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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
目录
政策要闻 2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2
通知/公示 3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第一批)的公示。 3
国家部委项目 3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应用系统分析学会2023年暑期青年科学家项目开放申请通知。 3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3
广东省市项目 5
1、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5
2、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8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 11
政策要闻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更好地发挥专家在深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深圳打造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修订了《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第1-3条)、专家库建设(第4-14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第15-17条)、专家库的使用(第18-24条)、监督管理(第25-31条)、附则(第32-34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明确专家库实行分级分类与动态管理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明确了专家库建设和运行的原则与主管部门职责;规定专家库内设战略咨询专家库、评审与技术支撑专家库等子库,其中评审与技术支撑专家库专家分为知识产权专家、专业技术专家、产业经济专家等类别,面向全国征集,并设置入库基本条件与各类别所需的专业条件,以及优先入库条件;规定每届专家聘期为5年;明确不得纳入专家库的五种情形;规定专家入库主要采取的三种方式及程序;明确专家可因超龄、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或其他个人原因主动申请退出专家库。
(二)完善入库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专家的权利与义务”分别规定了战略咨询库、评审与技术支撑库的专家可受邀参与的工作,明确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的专家不参与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验收等工作;对专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作了进一步完善,在专家应承担的义务中新增“如实申报入库所需个人信息,入库后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于15天内及时告知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条款,以便加强对入库专家信息的掌握与管理。
(三)进一步规范专家库的使用
第四章“专家库的使用”明确了使用专家库的两种方式,及其各自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规定了运用专家评审机制的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项目抽取专家的原则;规定了专家应主动申请回避的九种情形(包括参加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验收评审时已参加过同一项目申报评审的应回避);增加了“建立专家意见复核机制”“建立专家评价机制”与“加强专家库信息化建设”等条款,加强对专家评审意见的审核与履职情况的评价,提高专家库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规定了专家可被列入不当行为记录的六种情形,以及可被直接解聘出库的七种情形,其中在聘期内被记录三次以上不当行为的,亦予以解聘出库;明确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家库使用及管理的监督,对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以及专家个人违法违规的行为分别明确追责方式;明确任何单位、个人发现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举报。
详见附件1: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发文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示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第一批)的公示。
按照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编制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2023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经过第三方评审、专家评审、委务会议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并按程序报分管省领导审核,形成2023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第一批)。(联系人及电话: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处,李若萱 020-83134551)
附件2:2023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表(第一批)
国家部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应用系统分析学会2023年暑期青年科学家项目开放申请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
摘要:
国际应用系统分析学会(IIASA)成立于1972年,是一所国际科研机构,主要通过系统分析和建模解决能源、水、食物、气候变化和人口增长等需要各国合作解决的跨学科复杂问题。IIASA每年选拔各国优秀博士研究生参加“暑期青年科学家项目”(简称YSSP项目),访问位于奥地利的IIASA总部进行约两个月的学习和研究。作为IIASA的国家成员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为入选的中方博士研究生提供资助。目前,2023年度YSSP项目已经开放申请,详见IIASA发布的英文指南: https://iiasa.ac.at/opportunities/yssp。
一、项目领域
2023年度,IIASA接受申请人在如下领域开展暑期学习和研究:
1. Advancing Systems Analysis
2. Biodiversity and Natural Resources
3. Economic Frontiers
4. Energy, Climate, and Environment
5. Population and Just Societies
6. Strategic Initiatives
二、申报说明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英文指南,按照要求与IIASA项目负责人联系,并向IIASA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
三、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张一唯 电话:010-62327368 Email:zhangyw@nsfc.gov.cn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5日
摘要: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揭示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16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4.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2年11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5万字,不加附件。
七、投标纪律要求
1.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工作程序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时间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年1月5日至15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投标书》报送我办,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
4.建议中标课题名单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广东省市项目
1、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摘要:
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以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和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牵引,紧密结合华南热带亚热带独特的地域特点,聚焦自然资源监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的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以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的理论与方法、陆海自然资源利用与沿海城市群演化的耦合效应、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理论与方法为主要研究方向,为建设世界级一流湾区、自然资源的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促进陆海统筹、推动海洋强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自主研究课题申请要求
自主研究课题主要用于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的科研课题,重点支持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旨在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加强学术交流、提升实验室科研水平。
本自主研究课题申请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自主研究课题申请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人条件
1)在实验室发布的《自主研究课题申请指南》范围内,凡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
2)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含实验室新引进人员,45周以下青年科技人员优先考虑),在拟申请课题的相关领域范围有一定研究基础。
3)单个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人限为1人;申请人同年申请自主研究课题的项数限为1项;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申请人能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并能根据《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执行课题任务,提交科研成果,及时填写年度研究进展报告和课题结题报告。
二、资助课题选题
1、耕地细碎化空间分异与影响因素研究
【研究内容】采用地理空间分析和景观生态学等方法构建耕地细碎化评价模型,定量分析广东省耕地细碎化空间分异规律及其相关影响因素,在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各选一个县区划分耕地细碎化整治分区,并为耕地细碎化的土地整治提供建议。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提出一套耕地细碎化评价模型。
2、耕地“非农化”时空格局与成因分析
【研究内容】利用遥感等多源数据获取耕地空间分布时序信息,分析广东省耕地非农化的重要特征、演变过程及影响因素,为耕地“非农化”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预测广东省耕地“非农化”发展趋势。
3、耕地种植结构时空演变与影响因素
【研究内容】运用遥感等多源数据识别耕地农作物种植结构,分析广东省农作物种植结构时空分异特征,揭示农作物种植结构时空分异的影响机理,在广东省选取典型区域开展验证,为耕地“非粮化”监测提供参考。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揭示耕地农作物种植结构时空分异的影响机理。
4、耕地“非粮化”斑块空间形态特征识别与优化调控研究
【研究内容】以粤北山区为例,从土地利用现状与立地条件、景观格局与位置、耕作距离与通达度、经济梯度与生态安全等方面,研究耕地转非耕农用地斑块的空间形态特征,结合粤北生态发展区的定位,针对耕地“进出平衡”目标,提出不同区位耕地转非耕农用地的恢复建议。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提出一套针对不同区位耕地转非耕农用地的恢复建议。
5、耕地“进出平衡”背景下耕地流入流出时空变化及影响因素分析
【研究内容】基于常态化监测图斑等数据,以土地资源配置理论、人地关系理论等为依据,分析耕地流入与流出斑块的时空格局,采用地理加权回归等模型进一步定量分析影响耕地流出与流入的自然和人文因素,为耕地“进出平衡”提供参考。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为耕地“进出平衡”提供参考建议。
6、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潜力评价方法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耕地撂荒驱动因素,构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潜力评价模型,创新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潜力综合评价方法,在广东省选取典型区域开展验证。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构建一套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潜力评价模型。
7、耕地保护成效分析与研判
【研究内容】结合最新国土调查数据,分析近年来广东省耕地在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对新时期广东省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进行深入剖析,研判未来趋势。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研判耕地保护的未来趋势。
三、自主研究课题成果要求
1、成果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政策文件等;
(2)标准、规程、规范等;
(3)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
(4)获奖、软件著作权、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等;
(5)数据库、软件系统等;
(6)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等。
2、成果数量及认定要求,每个自主研究课题在结题验收时至少发表1篇研究论文(SCI/SSCI/EI检索)或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国自然资源报上发表文章一篇或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领导提交建议一份。
结题验收时,研究论文成果必须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EI检索)上发表或有录用证明,软件著作权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需要提供授权保护证书/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3、自主研究课题的论文成果,完成单位必须署名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且至少有一篇署名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他成果必须署名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不符合本规定的,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定。
4、自主研究课题的成果(含结题报告),必须严格按下述规定进行唯一或第一标注。未按规定标注的,结题验收时不计入成果。标注位置应在学术论著、鉴定证书、技术资料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封面、或书前扉页、或论文首页或结尾等醒目处。
论文:中文注明“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资助(项目编号)”,英文注明“This Research was supported by the Key Laboratory of Natural Resources Monitoring in Tropical and Subtropical Area of South China,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No.)”;
著作:扉页上应署(或前言中说明)“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资助(项目编号)”;
科技评价成果应署:“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5、所提交的成果必须与选题和研究内容相关,且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自主研究课题的验收。
6、成果鉴定和奖励申报等应先征得实验室同意,在其材料中进行正确地标注,并将复制本送交实验室。
四、课题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模板见附件),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
2、本次自主研究课题拟资助课题不超过4个(不含依托单位承担数量),资助额度为每个5万元;依托单位自主研究课题数量不限,相关经费另行安排。
3、本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4、实验室依托广东省地理科学数据中心为自主研究课题实施提供必要的实验数据及相关设施条件,论文等科技成果使用到相关数据应进行标注。
5、实验室自主基金课题实施先汇交科学数据、再验收项目的机制,在项目验收前3个月内通过广东省地理科学数据中心数据共享服务系统完成科学数据汇交,项目验收后产生的科学数据也须汇交。
6、实验室组织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申请进行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提出自主研究课题资助建议方案,提交学术委员会审定。
五、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原件)寄送到下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收件人:彭老师,15625089284。
另外,请同时将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以下邮箱:gdchyjss@126.com。电子版申请书命名要求: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附件4: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2、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发文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摘要:
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以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和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牵引,紧密结合华南热带亚热带独特的地域特点,聚焦自然资源监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的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以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的理论与方法、陆海自然资源利用与沿海城市群演化的耦合效应、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理论与方法为主要研究方向,为建设世界级一流湾区、自然资源的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促进陆海统筹、推动海洋强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开放基金课题申请要求
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的科研课题,重点支持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旨在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加强学术交流、提升实验室科研水平。
本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人条件
1)在实验室发布的开放基金指南范围内,凡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相关研究的科技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2)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优先考虑),在拟申请课题的相关领域范围有一定研究基础。
3)单个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人限为1人;申请人同年申请开放课题的项数限为1项;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申请人能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并能根据《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执行课题任务,提交科研成果,及时填写年度研究进展报告和课题结题报告。
二、资助课题选题
1、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评价
【研究内容】基于产业园区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需求,构建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影响产业园区建设用地高效利用的关键因素,并在珠三角地区选择典型产业园区开展验证。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构建一套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
2、珠三角村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评价
【研究内容】梳理珠三角村镇工业用地利用现状,从提质增效角度,构建珠三角村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评价指标,通过具体案例提出珠三角村镇工业存量用地更新建议。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构建一套构建珠三角村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3、基于建设用地提质增效需求的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潜力评估方法研究
【研究内容】从建设用地提质增效需求出发,构建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潜力评估体系,制定评价细则,并选取区域作为应用案例,对评估区域进行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潜力量化评估,对评估区域存量建设用地改造提出建议,辅助精准施策与动态管理。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构建一套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潜力评估指标体系。
4、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强度研究
【研究内容】整理出数据完善的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单元,量化研究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强度的时序变化及其空间特征,结合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单元实践案例,重点剖析其再开发过程中映射出的开发强度变化及其对城市产生的影响。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构建一套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强度评估指标体系。
5、资源配置视角下的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绩效评估方法研究
【研究内容】从资源配置的视角出发,构建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绩效的投入产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资源要素对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绩效的作用机制,从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提质增效的角度,提出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绩效的优化建议,并在广东省内选取区域开展验证。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构建一套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6、珠三角城市群建设用地空间发育模式研究
【研究内容】基于建设用地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两个视角,综合分析珠三角城市群建设用地的时空演化特征,构建城市群建设用地的空间发育模型,归纳探究其“外部扩张-内部更新”的空间发育模式,划分其发展阶段。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构建一套珠三角城市群建设用地空间发育模型。
7、珠三角城市群建设用地高质量利用时空格局分析
【研究内容】根据珠三角城市群发展状况,构建珠三角城市群建设用地高质量利用内涵框架,设计珠三角城市群建设用地高质量利用测度指标体系,对近十年珠三角城市群建设用地利用的时空格局进行研究,分析不同因子对建设用地高质量利用的作用机制。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构建一套珠三角城市群建设用地高质量利用测度指标体系。
8、珠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综合效益与空间均衡性研究
【研究内容】构建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分析珠三角城市群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水平的时空演变格局,基于空间均衡理论研究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空间均衡性特征,并选取典型区域开展验证。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构建一套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9、耕地保护知识图谱构建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耕地数据类型多样,结构复杂,管理分散,知识挖掘难度大,难以支撑数据驱动的耕地保护与治理等问题,系统分析耕地保护政策与业务需求,研发耕地保护知识抽取、知识表示、知识融合、知识推理、图谱构建等关键技术,创建全流程耕地保护知识图谱构建技术体系,通过系统化梳理、关联化分析和知识化表达建立耕地保护知识图谱,为耕地保护与治理提供理论方法支撑。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研发耕地保护知识抽取、知识表示、知识融合、知识推理全流程知识图谱构建关键技术1项;③建立耕地保护知识图谱1套。
10、耕地“进出平衡”实施途径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分析耕地“进出平衡”在政策、法律层面和实施效果方面的现状,厘清耕地进出机制内在需求特征及发展趋势,总结耕地“进出平衡”的政策需求、协调机制和改进路径,提出面向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进出平衡”差异化的实施途径,并在广东省内选取典型区域开展验证。
【成果要求】①项目研究报告一份;②提出一种面向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进出平衡”制度差异化的实施途径。
三、开放基金课题成果要求
1、成果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政策文件等;
(2)标准、规程、规范等;
(3)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
(4)获奖、软件著作权、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等;
(5)数据库、软件系统等;
(6)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等。
2、成果数量及认定要求,每个课题在结题验收时至少发表2篇研究论文(其中SCI/SSCI/EI检索不少于1篇)。
结题验收时,研究论文成果必须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EI检索)上发表或有录用证明。
3、开放课题的论文成果,完成单位必须署名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且至少有一篇署名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他成果必须署名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不符合本规定的,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定。
4、开放课题的成果(含结题报告),必须严格按下述规定进行唯一或第一标注。未按规定标注的,结题验收时不计入成果。标注位置应在学术论著、鉴定证书、技术资料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封面、或书前扉页、或论文首页或结尾等醒目处。
论文:中文注明“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项目编号)”,英文注明“This Research was supported by the Key Laboratory of Natural Resources Monitoring in Tropical and Subtropical Area of South China,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No.)”;
著作:扉页上应署(或前言中说明)“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项目编号)”;
科技评价成果应署:“自然资源部华南热带亚热带自然资源监测重点实验室”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5、所提交的成果必须与选题和研究内容相关,且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开放课题的验收。
6、成果鉴定和奖励申报等应先征得实验室同意,在其材料中进行正确地标注,并将复制本送交实验室。
四、基金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模板见附件),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
2、本次拟资助开放课题8个,资助额度为每个10万元。
3、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4、开放课题负责人将自动作为实验室客座人员,每项开放基金课题需有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由课题申请人提出或实验室指定)作为合作者;依托广东省地理科学数据中心为开放课题实施提供必要的实验数据及相关设施条件,请数据使用者在基于本数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中标注数据来源。
5、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实施先汇交科学数据、再验收项目的机制,在项目验收前3个月内通过广东省地理科学数据中心数据共享服务系统完成科学数据汇交,项目验收后产生的科学数据也须汇交。
6、实验室组织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申请书进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开放基金课题资助的建议方案,提交学术委员会审定。
五、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原件)寄送到下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3号,收件人:彭老师,15625089284。
另外,请同时将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以下邮箱:gdchyjss@126.com。电子版申请书命名要求: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摘要: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要求,结合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本年度申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认定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省级孵化器”)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主体。
(二)参与本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的主体。
二、申报程序
(一)孵化器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附件1)的条件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中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进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附件2)。
(二) 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需同步抄送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
(三) 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提交后在线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1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至所属地市主管部门。
2.各地市主管部门填写推荐表(附件3),并将推荐表、本地区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省科技厅,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
三、申报时间
(一)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
(二) 各地市主管部门报送推荐表、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020-83163487
2.高新技术处(政策咨询):020-83163872
3.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020-83163338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