宽于−70℃~+80℃、抗过载能力大于20000g(加速度)或贮存寿命大于20年的性能突破,并提出电池系统集成管理和评测方法。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一)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注重需求及应用背景约束,鼓励原创性、基础性和交叉性的前沿探索。

  (二)优先资助能够解决超越传统的电池体系中的基础科学难题并具有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

  (三)重点支持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前期积累,对总体科学目标有直接贡献与支撑。

五、2023年度资助计划

拟资助培育项目24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6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一处  联系电话:010-62328382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405.htm


广东省市项目


1、关于遴选2023年度部省联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联动项目牵头单位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6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3日

摘要: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宜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7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农业农村科技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函》要求,为做好广东联动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决定面向全省遴选项目牵头单位及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东联动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部省联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联动项目1项,为“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中“7.海水池塘高效养殖技术与生态养殖模式”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见申报指南(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8/5199.html)。

二、申报资格要求

  除科技部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资格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央驻粤单位或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院所(不含直属单位)、高等学校、企业等。

  (二)项目牵头单位应建有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创新人才和团队,有较为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同一申报单位仅限牵头申报1项广东联动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其他事宜

  (一)按照科技部项目组织申报流程要求,本次仅为遴选项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明确后,将面向全国遴选项目参与单位。

  (二)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牵头单位意向申请书(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6月3日前将意向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一式3份)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处。

  (三)联系方式:

  科技部“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8045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电话:020-83163906

  省科技厅业务电子邮箱:skjt_yeyf@gd.gov.cn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6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摘要: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扩大有效投资,推动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顺利完成和提前布局2024年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现拟增补一批年度重大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其中,增补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分类、申报方式等继续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深发改〔2022〕735号)(详见链接http://fgw.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10124303.html)执行。

二、本次增补项目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5日18:00止。

三、相关申报问题请按重大项目行业分类咨询:

现代产业类:88127562、88127306,  基础设施类:88127561、88127563,

民生改善类:88127015、88127513。  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刘工,88121147。


3.关于开展广东省环境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6日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

摘要: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积极开展环境教育调查研究,大力推进我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环保公众参与、生态研学、师资培养等环境宣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决定联合社会有关单位开展环境教育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方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科研院所、各大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

  同时,申报方须对环境宣传教育领域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熟悉本领域内的工作和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

  鼓励在以专家学者为主体的课题组中,适当吸收与课题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省、市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提高课题的现实针对性,强化成果的转化运用。鼓励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及示范单位申报。

二、课题选题

  1.环境教育师资培养和课程开发体系研究

  内容:调查研究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环境教育人才培养和课程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工作的特点、难点,提出建设培养师资队伍和提高课程开发能力的措施和建议,研究环境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和课程开发分级分层评价体系等。

  2.推动公众参与减碳行动机制研究

  内容:结合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研究建立公众参与减碳行动机制和路径,提出推动公众参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建议、专业支持、实践模式,营造公众参与碳减排、碳中和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开展生态环境研学教育模式研究

  内容: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研学教育机制建设,提出适应新时代低碳环保要求的研学内容,阐释生态环境研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分析该项工作的现状、特点和问题,研究提出推动该项工作的激励机制、措施建议等,激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积极参与。

  4.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解说体系构建及工作指引

  内容:理论结合实际,阐释环境教育基地建设中有效开展解说体系构建的理念和原则,并针对我省展示场馆、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绿色创建等四类环境教育基地,联系具体案例(每类至少一个),分类设计解说和标识体系,编制解说体系建设指导手册,提出解说能力评价标准。

  课题研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问题与目标为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广东省的工作实际,坚持政策设计、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深入一线个案调查研究,着力提升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具有较强指导性、创新性、实操性、实效性的具体措施建议,努力形成方案或标准或指引,乃至政策文本和理论模式。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一份调研报告(或工作指引),全文不少于7000字;一份发言PPT,约20分钟,课题组成员应邀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的线下或线上培训班进行一次授课。

  每个立项课题资助3.5万元研究经费(税前),具体分两次拨付,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后拨付60%,研究成果经课题评审验收合格后再拨付40%。被评为不合格的课题,将不拨付另外40%的课题研究费用。如无特殊原因或未经同意,未按约定期限提交研究成果者视为违约,需退还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

  文稿责任由申报方自负,如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已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需退还。

三、工作安排

  申报方可登录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公众网公告通知栏http://gdee.gd.gov.cn/ggtz3126/下载并填写《2023年广东环境教育课题研究申报表》;申报表要求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信封右上角注明“课题”字样,经加盖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后,于6月12日前寄达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以此作为申报依据。同时请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专门邮箱gdhbzyz@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将于6月20日前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综合论证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公众网进行公示和公布。

  6月30日前,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与课题确定者者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课题研究的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归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所有。

  10月30日前,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进行初审,合格后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培训发言PPT。书面报告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三号仿宋,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30磅(图表除外),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档文件(Word格式,涉密材料请按有关要求报送)。如需二次修订,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所有修订。

  11月20日前,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组织对研究课题进行验收评审。

  联系人:王波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1510室

  电  话:020-83561617   

  箱:gdhbzyz@126.com 

 附件1:2023年广东省环境教育课题研究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