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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2022.12.05

发布时间:2022-12-05 16:10      浏览次数:

科技资讯

(2022.12.05)


目录

通知/公示    2        

1、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深圳市青年科技奖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2        

广东省市项目    2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2        

2、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防领域技术攻关项目需求的通知。    3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4        


通知/公示


1、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深圳市青年科技奖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规〔2022〕3号)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奖励办)审核同意,现将2022年度深圳市青年科技奖拟获奖名单向社会公示(共8名人选),广泛征求意见。

  业务咨询电话:88103475、88102589〔市奖励办(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83671718(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业务咨询邮箱:yangjun@sticmail.sz.gov.cn

  异议受理处室: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处

  异议受理邮箱:complain@sticmail.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45室


广东省市项目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日

截止时间:

摘要:

为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推动我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构建孵化育成体系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大学科技园提质发展,加快未来产业科技园、加速器与国际化、粤港澳(台)特色孵化载体培育,引导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孵化载体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孵化育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现启动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相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各项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四) 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2个专题;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有省级在研孵化育成资助项目且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机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 鼓励粤东西北地区机构积极申报,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七) 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1.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报。

  2.各专题须根据提纲要求编制可行性报告,支撑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

  (二)流程。

  项目填报路径为:登陆系统→申报管理→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相应专题。

  (三) 审核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要统筹管理、从严把关、择优推荐,并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17: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17:00。

四、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申报咨询):020-83163487、83525634

  2.高新技术处(政策咨询):020-83163915、83163872

  3.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020-83163838

4.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020-83163338

附件1: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防领域技术攻关项目需求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日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动深圳新域新质力量服务国防建设,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我办决定启动2023年度深圳市国防领域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结合深圳市政府提出重点发展的“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兼顾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技术与基础性支撑性高端产品科研攻关任务,重点面向以下领域征集:

(一)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算法、智能控制软件、无人系统和装备等;

(二)信息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攻防、网络关键基础设施、云计算与大数据应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应用、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大型工业软件;

(三)电子技术:关键电子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等;

(四)航空航天:卫星制造、卫星技术应用、航天器及运载火箭重要零部件、遥感信号处理及应用等;

(五)海洋工程:海洋探测、水声通信、海洋军工装备等;

(六)能源工程:核领域基础原材料、核能利用装备、核辐射检测监测仪器、核医疗、高性能电池等;

(七)新材料:前沿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先进化工材料等;

(八)智慧后勤:数字化工厂、后勤人员管理系统、后勤能源保障系统等。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深圳未来发展方向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要求,项目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创新资源效能,有力解决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难点堵点,有效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二)报送单位应具备项目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推广应用能力的军工院所、高等院校、“民参军 ”等企事业单位。

(三)鼓励报送单位牵头与军工主机所、主机厂,或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成联合体,实施产学研用协同攻关。

(四)同一项目需求不得以不同单位名义重复报送。

(五)已获国家、省和市级其他主管部门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报送。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拟定技术攻关项目任务书(每个项目单独拟定),填写需求征集信息表。如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防秘密,需提供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上述材料于12月14日(星期三)12: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与电子版(光盘一份,内含可编辑Word和Excel文件及盖章扫描PDF文件)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5008号民防大厦426室。如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请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联系人:谢楚楚,电话:0755-88100387、13699756634;黄文辉,电话:0755-88101057、19928877178)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5日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

摘要: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及《〈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等规定,现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申报指南。

一、奖励的项目

对我市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

(二)《〈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三)《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发布提升企业竞争力相关操作规程的通知》(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6〕143 号)

三、奖励的标准和方式

(一)奖励标准: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企业若先符合“中国500强”奖励条件且获得了1000万元奖励金,往后年度又符合“世界500强”奖励条件,可按就高原则再给予2000万元奖励。

(二)奖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

四、奖励条件

申报本奖励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2021年首次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本奖励项目所述“世界500强”,是指美国《财富》杂志2021年度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国500强”是指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21年度公布的“中国500强”企业名单。

(三)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纸质材料(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四)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名单的佐证材料;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排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报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在线填报:(http://wsbs.sz.gov.cn/apply/ui/59070699331442004055000440300)

七、申报受理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下午17时整(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企业申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下午17时整(工作时间),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递交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三)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01352、88101509;技术支持:0755-88101744、88127031。

(四)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八、申报审批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流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报企业网上申报→向市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书面材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社会公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2022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奖励计划→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奖励资金。

十、办理时限

一次受理,100个工作日(不包括特殊程序时限)。

十一、批准文件及有效期限

批准文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深圳市企业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奖励项目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报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按通知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批准文件的行政效力

申报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财政专项资金奖励。