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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2023.05.31

发布时间:2023-05-31 15:55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3.5.31)


目录


政策要闻    2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资源管理与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        

通知/公示    3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期高端科研仪器培训的通知。    3        

征集类    4        

1、关于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征集工作的通知。    4        

国家部委项目    5        

1、关于发布医学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    5        

2、关于发布“RNA病毒性传染病广谱治疗药物创新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的通告。    6         


政策要闻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资源管理与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广东省海洋资源管理与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广东省财政安排、省自然资源厅主管,用于广东省海洋资源管理与利用工作的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因素法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分配机制,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以约束性和指导性两种任务形式下达给各用款单位(厅本级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和沿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广东省近海海底基础数据调查方面资金

可用于以下范围:

1.开展近海海域海岛地形地貌调查;

2.开展近海海底管线位置、分布和埋深等核查;

3.开展近海水文、生态、环境、海底沉积类型等要素调查;

4.开展近海基础数据分析、评估、研究与应用;

5.与近海基础调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海洋综合管理方面资金

可用于以下范围:

1.实施海洋协管员制度,对岸线进行定期巡查;

2.开展自然岸线、生态恢复岸线、严格保护岸线现状及变更情况调查,开展严格保护岸段及重点岸线标识的建设与维护;

3.开展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海岛标志碑建设维护;

4.开展无居民海岛现状勘定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前期工作,以及海域海岛管理政策专题研究;

5.组织专家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及用海用岛、填海项目竣工验收评审;

6.组织专家或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海岸线占补方案或修复方案审查、生态恢复岸线验收;

7.开展用海项目和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动态监管,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态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和已批准尚未完成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

8.健全完善海域海岛动态监管体系,强化违法用海用岛疑点疑区核查、海洋观监测设施的动态监管,保障海域海岛动态监视监测系统运行;

9.开展海洋经济数据调查统计与核算分析,编制海洋经济、海洋军民融合等规划和开展相关专题研究;

10.开展海洋观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海洋预警报能力,加强海洋减灾及风险防范体系建设、进行海洋生态预警监测;

11.开展全省海洋数据采集服务及应用能力提升;

12.开展养殖用海招拍挂工作;

13.开展海岸带调查、研究;

14.其他符合规定的涉海管理工作。

(三)海砂开采挂牌出让前期工作方面资金

可用于以下范围:

1.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2.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3.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海域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价值评估工作;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

6.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工作;

7.以上工作涉及的专家论证、评审等;

8.支撑海砂挂牌出让的其他工作。

其他详见附件1:广东省海洋资源管理与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收件:2023年5月3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期高端科研仪器培训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深府办规〔2022〕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益,规范和提升实验技术人员自主操作大型科研仪器的能力,加强各管理单位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特邀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资深讲师对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公益高端科研仪器操作能力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称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端科研仪器培训(第二期)

二、培训内容

(一)本期培训内容:《对扫描电镜的辩证认识》

(二)培训仪器简介: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属于显微镜及图像分析仪器类别,主要用在纳米尺度下观察样品的微观结构、堆叠方式等信息,应用于材料科学、冶金、生物学、医学、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地质勘探、病虫害的防治、灾害鉴定、宝石鉴定、工业生产中的产品质量鉴定及生产工艺控制等。

(三)培训讲师:

许燕娜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材料与器件检测技术中心工程师,长期从事扫描电子显微镜检测工作,负责扫描电镜维护保养,电镜操作6000小时以上,在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生物材料等显微观察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理论和实操经验。

叶威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材料与器件检测技术中心工程师,长期从事扫描电镜检测检验工作,具有扎实的扫描电镜检测实操经验。

(四)培训方式:采用集中课堂讲授、研讨交流和实验室分组观摩演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

2023年6月8日(星期四)14:30-17:30

四、培训地点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思楼C1-205

五、培训对象

深圳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的实验技术操作人员。

培训人数:50人

六、培训费用

公益免费

七、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加的人员于2023年6月6日12:00前将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irshare@szsoftwarepark.com。因名额有限,请报名人员认真对待,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进行通知,收到短信视为报名成功。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55-86168528) 

(发布时间:2023年5月30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征集类


1、关于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深化能效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现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以下简称“双十佳”)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背景和总体要求

  “双十佳”机制是我国在国际能效中心(EE Hub)框架下牵头开展的重要国际合作机制,旨在通过制定发布“双十佳”清单,在全球范围内遴选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提升工业和信息化、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降碳管理水平。截至目前,我国已联合相关国家征集发布了2批国际“双十佳”清单,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进一步发挥“双十佳”机制作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对支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外展示中国节能降碳实践和成效、积极参与能效和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重要路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征集工作。

  二、征集范围

  本次主要征集工业和信息化、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4个领域的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在征集基础上,择优形成国内“双十佳”清单(每个领域包括10项节能技术和10项节能实践)。国内“双十佳”清单中的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将被推荐参与国际“双十佳”清单评选。

  三、征集条件

  (一)节能技术要求。相关技术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适用性和可靠性。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能够反映节能技术研发应用最新进展,对相关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具有引领和支撑作用。无科技成果、专利、知识产权权属争议。有成功实施案例,节能降碳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市场推广潜力大。

  (二)节能实践要求。相关实践应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可以实现显著的节能降碳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稳定运行或实施1年以上,易于复制和推广。对于涉及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的实践,单位产品能耗水平不低于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和所属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重点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不低于能效标准1级和同类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

  (三)推荐单位要求。节能技术推荐单位应为技术所属单位,节能实践推荐单位应为通过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实现显著节能效果的单位。推荐单位近三年来无环保、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工作程序

  (一)自愿推荐。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符合要求的单位可向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民航管理部门和有关铁路局集团公司提交“双十佳”推荐材料。节能技术推荐单位填报《最佳节能技术推荐书》(附件1),节能实践推荐单位填报《最佳节能实践推荐书》(附件2)。鼓励行业协会动员组织行业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双十佳”推荐工作。

  (二)初审。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民航管理部门和有关铁路局集团公司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形成本地区推荐材料,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推荐意见、《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推荐汇总表》(附件3)、有关单位提交的推荐材料(附件1、2,纸质版用A4纸打印,加盖印章,一式2份;电子版刻盘)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请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审核把关,每个领域每个省份最多推荐3项节能技术和3项节能实践。

  (三)复审和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管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组织专家对各地区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程序确定和发布国内“双十佳”清单。

  (四)宣传推广国内“双十佳”清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国内“双十佳”清单宣传推广,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对接、节能案例和实践交流等活动,支持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助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支撑。

  (五)推荐参与国际“双十佳”清单评选。对纳入国内“双十佳”清单的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国际能效中心(EE Hub)框架,推荐参与国际“双十佳”清单评选,进一步展示节能降碳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五、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联系人:李晓灵  (010)68505531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阳紫微  (010)68205354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联系人:孟    (010)58934548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                联系人:庞知非  (010)65293160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联系人:孔亚东  (010)63098658

  中国民航局(发展计划司):                联系人:张    (010)64092322

  国铁集团(发展改革部):                  联系人:孟凡强  (010)51842977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技术支撑单位):        联系人:姜颖金  (010)83886699 

                                            (010)83886356

(发布时间:2023年5月30日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部委项目


1、关于发布医学科学部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5月30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

摘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现发布2023年度专项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申请。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础研究重要科学问题专项项目指南

(1)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本专项项目拟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感染机制:解析新型冠状病毒结构特征与功能,建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和致病的新型动物及类器官模型,揭示冠状病毒跨种传播以及不同变异株致病性差异的分子机制。

2.免疫机制:解析新型冠状病毒关键蛋白的结构、功能及其免疫原性的演化特征,鉴定可诱导长效免疫应答的免疫原,揭示感染异质性、免疫屏障建立的分子机制,为增强抗冠状病毒免疫应答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3.致病机制:鉴定参与新型冠状病毒复制中的致病因子与新型宿主因子,开展冠状病毒与宿主互作的共性全景动态机制研究;阐明冠状病毒感染后组织损伤、修复的细胞和分子机制,为抗病毒药物和疫苗的研发提供了新的靶标和方向。

4.共性靶点研究:探索新型冠状病毒复制周期的分子机制,揭示其基因组变异、遗传进化及重组的分子机制,发掘潜在的共性药物设计靶点,为筛选广谱抗冠状病毒药物提供理论基础。

(2)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4000万元。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计划资助平均资助强度约200-300万元/项的项目8-10项左右,资助平均资助强度约60-80万元/项的项目20-30项左右。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1)核心科学问题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生命周期及宿主因子的药物靶点确证、作用机制及候选药物研究。

(2)、主要资助方向

1.研究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生命周期关键环节及宿主因子的潜在药物靶标及其作用机制。

2.探索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究的新理论、新策略,发展普适性抗病毒药物研究的新技术与新方法。

3.研究活性明确、安全性好、成药率高的抗新型冠状病毒候选药物,解析作用机制。

(3)、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拟资助普通资助强度(60-100万/项)项目10-15项,高资助强度(200-300万/项)项目3-5项,资助期限2-3年,总资助直接费用约2000万元。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填报资助期限和资金需求。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4年1月1日-202*年12月31日。”

其他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421.htm


2、关于发布“RNA病毒性传染病广谱治疗药物创新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5月30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

摘要:

新型冠状病毒等RNA病毒在宿主、环境和传播途径等因素的影响下极易导致传染病的大面积暴发与长时间流行,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目前临床上对RNA病毒感染十分有效的广谱抗病毒药物较为匮乏。基于RNA病毒感染与致病的共性机制,针对病毒生命周期及与宿主相互作用的关键环节,将药物研究的系统论思路与还原论策略有机结合,研发我国自主原创的广谱、安全和高效的抗病毒候选药物,为新发、突发、再发RNA病毒性传染病的治疗与控制提供科学支持与战略储备。

一、科学目标

  基于RNA病毒感染与致病的共性机制,针对药物新靶点、新理论、新策略与新方法等,开展系统、创新的基础研究,设计并发现广谱适用、活性明确、安全性好、成药率高的原创抗病毒候选药物并阐明作用机制,为我国自主研发RNA病毒性传染病原创治疗药物提供基础支撑。

二、研究内容

  以RNA病毒为对象,重点关注新型冠状病毒,多维度、系统研究病毒复制的生命周期及与宿主的相互作用,聚焦关键可药性靶点,研究广谱、安全、高效的原创抗病毒候选药物,并阐明药物作用的机制。主要包括如下研究内容:

  (一)针对病毒生命周期的药物新靶标发现及调控机制研究。

  基于RNA病毒复制过程中的特征分子事件,探索具有广谱抗病毒作用的药物新靶标及其精确结构和调控机理;发现小分子抗病毒先导化合物,结合分子病毒学和药效学等研究方法,开展构效关系和成药性优化等研究,获得新型抗病毒候选药物。

  (二)针对病毒感染及增殖过程中的宿主因素,发现或确证宿主靶标及调控策略。

  研究RNA病毒进入细胞前后,宿主分子与病毒或其成分的相互作用及生物学意义,寻找关键和共性的宿主因素,探索其用于抑制病毒复制的原理、可靶性、安全性及有效候选分子,为化学干预提供支撑。

  (三)针对病毒变异的广谱抗病毒候选药物研究。

  基于高变异RNA病毒感染、复制与释放的生命周期全过程的关键环节,发现以广谱方式控制病毒复制并有效应对变异的关键机制及可药性分子,探索发现广谱的抗病毒候选药物,并深入研究其成药性和安全性。

  (四)防控重症转化的候选创新药物研究。

  基于临床RNA病毒感染后的不同转归如无症状、轻症、重症、危重症等,研究机体由于感染导致脏器损伤的系统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炎症免疫学变化、继发感染、细胞因子风暴、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结合我国特色的天然药物或现有临床药物等,探索调控机体应答的候选创新药物。

  (五)提高药物抗RNA病毒体内疗效的新策略研究。

融合分子病毒学、药物学、免疫学、临床医学等领域的前沿突破,探索单靶点或多靶点化学治疗的广谱高效模式,建立既能于不同感染时期抑制病毒,又能增强机体免疫、减少炎症损伤及继发感染的用药策略。

三、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  医学科学九处 联系电话:010-62328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