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资讯
(2023.7.3)
目录
政策要闻 2
1、广东鼓励加油站改扩建加氢设施。
征集类 2
1、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六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
国家部委项目 3
1、关于发布多层次手性物质的精准构筑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3
广东省市项目 5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请指南的通知。 5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C类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6
3、松山湖材料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7
政策要闻
1、广东鼓励加油站改扩建加氢设施。
据省住建厅消息,《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已印发,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支持加氢合建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鼓励加油(气)站利用现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此外,鼓励各地市对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车用氢气供应量给予补贴。
《办法》提到的加氢站,是指为燃料电池汽车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包括单独建设的加氢站、加氢合建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办法》提出,鼓励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对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车用氢气供应量给予补贴;鼓励和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加氢站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加氢站安全生产水平和信息化水平。
《办法》明确,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加氢站布局规划,加氢站布局规划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加氢站主管部门、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本地市加氢站建设布局方案。
《办法》要求加氢站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重点支持加氢合建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位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城市主干道的加油(气)站,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视同已纳入加氢站布局规划。
在符合省、市加氢站布局规划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加油(气)站利用现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
允许在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港口码头、公交站场和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地方,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满足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建设自用的加氢站(限于对自有车辆、租赁车辆等特定车辆加氢),不对外经营服务。
此外,《办法》要求,氢气销售价格应根据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站内加氢机及其他显著位置公示车用氢气价格、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承诺和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发文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
征集类
1、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六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五届例会议定书》,中塞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六届例会拟于2023年在华召开。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人员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4.中塞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塞尔维亚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塞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管理平台注册帐号,经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可进行项目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
3.组织推荐部门可联系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请帐号,登录后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以组织推荐部门提交时间为准)。
2.中方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执行通知”至组织推荐部门及申报单位。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9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1. 中方联系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段予莹(政策咨询)电 话:010-58881370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欧亚处 许大伟(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yfd@cstec.org.cn
2. 塞方联系人:塞尔维亚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部Svetlana Bogdanovic女士
电话:+381 11 3616-529 电邮:svetlana.bogdanovic@nitra.gov.rs
网站:www.nitra.gov.rs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发文单位:国家科技部)
国家部委项目
1、关于发布多层次手性物质的精准构筑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
摘要:
手性与生命现象密切相关,也显著影响物质的性能,手性科学的发展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当前手性物质的研究面临着新的挑战,如:能够实际应用于手性医药和农药生产的合成技术依旧屈指可数;在超分子和材料层次上缺少高效和普适的获得单一镜像异构体的方法;表征技术和理论的缺乏严重制约了手性材料的发展和应用。因此,开展多层次手性物质精准构筑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并有望为医药、农药、信息和材料领域提供核心技术支持。本重大研究计划将集化学、物理、材料、生物等学科的优势力量,提升我国在手性科学领域的创新能力。
一、科学目标
以多层次手性物质的精准构筑为核心,通过多学科交叉和新技术运用,实现手性分子、手性大分子、手性超分子和手性材料单一镜像异构体的高效制备,揭示手性产生、传递、放大和调控的机制和规律,阐明手性物质的结构-功能关系,发展精准和规模创造手性功能分子和材料的关键技术,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显著提升我国在手性物质研究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核心科学问题
(一)单一镜像异构体的精准构筑。
(二)手性传递放大的机制与规律。
(三)不同镜像异构体的手性效应与功能。
三、2023年度资助的研究方向
围绕上述核心科学问题,鼓励开展多层次、跨尺度的手性物质构筑、表征或功能的融合与交叉研究。2023年以集成项目的形式对以下研究方向进行资助。
(一)手性产生与传递的理论、机制与动态调控。聚焦手性分子的功能及其调控,揭示能量传递、电荷传输和自旋输运过程中的手性传递与放大规律。包括以下方向:手性功能分子、超分子体系的激发态手性的形成机制以及动态调控;不对称破缺体系的动态修复;手性物质体系中能量传递、电荷传输和自旋输运的规律。
(二)功能导向手性超分子组装体。聚焦功能导向手性组装机制,精准合成多组分、多层次的新型超分子组装体,定量描述跨层次、跨尺度手性传递与放大机制,拓展超分子组装体的功能,为新型手性材料的构筑提供理论和物质基础。包括以下方向:功能导向手性基元、组装体与材料的构筑新方法;多层次手性组装新模式、选择性识别及其手性传递新机制;手性组装体特殊功能与多级结构的构效关系。
(三)生物和仿生催化。融合化学与生物学,发展生物催化和仿生催化新策略、新方法和新反应,探索生物体系中手性物质的合成机制及其生物学效应。包括以下方向:手性物质创制相关的酶学机制;仿生催化新体系、新反应和新催化模式以及基于人工智能和定向进化等技术的新酶体系;基于生物和仿生催化的手性药物及其中间体的规模化绿色制造。
(四)手性高分子的精准构筑与功能。发展手性高分子主链序列、构型和构象的精准控制策略,揭示高分子在不同层级与尺度的手性传递与放大机制,阐释手性高分子功能与其各层次结构之间的构效关系,为手性高分子的精准合成与功能开发提供理性指导。包括以下方向:多层次手性高分子材料构筑新方法;手性高分子在不同层级的选择性识别、传递和组装规律;手性高分子多层次结构与功能的构效关系。
(五)手性无机纳米材料的精准构筑与功能。建立手性无机纳米材料的制备及手性组装方法,揭示多尺度纳米材料手性结构的形成机制,解析多步过程中手性产生和演化的规律,阐明跨尺度的手性传递机制;建立手性形貌与光学性质的构效关系;发现手性无机纳米材料特有的光电功能与生物效用。包括以下方向:多级手性无机结构的设计与功能化;手性无机结构介导的差异性生物过程与机制;手性无机结构的圆偏振发光性能调控;无机材料中的手性传递以及手性光-物质相互作用。
(六)手性表征与测量新方法。建立与发展时间、空间分辨的原位和在线多尺度手性物质的表征新方法,构筑人工微纳结构,揭示其结构手性效应的新物理机制并发展相应的光谱技术,开拓手性物质检测与表征新方法。包括以下方向:飞秒超快非线性光谱与微区成像对手性物质的原位表征;强手性光场的光学微纳结构、手性超表面的构筑及其手性光谱技术;突破传统检测极限的微量手性物质快速、灵敏、在线高通量检测新技术。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本重大研究计划以原始创新为首要目标。申请书应论述与项目指南最接近的科学问题和创新目标,同时要体现交叉研究的特征以及对解决核心科学问题和实现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
鼓励多学科实质性交叉合作研究,优先考虑数理、信息、生命及材料等学科与化学学科的交叉合作,优先支持跨领域交叉的研究项目。集成项目要在前期已经取得的重要进展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核心科学问题,明确对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鼓励和关注45岁以下青年学者的创新研究。
五、2023年度资助计划
拟资助集成项目5-10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300-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情况和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资助项目数和直接费用资助金额。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化学科学部一处 联系电话:010-62327170
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639.htm
广东省市项目
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摘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31日(截至16:00)。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获得资助的申报单位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一、申请内容
支持本市临床诊疗水平领先的医疗卫生机构内设立重点面向疾病防治和公众健康领域开展临床研究,集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于一体的高水平、开放式医学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以及支持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临床研究,提升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
(一)新布局建设方向
神经系统疾病、创伤救治、罕见病、泌尿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
(二)省市协同建设方向
骨科疾病、老年疾病、眼部疾病。
(三)市区协同建设方向
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耳鼻咽喉疾病(听觉与平衡觉)。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含新布局建设和市区协同建设方向,以下同)
支持强度: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每家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方式:中期评估式。
(二)省市协同建设项目
支持强度: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省市协同建设项目按科研项目予以资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包含已支持的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立项组建经费,每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立项资助总额累
计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方式:中期评估式。
四、申请条件
(一)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2.在申报领域具有国内或省市领先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3.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人才团队优势明显;近5年内,在申报领域主持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课题;或者主持过省级临床研究相关的科技计划项目;
4.在申报领域具有药物临床实验机构资格或通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5.配备开展申报领域临床研究的科研人员、医护人员、技术员及临床研究协调员等专职人员;
6.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科研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含软件)满足临床科研实验活动需要,具备规范的实验室运行管理规定;
7.在申报领域具备开展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能力及平台;
8.已搭建覆盖市、区及社区医疗机构的协同研究网络;
9.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
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10.市区协同建设方向项目应提供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函
(二)省市协同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申报领域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本市依托单位;
2.申请单位应与申报领域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骨干单位及网络成员单位合作申报,并明确骨干单位及网络成员单位研究任务;
3.有完善的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包含申请单位已经与相关骨干单位、网络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建设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议,成员单位名单及核心人员名单等;
4.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应该是申请单位获批的省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重点研究方向;
5.项目负责人应当是深圳在建省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核心成员,申请单位或骨干单位全职人员,具有较强的临床研究能力,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6.同一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项目。
7.项目申请单位(含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
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含合作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详细见附件1:2023年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请指南.docx
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C类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
摘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4年度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C类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1)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机构清单见附件2)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8月18日(截至24:00)。申报单位需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项目申报承诺书及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和4),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立项资助时另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科创委届时将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和方式。
一、申请内容
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C类项目)由香港、澳门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进行评审和资助,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直接拨付至香港、澳门申请单位账户,可依据立项合同在深港澳三地开支。
重点领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器械、人口健康技术、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农业生物育种;石墨烯材料、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氢能和燃料电池;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等。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人民币300万元。
(二)支持方式:采用事前资助方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竞争性择优支持。
(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755-88101639)
详见附件2:2024年度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C类项目)申请指南
3、松山湖材料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发文单位:松山湖材料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0日
摘要: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东莞,于2017年12月22日启动建设,是广东省第一批省实验室之一,布局有前沿科学研究、公共技术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创新样板工厂、粤港澳交叉科学中心四大核心板块,将形成“前沿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技术研究→产业转化”的全链条创新模式,定位于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研发南方基地、国家物质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粤港澳交叉开放的新窗口。
为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集聚优秀学者,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研究项目。现公开发布2023年度开放课题指南,诚邀各有关领域的科研人员进行申报。
一、资助对象
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均可向实验室申请开放课题,在研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仅限承担或参与一项开放课题。鼓励联合实验室科研人员组建团队开展研究,加强合作与交流,实验室人员不参与经费分配。鼓励联合东莞相关领域优势企业组成课题组联合开展研究。
二、资助方向
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铝合金材料、钛合金材料、高温合金、非晶合金材料、高熵合金材料、复合材料、增材制造及精密制造等;
陶瓷材料:高熵陶瓷、多孔陶瓷、透明陶瓷、电子陶瓷、极端环境用陶瓷等;
能源材料:光伏材料、电催化及光催化材料、热电材料、电池与超级电容器、长寿命发光材料、多孔框架及分子筛材料等;
低维材料:二维材料、低维量子材料、量子点材料、纳米器件、纤维材料等;
先进半导体材料:氧化物半导体、硅基异质外延材料、新型光电功能材料、自旋电子材料、SiC半导体材料等;
超导材料:高温超导材料、高通量组合薄膜技术及低温材料等;
磁性材料:软磁材料、磁性量子材料、稀土永磁材料等;
生物医学材料:生物仿生材料,生命医学成像、纳米医学生物材料,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材料、肿瘤靶向治疗、精密医学工程等;
中子科学与技术:中子技术及其在量子材料、结构材料、软物质材料、能源材料中的应用;
显微科学与技术:超高分辨显微分析、新型极性拓扑结构研究、电镜附件或配套设备等;
材料计算和大数据:人工智能、高通量计算等。
三、资助计划
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面上和重点两类课题,资助期限为2年。面上课题资助力度为10万元/项,资助数量拟定30项;重点课题资助力度为20万元/项,资助数量拟定15项。最终课题数量及资助经费根据实验室经费、课题申请数量及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四、经费管理
经费使用采用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具体经费使用范围按照《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执行。
五、成果要求
开放课题鼓励产出高水平成果。开放课题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Songshan Lake Materials Laboratory)(课题编号)”。实验室须作为第一标注。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权利人应为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六、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2023版)》,不得提交含有涉密内容的课题申请。申请书经本人、参与人及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7月30日前一式一份邮寄至实验室(以邮戳为准),电子版28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具体要求详见申请书内填报说明。
课题执行开始时间统一为2024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项目管理部 张博文
电 话:0769-89136704
E-mail: zhangbowen@sslab.org.cn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屏东路333号松山湖材料实验室B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